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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西方偽史考] 何新的一篇40年前論文· 論泛演化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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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文史 發表於 2018-7-27 21: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何新40年前論文:

論泛演化邏輯

  ( 此文是何新 1976 — 1977 年所作。由於此文,作者應邀列席 1978 年『全國第一次邏輯討論會。』 )

  是否確實存在着一種『辯證邏輯』 ? 這個問題,在今天哲學——邏輯學界還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多數邏輯學家否認這種邏輯的存在。他們認為,所謂『辯證邏輯』,其實就是自然辯證法,它是一種宇宙觀、認識論,是哲學,不是邏輯。也有論者認為,辯證邏輯確實是存在的。但是,其內容和研究對象是什麼 ? 它與哲學中唯物辯證法的內容是否相同 ? 這些問題,則迄今未獲真正解決。

  本文準備從若干新的角度,對這一課題作初步探討。首先,我們想追溯一下這個問題的歷史淵源,然後剖析一種在思維中客觀存在着,然而至今尚未被傳統的、非辯證的邏輯所研究過的辯證概念關係。最後,我們將借用現代數理邏輯所提供的表述符號,擬出一個形式化的辯證邏輯系統——泛演化邏輯。

  一、邏輯理論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辯證邏輯的提出,始自黑格爾。 1812 年,黑格爾發表了他的名著【邏輯學】。在這部著作中,黑格爾試圖建立一個與亞里士多德的古典邏輯迥然不同的新邏輯體系,即辯證的邏輯體系。所以,這部【邏輯學】,後來被人們看作是近代辯證邏輯理論的開山之作。

  對於黑格爾的辯證邏輯理論,馬克思、恩格斯與列寧都曾作過深入的研究。他們在批判黑格爾唯心主義思想體系的同時,對他的邏輯思想則給予了相當高的評價。馬克思曾經指出:『辯證法在黑格爾手中神秘化了,但這決不妨礙他第一個全面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 (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 2 卷第 218 頁 ) 在黑格爾看來,並不是概念的辯證運動反映着事物的客觀發展過程,相反,倒是事物客觀的發展過程,反映和表現了概念的辯證運動。這樣,黑格爾就把人類思想運動反映着事物客觀運動這一唯物主義關係完全顛倒了。

  但是,儘管如此,黑格爾的這部【邏輯學】在近代邏輯史上仍然有着重大的意義。 黑格爾在【邏輯學】的導論中指出:在古典邏輯中曾經存在一種特殊思維形式——『辯證法』。但這一方法卻受到了長期的誤解和忽視,因而埋沒了近二千年。他號召復興這種思維形式,倡議把『辯證法』引入現代邏輯的理論體系中。這樣,黑格爾就提出了兩項重大的任務:

  ( 一 ) 在近代邏輯史上首次明確提出了必須改造亞里士多德古典邏輯。

  ( 二 ) 倡導創立一種新的邏輯類型——辯證邏輯。 ( 黑格爾本人未使用辯證邏輯這個名稱。他使用 Diespekulatve Logik ,思辨邏輯。 )

  從那時到今天,一百多年過去了。在這段時間裡,古典邏輯理論確實發生了許多變化。特別是從十九世紀末期開始,數理邏輯異軍突起,發展成為一個較之古典形式邏輯更完備,也更精確的現代思維形式系統,有力地推動了古典邏輯的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黑格爾所提出的建立一種辯證邏輯體系( Spekulatve Logik/ 思辨邏輯)的設想,卻至今未能實現。也正因為如此,黑格爾所提出的這一設想,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合理性 ? 他的那部【邏輯學】是否可以稱作一種真正的邏輯著作 ? 它對於邏輯科學到底具有什麼樣的價值和意義 ? 這些問題引起了現代許多邏輯學者的懷疑。

  在人類思維形式中,究竟是否確實存在一種辯證的邏輯結構 ? 這個問題,自從黑格爾提出以後,一直成為一個謎,甚至可以把它比做近代邏輯理論史上一個十分引人注目的『哥德巴赫猜想』。

