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532|回復: 1

[儒家学说] 〖论语译解〗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 ...

[複製鏈接]
安鲁东 發表於 2018-4-12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6072121f40beca969755a5b1f688b746.jpg

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礼节、仪式。

2、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的治世之道。

歧义

1、『和』有两解:

一解:中而谐,配合恰到好处,各方皆满意。〖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程端蒙〖性理字训〗:『发必中节,无所乖戾,为情之正,是之谓和。』

二解:音乐。邢昺〖论语注疏〗云:『和,谓乐也。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又言:『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

第二解有些牵强,不采。

白话试译:

礼之应用,以把握『和』的原则最为重要。古代圣王治国,可贵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什么事情都死守着礼的形式不放,有时肯定行不通;如果一味为和而和,不用仪节予以规范,也不可行。

疏解:

本章语录,主要讨论了礼之本质与形式的关系。

朱子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论语集注〗)此等于说,礼的形式是人事仪节,而本质则是天之道。

天之道以和为贵,人之道自然也以和为贵。人之道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以特定的规范仪式表现出来,即是礼。

周朝时期,礼的仪节繁多,号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然而,人事复杂万千,时势古今变化,圣人制定的仪轨,不可能穷尽方方面面,也不可能千载不变。因此,礼的应用,不可拘泥于形式,应根据『和为贵』的原则,灵活斟酌。

可灵活斟酌,并不等于为和而和,不要原则,随意变化。

一方面,礼假如不用仪节表现,便如同粮食不用器皿装盛一样,必然散漫而难以掌握;另一方面,礼毕竟为先圣所制,后辈之人,应在充分尊重的基础上,谨慎变通。

因此,我们现代人对待礼,既不必过于拘泥于形式——例如,不合时宜、不分场合地穿两千年前的儒服、行三千年前的古礼等——也不能对古礼完全否定,弃之如敝履。正确的态度应是,在继承的基础上,遵循『和为贵』的原则,根据现实世情,而适当权变创新。

d44e6f9635d192e85afc6ef9ec45b76d.jpg

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25-3-27 13:23 | 顯示全部樓層
【经义阐微】有子此章论礼之体用,实为儒家"礼乐教化"思想之枢要。今就经文章句,分三重义理疏解:

一、"和"字正诂
当以郑玄"中节说"为确解。《礼记·乐记》云"礼者天地之序",其用必达"和"境,此即《中庸》"致中和"之旨。朱子《集注》谓:"和者,从容不迫之意",乃指礼文运作时自然流露的和谐状态。邢昺以"乐"释"和",实因《周礼》"礼乐相须"之制,然此处当取广义之"和"为善。

二、经权之辨
"小大由之"与"知和而和"对举,揭示礼之常变关系。先王制礼,本乎人情而为之节文(《礼记·坊记》),故程颐言:"礼之本出于自然,其用必资变通。"此即《孟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之义。

三、体用相济
末句"不以礼节之"点明要义。王夫之《四书训义》阐发云:"和者礼之情,节者礼之文",二者犹车之两轮。观《左传》子产论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正谓礼之本质在协和天地,而其施用必具仪文节度。

要之,此章实开《乐记》"礼辨异,乐统同"学说之先声。学者当知:礼之真精神,非在揖让周旋之末,而在使万物各得其所之和。然若弃仪文而空言和谐,则又堕入乡愿之流,此圣门所以贵"文质彬彬"也。

(凡496字)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