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重建諡制的必要性 諡號是對有一定地位、身份或聲望的死者或褒或貶或同情的蓋棺論定,諡號制度與史官制度、諫官制度一樣,對於最高權力也有一定的約束作用,對於砥礪士節、導善官德、勸善懲惡、移風易俗皆大有裨益。新禮制的建設不妨從重建諡制開始,因爲比較容易取得共識,諡制重建又可以從民間開始。 【中華憲政綱要】主張,新禮制要吸收上古禪讓制、歷代君主制、西方民主制的精華而超越之。東海構想的元首產生法,就是禪讓與民主兩種制度長處的結合,保障了天下爲公、選賢與能和主權在民原則的落實。民主制中,定期選舉、三權分立、四大自由、社會保障、市場經濟、官財公開等制度安排都值得借鑑。歷代君主制中的精華就更多了,如科舉制度、御史制度、諫官制度、史官制度、諡號制度、祭孔祭天制度等等,都可以取其精華,讓它們成爲未來新禮制的組成部分。其中祭孔和諡制又是可以從民間實踐起來的。 收到仕隱君惠寄的【當代儒林共諡初則】(徵求意見稿),細節或可商,總體表贊同。其中【總則】之6曰:『執道義,持公益,正其誼,毅其事,不謀私利,不懼人言,行諡之要略也。』於我心有戚戚焉。諡號褒貶應該如實如理,如實是切合逝者實際,如理是尊重諡法傳統和歷史慣例。死者爲大,此之謂也。 2018-12-2餘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