  二、辯證法一名的雙重含義及其與思辨邏輯的混淆

  從古希臘哲學史看,『辯證法』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柏拉圖的著作中。

  柏拉圖在【國家篇 】中說:『當一個人根據辯證法企圖只用推理而不要任何感覺以求達到每個事物的本體時』,『這個思維的進程叫做辯證法』 ( 【古希臘羅馬哲學】 203 頁 ) 。

  在這裡,可以清楚地看出,柏拉圖把『辯證法』看作是一種推理和思維的邏輯工具。 在其後一個很長的時期里,『辯證法』這個概念,一直都是這樣被人理解和使用的。只是從黑格爾開始,這個概念被賦予了一種新的含義。黑格爾不僅把辯證法看做是一種思維和邏輯工具——『概念的思辨形式』,而且把它看作是整個客觀世界存在和運動的普遍規律。『辯證法是實在世界中一切運動、一切生命、一切事業之推動的原則。』 ( 【小邏輯】 188 頁 )

  這樣,黑格爾就把辯證法客觀化了。它成了客觀世界普遍發展規律的代稱。

  從黑格爾的哲學中引伸出這一觀點是必然的。因為根據他關於思維與存在相同一的唯心主義命題,客體中的一切辯證運動,都是按照主體思維中的辯證邏輯規律進行的。因此,主體思維的辯證法,與客觀世界的辯證法,也自然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同一個東西了。

  但正是由於黑格爾為『辯證法』這個概念賦予了這樣的雙重含義,又沒有對之作出任何明確的原則和劃分,這就成為後來邏輯理論中發生許多分歧和混亂的根源。

  列寧在【哲學筆記】中研究黑格爾著作時,注意到『辯證法』這個概念的這兩種不同含義,並將二者明確地區分開來。他指出:在黑格爾那裡,『辯證法』具有雙重意義:

  『 ( α ) 思維在概念中的純粹運動; ( β ) 在對象的本質 ( 自身 ) 中 ( 揭露 )( 發現 ) 它 ( 這本質 ) 自身所具有的矛盾 ( 本來意義上的辯證法 ) 。』 ( 【列寧全集】 38 卷 277 頁 )

  也就是說,『辯證法』,第一,是指思維中運用概念的主觀辯證法,即辯證邏輯。第二,又是指客觀世界中事物的矛盾發展規律,即客觀辯證法。

  辯證法這個概念所具有的這種雙重含義,既具有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繫,又要予以明確的區別,不能混淆在一起。

  應該指出,辯證邏輯具有與客觀辯證法不同的研究對象和內容。它與傳統邏輯——形式邏輯一樣,研究的對象是人類的思維形式、思維結構、思維規律。但是,辯證邏輯又與傳統的、非辯證的邏輯不同,它所研究的不是一般的、抽象的思維形式,而是一種特殊的思維形式——辯證思維形式。這種思維形式確實存在於人類認識中。因為在人類思維的整個概念體系中,存在着一種特殊類型的『概念組合』。這種類型的概念組合,具有一系列特殊的性質和規律。以下,我們就對思維中這種特殊的概念組合形式作一初步的探討。

  三、『歷史概念集合』及其特殊的種屬關係

  為了論述的便利,我們首先引入數理邏輯的幾個基本概念。按照數理邏輯的規定,對於某類事物的一個整體稱作『集合』。對於事物的每一確定集合,在人的思維中都對應着一個概念。

  那麼,可以考慮由以下幾組概念系統所組成的這樣一類集合:

  ( 一 ) 描述一條蠶生長發育過程的一組概念集合:

  卵→幼蟲→蠶→蠶繭→蠶蛹→蠶蛾

  ( 二 ) 描述馬的進化歷程的一組概念集合:

  始祖馬→漸新馬→草原古馬→現代馬

  ( 三 )通行歷史教科書中描述中國社會發展過程的一組集合:

