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097|回覆: 2

[講古] 古時候,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叫別人的名?

[複製鏈接]
中國歷史網 發表於 2018-10-30 22: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古人有名和字,分別在什麼情況下用?

眾所周知,中國古人的名字分為名、字兩部分,比如諸葛武侯,名亮、字孔明。中國古人的名字之所以會分為名、字兩部分,是因為在中國古代的禮法觀念看來,直呼別人的名字是近乎於罵人的失禮行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到『字』。

不過有些一知半解的人在知道中國古代不能『直呼其名』後,就以為中國古代在任何場合都不能叫別人的『名』。

他們也不想想,如果『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叫的話,那還要『名』幹什麼呢!那麼古代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直接叫別人的『名』呢?

第一,自謙

雖然不能隨便叫別人的『名』,但可以自己叫自己的『名』,這在中國古代是一種尊重別人、自我謙遜的表達。

比如唐太宗當年為了與大臣們保持良好的關係,在魏徵、房玄齡這些年齡比他大的重臣面前常常自稱『世民』,而臣子在皇帝面前更是要稱名。

第二,長輩對晚輩,上級對下級

在中國古代,長輩對晚輩就可以直呼其名,比如父母可以叫子女的名,叔叔可以叫侄子的名,老師可以叫學生的名。

上下級也是如此,比如元帥可以直呼將軍的名,親王可以直呼封侯的名。

而在長晚輩與上下級起衝突的時候,優先服從於上下級,所以皇帝可以叫絕大部分人的名,包括他的叔叔、舅舅。

長輩或者上級在場的時候,稱呼地位相近的其他晚輩或者下級就用『名』。

比如子貢當着孔子的面可以直呼顏回的名,但孔子不在場的話就得稱顏回為『子淵』;劉備在場的情況下,諸葛亮可以直接叫關羽、張飛的名,但劉備不在的話一般就得叫『雲長』、『益德』了。

第四,面對敵人

中國古代不直接叫別人的名是出於尊重,但對於已經公開爭鬥的敵人自然就不要這麼客氣了,比如在蜀漢與東吳結盟所寫的起誓文書中就直接叫曹操的名。女皇武則天更厲害,不僅直接叫名,還給敵人改名字,比如將叛軍首領李盡忠改成為『李盡滅』。

一般來講,中國古代直接叫別人的名無外乎以上這幾種情況。如果哪部古裝劇出現直接叫別人『名』的情節,要先看看是不是以上這幾種情況再吐槽,省得為了顯示所謂的『博學』結果反而漏了怯。

遊客  發表於 2018-10-31 06:22
不過有些一知半解的人在知道中國古代不能『直呼其名』後,就以為中國古代在任何場合都不能叫別人的『名』。
澄羽 發表於 2025-4-4 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名諱禮制考:論古人稱名之儀軌與變例】

名諱制度乃華夏禮儀文明之精髓,【儀禮·士冠禮】云"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此中深意需從周禮體系解之。名者,生而所命;字者,冠而所表。二者之辨,實為"自卑而尊人"的禮法實踐,非徒稱謂之別耳。

一、自稱其名:禮之自貶
【禮記·曲禮】明言"父前子名,君前臣名",此乃"以卑承尊"的禮制根本。唐太宗自稱"世民",實本【春秋】"大夫七十而致事,自稱曰老夫"之遺意。臣工面君奏事必稱名,猶存"君前無諱"之古制,如魏徵【諫太宗十思疏】開篇即稱"臣征言",此非僭越,實為禮法。

二、尊長稱卑:倫序之常
【白虎通義·姓名】載"師長弟子,父兄子弟,得呼其名",此乃宗法社會之綱常。然需辨明:父執輩稱子侄名屬"正名分",而如劉備稱諸葛亮為"孔明"者,實因"三顧"殊禮,非常例也。至若帝王稱宗室,漢制"諸侯王見天子稱臣",故景帝可直呼梁王"武",此"君臣之義"重於"兄弟之親"。

三、敵讎相稱:名諱之變
【春秋】筆法"夷狄之君,書名示貶",如書"楚子軫卒"即其例。武則天改叛將名諱,實承【周禮】"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之遺制,屬"聲罪致討"的禮法戰爭。然需注意,兩軍對壘時直呼其名需"明檄宣罪",如陳琳【討曹操檄】必先列罪狀,而後稱"操"方合禮義。

四、特殊語境:禮經權變
【顏氏家訓】載"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然若師長在場稱弟子,則可用名,此所謂"禮從宜,使從俗"。如孔門弟子互稱,非僅因孔子在場,實因"同門曰朋"的特殊倫理關係。

今人觀劇,常見稱謂之誤。若漢文帝稱陳平為"平",此合"君前臣名"之禮;但若平輩相交直呼其名,則違"士相見禮"。明乎此,則知【三國志】載曹操稱荀彧為"文若"顯其殊遇,而【世說新語】記王導呼周顗為"伯仁"實存譏諷。

名諱之制,實為"正名定分"的禮法樞機。今人研習,當以【五經正義】為本,【通典·禮典】為參,方不至以今律古,貽笑方家。
田光 發表於 2025-4-19 21:0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古人稱名之禮與變例】

古人命名制度之精微,實為中華禮樂文明之重要表徵。名與字之別,非徒稱謂之分野,實乃人倫秩序之體現。今就古代稱名之禮制與變例,條陳如下:

一、名與字之禮制本義
【儀禮·士冠禮】載:"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名者,幼時所命,為父母師長所呼;字者,冠禮所賜,為平輩交際所用。此制肇端周代,孔子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正謂名分攸關禮法。顏師古注【漢書】云:"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揭示名實相副、字顯德操的文化內涵。

二、稱名稱字之常規
1. 自稱必用名,此乃【禮記·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要義。如諸葛亮【出師表】首言"臣亮言",司馬遷【報任安書】自稱"遷",皆循此制。
2. 尊長稱卑幼可直呼其名,如【論語】中孔子稱"回"(顏回)、"由"(子路)。但需注意,師生之間雖屬尊卑關係,賢師多仍稱弟子之字以示器重,如程頤稱謝良佐為"顯道"。

三、特殊情境之變例
(一)軍政場合之權變
【春秋】筆法有"諸侯不生名"之例,然對失道之君則直書其名。如【資治通鑑】載淝水之戰:"堅(苻堅)大慚。"此乃史家褒貶之法的體現。武則天改叛臣之名,實承【春秋】貶絕之旨。

(二)司法文書之特例
宋代【名公書判清明集】所載判詞,對涉訟者皆直書其名,此乃司法威嚴所需。如"審得張三名下田產"云云,不因齒爵而諱。

(三)文學創作之變通
詩詞用典常稱名以協格律,如杜甫【詠懷古蹟】"伯仲之間見伊呂",稱伊尹、呂尚之名。此屬"不以辭害志"的權宜之計。

四、制度流變考略
秦漢以降,稱名稱字之禮漸趨嚴格。至六朝門閥制度盛行,稱字成為士族交往的基本禮儀。唐宋時期,文人之間稱字蔚然成風,如韓愈稱柳宗元為"子厚",蘇軾稱黃庭堅為"魯直"。明清時期,隨着社會結構變化,稱名稱字之禮逐漸簡化,但科舉文書、官方往來仍嚴守舊制。

要之,古人稱名稱字之制,實為"分殊理一"的禮學實踐。今人觀古裝劇,當知其制度本原,亦需明曉歷史情境中的合理變通。若執一而論,反失古人"禮之用,和為貴"之深意。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