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君年少時,如今君已老。 今時新識人,知君舊時好。
這是王維寫在自己爲友人所作畫像上的一首詩。詩中的識爲認識之意。當時王維作畫,友人方年少,如今年與時馳,已然老去。常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王維深有感觸,說現在認識了一些人,才知道友人有多好。 識,小篆字形從言戠聲。一般認爲,識(識)是戠加意符分化出來的形聲字,因爲戠做了偏旁,其意義便加意符言來表示,也就成了識。因此要理解識的本義,需要從戠上去理解。 戠,古同埴,也就是黏土,土黃而細密,故戠可以用來表示黃色,比如在甲骨卜辭中常常出現的戠牛,就是用其來指稱祭牲的毛色,戠牛即黃色的牛。到了戰國中期或晚期的簡牘(如包山楚簡)中,戠已經出現了作爲記識、記錄之意使用的情況。楊樹達先生認爲,這是因爲黏土有黏著之意,由具體推衍爲抽象,便將『事之黏著於心者』謂之識。 【說文解字】上對於識的解釋,是『常也』,可能是將其理解爲旗幟的幟。不過段玉裁在注中認爲這裡的常應該是意,意與志通、志與識通,所以識也就是『心之所存』。說法不同,但是落腳點是一致的,都認爲識是記識、記憶、記住的意思。這應當是其本義,識在這個意義上,不讀shí,讀zhì。 我們今天所說的知識,指人的學問經驗,但是知識首先需要記識。人學習東西,或者經歷一些事情,只有牢記於心,才會在以後遇到同樣的東西或事情的時候,知道是什麼、怎麼做,能夠有所認識,如此才能積澱、使之成爲自己的知識。如果學過就忘、事過就忘,絲毫沒有記憶,那麼就和沒有學過、沒有經歷過一樣,以後遇到同樣的東西、事情,既不知道也不會應對,不認識,自然就談不上知識可言了。 所以孔子就很強調這個意義的『識』,他曾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多見而識之就是說多多地看,並且記在心上。還有『默而識之』,也是說把所見所聞默默記在心裡。 這樣一來,識的第二層意思也可得知了:認識。認識,是指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我們常說認不認識誰誰誰,就是能夠確定、認明白。這樣的例子很多,比如賀知章在【回鄉偶書》裡面感慨:『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很長時間客居他鄉,回到故鄉,見到來玩的兒童,卻都已經不認識他了。再比如高適在【別董大】中慰藉友人:『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不要擔心前路茫茫無處覓知己,這天底下還有誰不認識你啊。 事實上,認識是人的頭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一個正確的認識,往往需要經過由物質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質,也就是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這樣多次的反覆,才能夠完成。因此,我們要在不斷地學習中深化認識,在不斷地實踐中提高認識。 識的第三層面,方才是知識。不識,不知。不記識、不認識,是不會有知識的。知識是人們在實踐中獲得的認識和經驗,是人類認識自然和社會的成果或結晶。它離不開實踐,離不開認識,並且需要記憶、思考、探尋、領悟才能爲自己所有。清人劉開在【問說】中說『非學無以致疑,非問無以廣識』,不問就不能增加知識。 一個人知識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在大腦中記憶了多少學問,儲存了多少學問,能調用多少這些學問。識這個字,其實包含了記識、認識、知識三個層面。這三個層面按照事件發生的順序,上下連結、彼此串聯,描繪出我們所知道的『識』字,並在其中引申出意識、見識、識別等等意思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施希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