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大唐王朝,公認強大的亮眼
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大唐王朝,公認強大的亮眼! 廣闊無垠的國土,橫掃千里的沙場威風,稻米流脂粟米白的富庶場面,長安洛陽的繁華盛景,伴着唐詩的豪邁大氣,令無數國人心嚮往之。中國人在海外被稱為唐人,海外的華裔聚居區更叫唐人街,即可知這個強大王朝,見證了國人多少驕傲記憶。 而這樣一個驕傲年代,是靠什麼撐起的?比較出名的,是帝王將相甚至文豪墨客,但不太出名的裡面,更是有一個無名英雄:法律。 在中國古代司法史上,【唐律】以其完備的體系和依法治國的精神,早早確立了無可爭議的偉岸形象。它是中國古代最早最完備的法典,更對東亞鄰國產生深遠影響。大唐王朝曾經的輝煌里,這部煌煌律典,更仿佛沉默的磚石,牢牢撐住江山大業! 它有多強大?看唐朝幾件和法律有關的『小事』,答案就非常明白。 一:錯案追責跑不了 比起之前的王朝來,唐朝法律里一個重大進步,就是錯案追責。
甲庫:唐朝的檔案存放機關
甲庫:唐朝的檔案存放機關 這件事情,雖說唐朝之前的王朝,也基本是零容忍,但追責難度卻極大。因為一件案子是怎麼判的,有哪些官員參與,年頭一久就容易成上一筆糊塗賬。但是從唐朝起,這事不糊塗! 因為在對待死刑等重大判決時,唐朝歷史性的確立了『復奏』原則。地方死刑要經過三次覆核,京城的死刑更要經過五次覆核。官員草率判人死罪,放在前朝可能就批評兩句,放在唐朝,別管有罪沒罪,草草執行死刑,就是嚴重違法。 也正因不能草率,唐朝死刑判決,也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所有參與討論的官員都要簽字入檔。在唐朝以前,一旦出現冤案,判案官員通常可以輕鬆甩鍋。有了唐朝這條法律,什麼鍋都沒得甩。防範冤假錯案,才能真正保住民心。 二:食品安全零容忍 除了冤假錯案這類大事,一些看上去的『小事』,唐朝法律也絕對不放過。最典型一條,就是食品安全。 在唐朝年間,賣家販賣食品,有了沒商量的硬規定:只要發現販賣的食品變質,賣家就必須把食品焚燒處理,哪怕沒有出售,只要發現沒有焚燒,立刻就是先九十大棍招呼。如果有人出售變質食品導致別人生病,最輕也是個流放罪。倘若有人食物中毒致死?那可就攤上大事了,最嚴可能會判絞刑!
正當防衛很細化
三:正當防衛很細化 唐朝法律里另一個進步處,就是細化了正當防衛原則。 以【唐律】的規定,如果有歹徒闖入老百姓的住所,如果主人不知道他的來意,且受到了襲擊,那麼將歹徒殺死是無罪的。如果主人知道歹徒的來意,哪怕歹徒還沒有打進來,主人事後能有充足證據證明歹徒犯罪,那麼提前出手將其殺死,也屬於正當防衛。 當然,這樣的正當防衛,也有前提,首先必須得在自己的家宅之中。而也有幾種人不適合正當防衛,比如老人,小孩,孕婦以及醉酒者,如果他們闖入民宅被殺,無論什麼原因,殺人者都要承擔責任。
唐朝的『復奏』死刑制度,到底有沒有權威性?
四:皇帝也沒招 唐朝的『復奏』死刑制度,到底有沒有權威性?問唐太宗就知道。 唐太宗登基後,最恨的一件事,就是官員履歷造假,還特意下詔書宣布:履歷造假就是死刑。偏偏溫州參軍柳雄撞到槍口上,倒霉查出了造假履歷的事。這下唐太宗大怒,正想殺一個給大家看看,沒想到主管大理寺的官員戴胄硬頂:柳雄的罪按照大唐法律,最多就是個流放,絕對不能殺! 唐太宗這下可怒了,朕的聖旨上說死刑,你居然說法律不能殺,打朕臉呢?沒想到戴胄也死硬,別管唐太宗怎麼發脾氣,就是不松這口。氣的唐太宗大帽子都扣上來了,硬說戴胄收了柳雄的賄賂徇私。沒想到這帽子前,戴胄依然不懼:皇上如果你要殺柳雄,下個聖旨去殺好了,但要想走司法程序殺,你就是失信天下人。 這狠話放過後,唐太宗也就沒了脾氣,柳雄最後還是判了流放。硬頂唐太宗的戴胄?得到了唐太宗一句高度評價:有戴胄在,朕還怕冤死人?不怕冤死人,當然就有了國泰民安的貞觀盛世。
皇帝殺人殺不了,那皇帝如果想撈人呢?
五:皇帝說情也沒用 皇帝殺人殺不了,那皇帝如果想撈人呢?這事唐宣宗很有體會! 唐宣宗年間,為了整頓京城風氣,特意提拔了出名剛正的韋澳擔任京兆尹,結果這位鐵面人物,剛上任就捅了馬蜂窩,查了國舅鄭光欠稅的事,把鄭光的莊吏下了牢房。生氣的國舅爺鬧到了唐宣宗那兒,唐宣宗連忙找韋澳撈人,說鄭光是朕最親的舅舅,這個莊吏又是舅舅最得力的家人,難道就不能網開一面?韋澳直接一句話噎回去:原來皇上的法律,只是對窮人有用對吧? 這句話一噎,唐宣宗就沒轍了,干看着犯法的莊吏最後依法被處決。自從這事以後,唐宣宗也知道了法律的厲害,後來他最寵愛的樂工羅程犯法,也被韋澳抓了下牢,急的一群樂工趁給唐宣宗演出的機會,集體哭着求情。氣的唐宣宗這次乾脆不撈了,直接一句怒罵:我珍惜的是祖宗的法律!
這位唐宣宗,才能以小太宗的名義
也就是因為珍惜法律,這位唐宣宗,才能以小太宗的名義,創造唐朝又一個盛世:大中之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