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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第317期】【論語·憲問篇第12章】孔子怎樣論人才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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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陸英書屋 發表於 2018-3-28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音頻學【論語·憲問篇第12章】孔子怎樣論人才的使用?

14·12子曰:『孟公綽,爲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爲滕、薛大夫。』

孟公綽:魯國大夫。【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說他是孔子所尊敬的人。『老』,指大夫的家臣。『優』,指優裕,有餘。滕和薛,都是當時魯國附近的小國。

孔子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孟公綽這個人,要他做晉國趙氏、魏氏的家臣,才能是綽綽有餘的,但不可以要他做滕國、薛國這些小國的大夫。』

孔子關於如何量才使用孟公綽的論述,對我們有何啟示呢?

人的才用,有所能亦有所不能。據孔穎達所註:魯國大夫孟公綽是一位清正廉潔、清心寡欲的賢者,若擔任晉國趙氏、魏氏那樣大國上卿的家臣,職位尊貴而任事不雜,故而能勝任有餘;而擔任滕國、薛國那樣小國的家臣,政事煩雜,他會力不從心。故而孔子有此番議論。它對我們的啟示是,用人,貴在因其才而善用之。只有用得其所,楊其所長,避其所短,才有利於他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

附:

14·12子曰:『孟公綽①,爲趙、魏老②則優③,不可以爲滕、薛④大夫。』

【注釋】

①孟公綽:魯國大夫。【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說他是孔子所尊敬的人。②:大夫的家臣。③:優裕,有餘。④滕、薛:當時的小國,都在魯國附近。

【譯文】

孔子說:『孟公綽這個人,要他做晉國趙氏、魏氏的家臣,才能是綽綽有餘的,但不可以要他做滕、薛這樣小國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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