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无恶谥非常态 郑樵将谥字分为上中下三类,上谥即善谥褒谥美谥,中谥即平谥,下谥即恶谥贬谥丑谥。但明朝无恶谥,故明人所谓的上下谥,实为上谥中的上谥和下谥,即上上谥和上下谥。文通被视为下谥,原因在此。至于平谥,在明人眼里更成了下谥乃至恶谥。 明朝无恶谥,自明仁宗始。明郑晓《今言》记载: “国初谥,美恶兼用。洪武二十二年鲁王卒,上谕礼部尚书李原名曰:父子天性,谥法公义,朕不得以私恩废公义,可谥曰荒。永乐六年,伊王谥厉。洪熙元年,上命礼部尚书吕震谕翰林,定故兵书兼詹事金忠等十八人谥。内有通政使贺银谥不美,上曰:此数人皆在先朝尽心国事,有德行重厚表里一致者,有涉历艰难始终一心者,必加旌褒,庶几礼贤厚终之道。但朕意未尝及银。银劳可赠官衔,不应美谥。若加银恶谥,又不若无谥,人不得议焉。古人制谥,正为定论,美恶示至公也。银竟不谥。” 明太祖的两个儿子,一个谥荒,一个谥厉,都是恶谥。到明仁宗洪熙元年,仁宗追谥十八大臣时,有已故通政使贺银所得议谥不美。仁宗表示,对于贺银,可赠以官衔,不能赐予美谥,但也不予恶谥。仁宗认为,与其加其恶谥,不若不谥,给贺银留点体面,免受世人议论。这就开了开明代不给恶谥的先例。 从此终明之世,诸臣无得恶谥者。明王鏊说:“本朝之谥,有美无恶,所谓谥者,特为褒美之具而已。”(撰《震泽长语国猷》)《明史》记载,明末永历帝时,有御史想加一个叛将以恶谥,以惩不忠。永历帝答复:“谥本褒忠,无恶谥理”云。 嘉靖时翰林何良俊比较了明朝谥制与古制的差异,指出唐宋以来的恒典是议谥必求允当,既不掩善,也不讳恶。他说:“朝廷于诸大臣有谥终之典,易名赐谥极其优矣。古者凡定谥,则考功上行状,太常博士做谥议。有不合者,给事中驳奏再议,必求允当,不使名浮于实。其人或其未善,则若荒若炀,皆所不讳。” 然哉然哉。《五经通义》云:“有德则谥善,无德则谥恶。”褒善贬恶,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故中华谥法,美恶兼具,所以寓褒贬,示劝戒。明朝专美而无恶,虽有善善之效,缺了恶恶之法,非谥礼之常也,不足为训。 2018-12-26余东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