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協國家領導人於2017年11月13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的第20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上:
回顧2016年9月7日第19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暨中國-東協建立對話關係25周年紀念峰會發表的聯合聲明。各方承諾加強對話和合作,應對共同的安全問題,包括應對跨國威脅和其他非傳統安全挑戰,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
重申【東協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共同體藍圖2025】提供了基本原則和框架,有助於東協建立廉潔和反對腐敗的文化並將其作爲基本原則納入東協共同體的政策和實踐之中;通過與私營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東協利益相關方積極合作以改善良政、透明度及反應迅速的監管體制;通過提高經濟透明度和負責、專業、高效、有效的公共服務水平爲良政提供保障;
意識到中國及東協國家之間日益密切的經貿、資金及人員往來帶來的潛在跨國腐敗風險;
強調包括賄賂、貪污和挪用在內的腐敗屬於共同挑戰,如放任不管將挑戰社會公平正義和法律尊嚴,妨礙社會、文化和經濟發展;
承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作爲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反腐敗專門法律文書的重要性,認爲其爲各國加強反腐敗合作提供了框架;
注意到本地區各國爲反腐敗付出的努力和共同行動取得的積極成果,包括2004年建立東南亞國家反腐敗聯盟及其2017年成爲東協正式機構以及2016年11月2日中國和國際反腐敗學院在雲南共同舉辦的反腐敗研討班等;
努力將反腐敗納入本地區合作內容,充實中國-東協戰略夥伴關係內涵;
尊重文化差異,強調加強中國-東協有效反腐敗合作的重要性,包括用實際行動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實現本地區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作用;
我們根據中國和東協各國國內法律法規及國際法義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