  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

  這一類歷史概念集合,在任何科學領域中都是經常見到的,因此還可以列舉出無限多個。但這一類概念集合,又是思維中存在的一種特殊的概念組合,它一般具有如下的性質:

  (1) 它通過一系列概念的過渡,表現着某一事物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經歷的一系列階段。反映着這個事物在這些階段上所產生的一系列不同形態。

  (2) 由於這些形態在發展中是互相轉化的,因而這些集合中的各個概念,也具有互相轉化、遞進的歷史聯繫。

  對於以上這種類型的概念集合,我們命名其為關於某物的『歷史形態概念集合』,簡稱『歷史概念類集』或『歷史集合』。事實上,只要用歷史發展的觀點考察任何事物,都可以為之編制出一組『歷史概念類集』。

  歷史概念類集具有非歷史概念類集所沒有的許多特殊性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集合具有一種特殊的種屬關係。這一點,只要試對以下兩類種屬概念作一比較,即可發現:

  以上兩組類集,都屬於種屬概念。但是,歷史類集的種屬關係與非歷史類集的種屬關係,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

  第一,對於非歷史類集的種屬概念來說,在同一屬概念之下的諸種概念之間,存在有並列、共存的關係。這種並列、共存的關係,雖然也是互相對立的,但並不互相排斥。例如,對於集合『人類』來源,它的子集合『黑種人』的存在,並不排斥、否定它的另一子集合『白種人』的存在。同樣,『黑馬』的存在,也不排斥『白馬』的同時存在,等等。

  但對於歷史類集的種屬概念來說,就不同了。在同一屬概念之下的諸種概念,不僅互相對立,而且互為否定,互相排斥,決不可能同時並存。例如,對於歷史類集的『人類』來說,早期猿人階段的『能人』與現代人類階段的『智人』是不共存的。對於『馬』的歷史類集來說,『始祖馬』與現代的『真馬』這兩個概念也是不共存的。這是因為,歷史類集中每一個後生的概念,只有在否定、排斥其前生概念的基礎上才能發生。

  第二,對於非歷史類集的種屬概念來說,上位的屬概念的外延和內涵,與下位的種概念的外延和內涵,在任何時候都不相等同。它們之間只有包含關係,而沒有同一關係。

  設有集合『A 』,它的子集合是『 a 1 』 ,『 a 2 』 ,……『 a n 』,則: a 1 , a 2 …… an ( 包含於 )A 。例如,對於集合『人類』,它的子集合黑人,白人……包含於『人類』。在任何情況下,『黑人』或『白人』的外延,與『人類』的外延總是不相等的。

  然而,對於歷史概念類集來說則不然。就某一特定的發展階段看,某一歷史事物的整體概念,即屬概念,可以與此集合中反映此一階段的一個種概念相等。

  設有歷史集合 『A 』:a 1 → a 2 →…… a n ,『 a 1 』 、『 a 2 』 、……『 a n 』分別代表 A 在不同發展階段形成的一系列不同概念。

  那麼,一方面a 1 、 a 2 …… a n 包含於A。另一方面, A 又分別在不同階段等同於『 a 1 』 ,『 a 2 』 ,……『 a n 』。

  例如,對於『人類』的歷史集合來說,固然有『能人』、『直立人』、『智人』等子集合從屬並包含於『人類』的全集合,但就『人類』歷史發展的各個階段看,又可以分別建立如下的判斷:

  人類史的第一階段:當時的全部人類都是能人。即: ( 全部 ) 人類 = 能人。

  人類史的現代階段:現在的全部人類都是智人。即:人類 = 智人。

  在以上兩個判斷里,作為全集合的『人類』,竟可分別等同於各個具體階段內的一個子集合。這一性質是歷史概念集合所特有的。與非歷史集合的『人類』概念作一下對比,如果我們提出這樣的判斷:『全部人類是黑種人』。這個判斷與『全部人類是能人』結構完全相同,但卻是假的。原因正在於,『人類』的全集合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等同於它的一個子集合『黑種人』。而『全部人類是能人』,就某一特定的歷史階段看,則是真判斷。這是因為在人類的史前階段,『人類』的全集合,確實曾與它的一個子集合『能人』的外延相等同。

