諡號信的諡義 信字有三義:信任,誠信,信仰。諡義側重於遵守承諾,誠實守約。【嘉佑諡法】信字諡有兩條:『守命共時曰信,出言可復曰信。』 『出言可復曰信』,典出【論語學而篇】:『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信是約信,言而有信。義是適當,事而合宜。復是反覆,所言可踐。信不如義,信不等於義。孔子說過:『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這裏信就是不義的。但是,信能遵守、兌現諾言,畢竟接近於義。 關於『守命共時』,蘇洵註:『鄭太子華言於齊桓,欲以鄭為內臣,訪於管仲。管仲曰:父子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乃不許。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守命共時之謂信』這句話是管子對齊桓公說的。關於這句話,【左傳僖公七年】中有一個故事: 秋季,魯僖公和齊桓公、宋桓公、陳國的世子款、鄭國的世子華在一個名為寧母的地方結盟,在齊桓公主持下策劃對付鄭國。鄭文公派遣參加盟會的太子華,勸說齊桓公趁機除掉鄭國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表示可以讓鄭國事齊如內臣。 齊桓公準備答應,以為諸侯盟軍原進攻鄭國未得勝,現在有機可乘,可以除掉鄭國三族而削弱鄭國,何樂不為。但管仲反對這麼做,說了一段話: 『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奸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奸莫大焉。』 意謂君王用禮和信會合諸侯,卻用邪惡來結束,是不行的。父子不相違背叫做禮,遵守君命謹守時間叫做信。違背這兩點,沒有比這更大的邪惡了。』 子華違反君父之命出賣鄭國,『子父相奸』而不能『守命共時』。管仲從戰略高度來看待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強調對待諸侯要有禮有信而善始善終,不能支持子華非禮背信的邪惡行為。齊國拒絕了子華,獲得了鄭國的順服。冬季,鄭文公派遣使者到齊國請求訂立盟約。 『守命共時』,杜預註:『守君命,共時事。』這裏的共讀作恭,也是恭的意思。【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服虔註:『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共時即恭於時,恭謹守時。 『守命共時』,也有人解釋為:見機行事以完成君命。把『時』理解為時機,共時即合乎時宜,通權達變。我認為有過度解讀之嫌,因為那已是權道,是很高的道德境界,非信字所能涵蓋。還是解為『恭謹守時』合適。 201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