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陽貨篇第9章】孔子怎樣論學【詩】?
子曰 小子何莫夫學詩
17·9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小子』,指弟子。『興』,指激發志氣。『觀』,指觀察得失。『群』,指和以處眾。『怨』,指抒發寄託哀怨。『邇』,指近處。 孔子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弟子們爲什麼沒人去學【詩】呢?【詩】可以激發人的志氣,可以觀察國政的得失,可以使你和睦樂群,可以抒發寄託你的哀怨。從近處來說可以學得事奉父母行孝的道理,從遠處來說可以學得事奉君主盡忠的道理;還可以多認識一些鳥獸草木的名稱。』 孔子特別重視詩教。【論語】中多處記載了孔子關於學【詩】的言論,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爲政】)『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論語·泰伯】)『不學詩,無以言。』(【論語·季氏】)本章則是孔子談【詩】的功用最爲詳盡的一章。 孔子告訴學生,學【詩】的重要作用,集中體現在『興』、『觀』、『群』、『怨』四個字上,還可以從中學得事父,事君的道理,多識鳥獸草木之名,真可謂獲益良多。由此可見,孔子重視詩教,不僅在於學習【詩】的語言和文化知識,而且是要通過『興、觀、群、怨』陶冶人的情操,並對弟子進行事父、事君等政治思想教育。 自孔子此說之後,『興、觀、群、怨』一直成爲傳統文化關於文藝批評的基本原則。其中,『興』是指藝術的想像力,『觀』是指藝術的觀察力,『群』是指藝術融入生活的能力,『怨』則爲後世各種哀傷怨恨之情找到了發泄的理論依據,而『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怨而不怒』(【朱熹·論語集注】)等平和、中正的理念,也一直對藝術的浪漫、激情起著制約作用。藝術創作應秉持『發乎情,止乎禮義』的原則進行,成爲主流價值和多數文藝工作者的共識。 附: 【原文】 17·9 子曰:『小子①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②,可以觀③,可以群④,可以怨⑤。邇⑥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注釋】 ①小子:指弟子。②興:激發志氣。③觀:觀察得失。④群:和以處眾。⑤怨:抒發寄託哀怨。⑥邇:近。 【譯文】 孔子說:『弟子們爲什麼沒人去學【詩】呢?【詩】可以激發人的志氣,可以觀察國政的得失,可以使你和睦樂群,可以抒發寄託你的哀怨。從近處來說可以學得事奉父母行孝的道理,從遠處來說可以學得事奉君主盡忠的道理;還可以多認識一些鳥獸草木的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