  由此還可以看出,一切歷史概念集合無不具有這樣一種自相矛盾的性質。用符號來表示,設有歷史集合 A 【a 1 → a  2 →…… a  n】,則一方面有:A = a 1    A = a 2 ……A = a n

  另一方面又有:【a 1 ∪ a 2 ……∪ a n 】 A ,即 A > a 1 ,> a 2 ……> a n 。即子集合a 1 、 a 2 、…… a n 的總合包含於全集合 A ,因此全集合 A 大於它的每一個下位子集合 a n。

  也就是說,全集合 A 既等於它的任一子集合 a ,又在外延上大於 a 。這是一個悖論。這個悖論與數學集合論中,關於『無限性集合的整集合等同於它的任意子集合』的悖論,在道理上是相通的。

  綜合以上討論,可以看出,歷史概念類集,構成了一種特殊類型的種屬關係。它與非歷史類集的種屬關係相對比,有如下幾點不同:

  1、 歷史概念類集:全集合可等同於某一子集合。例如:就某一發展階段看,當時的全人類=能人。

  非歷史概念類集:全集合決不等同於子集合。例如:人類≠黑種人。

  2 、歷史概念類集:子集合不並存。在一定條件下可互相轉化。例如:『直立人』的概念,是對『能人』概念的否定。但『直立人』又來之於『能人』。

  非歷史概念類集:對立的子集合互相併存。不轉化。 例如:黑人、白人對立而並存。

  3 、歷史概念類集:否定一子集合,則產生一新子集合。

  例如:『始祖馬』的否定=『新馬』的產生。

  非歷史概念類集:全否定一子集合,不產生任何確定的子集合,只產生原子集合的補集。例如:黑人+非黑/人=人

  歷史概念類集,在黑格爾的邏輯學中被稱作『理念』(相當於柏拉圖的『意締』, Idea )。理念,即概念系列化的生成系統,成系列的概念,系統化的生成概念。

  如:雞【雞蛋 / 雛雞 / 成雞 / 老雞】

  四、概念諸關係的推演和概念自我演化的基本規律 )

  古典邏輯早已發現,在概念之間,存在着這樣四種基本關係。

  ( 一 ) 同一關係。

  ( 二 ) 對立關係。

  ( 三 ) 種屬關係。

  ( 四 ) 交叉關係。

  對於歷史概念類集來說,也存在着這樣四種基本關係。但是,歷史概念類集具有一個極其重要的特殊性質,即從同一關係這個基本的概念關係中,可以逐一推導出概念的全部其他關係。

  試討論這樣一個歷史概念類集: A , a 1 → a 2 → a n 。在這裡, A 是一個    在歷史中發展着的類集。『 a 1 』 、『 a 2 』 、……『 a n 』是這個集合的一系列子集合。

  第一,以一隻公雞『 A 』的概念發展為例來進行分析。『公雞 A 』的概念,是通過如下一系列概念而發展起來的:雞蛋 a 1 ,雞雛 a 2 ,老雞 a 3 。

  由比較可以建立如下幾個對立的 判斷:

  『公雞 A 是雞蛋 a 1 』 。

  『公雞 A 是雞雛 a 2 』 。

  『公雞 A 是老雞 a 3 』 。

  可以看出,在這裡,『公雞 A 』的子集合在不斷變換着。但作為同一個集合『 A』,又始終未變。『 A = A 』。由此即可導出概念的同一關係。亦即同一律。

  第二,『雞蛋』、『雞雛』、『成雞』,即『 a 1 』 、『 a 2 』 ……『 a n 』,一方面,都對於『公雞 A 』有同一關係。並因而互相同一。但另一方面,這幾個不同概念又各以自己所獨具的特殊內涵而互相區別、互相排斥。所以它們之間,在具有同一關係的同時,又具有對立關係。

  由此可見,對於一個歷史概念類集來說,概念的同一性,總是實現於一系列不同概念的相互關聯和轉化之中的。這一性質,就是黑格爾所謂辯證思維的對立同一規律。我發現,黑格爾以這一規律來與古典邏輯中關於思維的『同一律』相對言。

  事實上古典邏輯的同一律,可以從辯證邏輯的對立同一規律中推導出來,但後者卻不能從前者中引伸出來。

  第三,對於一個歷史類集來說,一個自身同一性的概念,通過發展和變異,會產生出一系列互相對立的新概念,構成此歷史集合的新元素。亦即是說,概念的對立關係,可以從概念的同一關係中,通過歷史發展而推導出來。例如,從生物分類學的觀點看,各種不同的物種概念,都是互相對立的。但它們又都是由一個共同的原始生物概念不斷變異、發展的結果。

  第四,概念由同一關係向對立關係的發展,要經歷一個中間環節。為了說明這一點,下面用幾個具體概念的辯證發展作例子:

  『猿』→『猿人』→『人』,這三個概念,恰好組成由猿向人進化的一個歷史概念類集。我們知道,『猿』與『人』是一對處於對立關係的概念。

  我們又知道,在『猿』與『人』這一對對立概念之間,恰好有一個中間概念『猿人』,形成了聯繫這一對對立概念,並使之互相轉化的過渡環節。

  讓我們來討論一下『猿人』這個概念與『猿』和『人』這兩個概念的關係。

  猿人是猿嗎 ? 是猿。進化論告訴我們,猿人,本是古猿在進化中形成的一個分枝。由此可知,在集合與集合的關係上,猿人=古猿。

  猿人是人嗎 ? 是人。從進化論觀點看,猿人是人類的始祖,是最早期的人。由此又可知,在集合與集合的關係上,猿人=人。

  所以,對這三個集合:猿、猿人、人來說,集合猿人,既包含於集合猿,又包含於集合人。

  『猿=猿人=人』。因此,集合猿人構成集合『人』與『猿』的『交』。即:猿∩人=猿人。

  也就是說,由於集合猿人的存在,使這一對對立概念猿和人,具有交叉關係。猿與人的對立關係,正是通過這種交叉關係發展而成的。

  這樣,就推導出了辯證邏輯關於概念關係的一個重要規律:對於歷史概念集合來說,同一性關係是通過交叉關係,而發展為對立關係的。

  第五,從歷史概念類集的性質中,還可以揭示概念種屬關係的由來。

  設有歷史類集 A : a 1 → a 2 →…… a n

  A 最初只是一屬一種的單一概念,它只有一個子集合 (或元素 )a 1 。但隨着 a 1 向 a 2 ……向 a n 的發展, A 集合的子集合 ( 或元素 ) 也擴大為兩個…… n 個。

  由此可見,一個單一性概念本身的歷史發展,必然要形成一個多元素的概念集合。概念的種屬關係即是由此產生的。

  綜括以上的討論,可以得出這樣的認識:對於一個歷史概念類集來說,這個集合中的一切多樣性概念,以及概念與概念之間的一切多樣性關係,都是由最初的同一關係,通過交叉關係向對立關係和種屬關係 ( 包含關係 ) 發展和演化而來的。因此,一個歷史概念類集,可以看作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獨立概念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一切複雜的多樣性概念,都是由一個最初的、基本的原始概念演化、推導出來的。

  還應該指出,對於一個歷史概念類集來說,它有一個發展規律:它總是由抽象到具體,由簡單向複雜;而且在一組歷史集合中,一個概念的發展邏輯,與這一集合、這個概念所反映的那種事物發展的客觀歷史,是正相吻合、平行前進的。這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從最簡單上升到複雜這個抽象思維的進程,符合現實的歷史進程。』 ( 【馬恩選集】 2 卷 105 頁 )

  所以,歷史概念類集的發展,具有以下的規律性:

  設有歷史類集 A ,在集合 A 發展的最初階段上,它與它的一個子集合即元素 a 1 相同一,也就是說,集合 A 起初只有一個單一的外延概念: a 1 。

  但隨着集合 A 的歷史發展,不斷產生了 a 2 , a 3 …… a n 等新的元素,使集合 A 的外延在發展中不斷增添起來。

  在內涵上也是這樣。當集合 A 只有一個單一子元素a 1 時, A 的內函與 a 1 的內涵是等同的。但當新的子元素 a 2 、 a 3 …… a n 產生以後, a 2 、 a 3 …… a n 以自己的新內涵而使集合 A 的內涵不斷豐富。

  由此可見,對於歷史概念類集,傳統邏輯關於『概念的外延與內涵成反比』的規律被打破了。相反,正如黑格爾所指出的:『更大的外延同樣又是更高的內涵。』 ( 黑格爾【邏輯學】    下卷 549 頁 ) 『它從單純的規定性開始,而後繼的總是愈加豐富和愈加具體。因為結果包含它的開端,而開端的進程以新的規定性豐富了它……普遍的東西在以後規定的每一階段都提高了它以前的全部內容,它……帶着一切收穫和自身一起,使自身更豐富、更密實。』 ( 【邏輯學】下卷 549 頁 )

  五、泛演化邏輯對於科學認識的意義

  以上,我們對『歷史概念類集』所具有的一系列特殊性質和規律,作了初步的討論。人們必然會問,探討這些性質,以及建立一種以歷史概念類集為研究對象的辯證邏輯,對於現代科學認識,到底有什麼實際意義 ?

  對於這個問題,數學家華羅庚有一段話作了很好的回答,他說:『我們要發展地看問題,辯證邏輯遠優於形式邏輯,在一項發明創造開始的時候,決不專門是形式邏輯之所能為力的。』 ( 【數學遊戲】 1978 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第 3 頁 )

  為了更具體地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還可以研究一個實際的事例。

  大爆炸宇宙學,是現代自然科學關於宇宙起源問題的一個重要新理論。一位美國科學家不久前對這個理論作了這樣的概述:『我們可以引伸出一個關於宇宙發展的概念,這是從基本到複合,從較不複雜到比較複雜的前進過程。很久以前,有那麼一次大爆炸,它產生了高能熱態下的物質的基本粒子:質子、中子和電子,並結合起來成為氫和氦。這就導致物質的定域濃度,從而創造出恆星、行星和星系。形成了其他更複雜的元素和形形色色的凝縮物質。在某些行星的表面上,開始了大分子、細胞的自然繁殖,多細胞的發展,最後是有感覺能力的生物的發展。』

  這位科學家又指出:『世界演變的歷史,從大爆炸到目前的宇宙,有一系列從簡單到複雜的進步發展階段,從無序到有序,從基本粒子的不成形的氣體到有特定形態的原子和分子,進一步再到更加有結構的液體和固體,最後到複雜的生命有機體。自然界有一種從無序到有序和組織的明顯趨勢。』 ( 〔美〕 W · F ·韋斯科夫著【科學的前沿和限度】,中譯文見【世界科學譯叢】第 1 期第 6 頁 )

  這位自然科學家是從『經驗自然科學』和『實證主義』的立場提出上述假說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竟可以從另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根據辯證邏輯關於歷史概念集合的性質,而推導出與上述假說相同的結論。

  我們知道,現在宇宙中存在着的一切物質形態,都可以歸屬於以下兩大類物質概念:

  一、生物。包括:微生物、植物、動物三大類。

  二、非生物。包括:基本粒子、化學元素、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四大類。

  首先可以看出,『非生物』與『生物』這兩大概念是對立的,但又是互相轉化的。其次可以看到,在整個物質集合的這一系列子集合中,存在着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互為前提,又互相包含的辯證概念關係。

  例如:基本粒子物質,作為一種目前所知道的最簡單、最基本的物質概念,包含在一切物質概念中。無機物的概念包含在有機物中,有機物的概念包含在生物中,等等。因此,如果對 於整個物質集合,按照這一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的關係進行排列, 就可以得到如下的序列:

  基本粒子→化學元素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生物

  以下即描述宇宙物質進化過程的一組概念集合:

  大爆炸→無機物(氫、氧、氮、磷、硫)以及碳元素→原始有機物?(碳化合物)→生物單分子化合物(氨基酸、嘌呤、嘧啶)→高分子化合物(多肽、多聚核苷酸)→單細胞生物→多細胞生物→植物→無脊椎動物→脊椎動物→哺乳動物→人類

  〔註:圖中每個概念之下的括弧,顯示了歷史集合的一個重要性質,即每一個後位概念,都在自身的內容中綜合着自身的前位概念。〕

  由以上這個概念序列,可以推導出這樣一個假說:現今宇宙中的全部物質形態,都是由基本粒子起源,從而經歷了一個由簡單、低級、向複雜、高級發展的物質發展過程。更值得注意的是,每一種更高級的物質,都是由它所從出的、那些簡單、低級的物質所組成的。因此,物質的結構秘密,同時又是它的歷史秘密。

  實際上,宇宙中已知的全部物質概念,都可以在這個歷史類集中找到自己的一個確定位置。這個系統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演繹系統。它從一種最低級、最簡單、最抽象的概念——基本粒子出發,按照泛演化邏輯,不斷自我演繹出新的物質概念,並最後發展成一個龐大的歷史概念系統——歷史概念集合(按語:後來錢學森將歷史概念集合稱作『何新樹』)。

  這個系統的存在,向人們揭示了由基本粒子物質向物質的最高形態人類演化的假說。而這個假說,與現代自然科學關於宇宙起源的假說又是何等相近啊 ! 這一事實,有力地說明了泛演化邏輯對現代科認識的巨大意義。

  近百年來,現代自然科學所獲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都是由於在對自然界的研究中引入了一個重要的方法:歷史的泛演化方法。當近代科學剛剛建立起來的時候,在很長一個時期內,它都用一種非歷史的、僵化靜止的觀點去看待自然界;同時也用這種態度去看待各種科學概念。

  但從生物進化論創立以後,人們對宇宙的研究就愈來愈多地與對宇宙演化史的研究結合起來了。

  在現代科學中,許多科學概念都變成了流動的、發展的、處在不斷轉化中的概念。正如恩格斯所說:『轉化過程是一個偉大的基本過程、對自然的全部認識都綜合於對這個過程的認識中。』 ( 恩格斯【反杜林論】 11 頁 )

  為了適應自然科學發展的這一需要,建立一個專門研究科學概念體系中的概念發展規律的新邏輯——泛演化邏輯,的確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預言,泛演化邏輯的建立,必將為現代科學認識,提供一種嶄新的、非常重要的邏輯工具和科學方法論。

  通過以上討論,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

  真正意義的辯證邏輯,也就是泛演化邏輯,乃是研究思維中具有歷史聯繫的概念演化及其規律的一種特殊邏輯類型。在對概念自身演化進程的觀察分析中,可以引伸出一系列關於思維的特殊形式和特殊結構。

  泛演化系統的概念,在畢達哥拉斯學派和柏拉圖那裡已經掌握,亞里士多德敘述了它。但是,正是對概念即類集的自身演化的分析,才能為上述邏輯形式提供論證其有效性和真正意義的客觀基礎。

  利用現代數學和數理邏輯的某些成果,一個系統化和形式化的泛演化邏輯體系,作為一種新的思維工具和邏輯方法,可以建立起來。可以設想,這種新邏輯類型的建立對於現代邏輯科學,將導致非常重要的飛躍。( 何新,1979 年 2 月 14 日 修訂第二稿)

  【附註】本文最初稿寫作於 1977 — 1978 年間。作者當時將此文投稿給【哲學研究】雜誌後,獲邀列席參加 1978 年全國第一屆邏輯討論會。 此文曾經列入1978 年北京全國第一屆邏輯討論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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