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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對酒當歌 於 2010-6-17 20:23 編輯 9 _, P0 C4 k& S- R9 c+ x1 Y ]! V; B
. |) ~0 s$ N i/ Q8 Q 古箏是一種古老的民族樂器,戰國時期盛行於『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轉.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瓮,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叩缶、擊瓮而就症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
: `& H* w" Z; F5 u9 ~ 箏乃『真秦之聲也』,故而歷來就有『秦箏』之名,但是若從行文來看,又有值得我們推敲的地方,那就是『擊瓮、叩缶』與『鄭衛桑間』對舉,而『彈箏、搏髀』又與『韶於、武象』對舉,因此接下去就有『今棄叩缶,擊瓮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這兒的對舉顯然不是為了文采,而所對舉的乃是『樂』於『舞』的形式和內容,所謂『鄭衛之音』,就是『桑間濮上』,乃是鄭過和衛國的民間音樂,就由此可見『叩缶、擊瓮』乃是秦國當時的民間音樂,就是『韶虞』就是『韶簫』,也就是孔子聽了後贊之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 ]7 F+ M) O: b; } 據說此樂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樂;這音樂顯然不是民間音樂,而是宮廷音樂。由此可見,至遲於嬴政當政之時,秦國已用『韶簫』替代了箏,箏當時屬於宮廷所用的樂器了,它理當比缶、瓮高雅一些。至於『搏髀』,於之想對舉的乃是『武象』。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樂舞,是周人歌頌武王伐紂的。由此可見,『搏髀』當是秦國的宮廷樂舞。李斯所舉之例,證明秦國宮廷所用的歌、舞、樂都是別國的,為反駁政治上不用客卿張本。其那文已經提及,李斯進呈【諫逐客書】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箏在秦國的流行當是在此之前。箏的產生就相對完善也就理當比李斯書【諫逐客書】要早一些。
( l" `7 `6 F: L: K. M 關於箏的命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正好說明這些說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識而言,瑟分為二就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製作箏、瑟要難吧?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質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顯然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繫起來了。確實,我們的民族樂器可以因樂器的來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製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未嘗不可。從後文來看,起初的箏與瑟並不密切,這就失去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使人全信。& H* ?$ k. t4 g+ x& ?9 u2 Y6 E" M
以上所說箏的命名,也涉及到箏的起源。既然『分瑟為箏』之說不可信,那麼出事的箏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麼箏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呢?
# F6 c& P1 p+ Q$ x 漢.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築身也。今並、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 [" z H8 e+ W
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弦,築身』,但是當時『並(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 H5 \# s5 a* w9 |* o' E7 y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並有附註說:『今清樂箏並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 H: t3 ^& @' `/ S3 W1 d
以上兩條資料頗值得我們注意,應邵乃東漢末年(二世紀末,三世紀初)人,他所記的『五弦、築身』,乃是按照【禮樂記】的記載,並非親眼目睹,而他所見的『並、涼二州,箏形如瑟』,卻未提及其他地區箏形是否有異。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紀人,他在【通典】中比較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箏完全如瑟的形制,這形制也符合正統禮器的標準。當然,杜佑同時也提出了對『蒙恬造箏』這一傳說的疑問。
\8 w3 N7 V L# B/ h: x- k% g( c n 箏究竟是否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認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箏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據年代來看,蒙恬造箏並不具備這種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驁,死與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時蒙恬不過是20多歲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箏的才華,製成後卻要它在短短數年內就流行秦國,並成為當時秦的宮廷樂器,看來不具有這種可能。更有人說,箏乃蒙恬築長城時所造。這一說法就更不具備可能性。因為蒙恬修長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國以後之事,這比李斯呈【諫逐客書】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說蒙恬所造為『筆』,古繁體『筆』與『箏』近似,因為記載失誤,於是以訛傳訛有此說。" y9 l2 R' l5 I6 U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築身』。但『築』是什麼樣式,歷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築明器。這具築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於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築長四尺三寸,漢築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於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築面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築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築、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 i9 g% r# B/ ]8 k" \: i0 B
假如真的瑟、築、箏的樣式雷同,那麼我們只能認定箏與瑟的差別除了音色有別而外,外在的差別主要在於弦數,即:瑟有二十五與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箏僅為十二弦與十三弦,當時的築也發展成為十二弦與十三弦,那麼築與箏之間的區別又在何處呢?【通雅】在箏下註明『踏步箏用骨爪,是、長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築時引【釋名】的說法:『築,以竹鼓之也』。如此看來,其實、差別主要在於箏是彈撥樂器而已。當然,【通雅】還在築下註明:『似箏,細項』,這『細項』便成了築與箏形態上的主要差別。原來初試的築,是要以左手握住頸部而用右手擊奏的,故而『細項』,唐代已長四尺余,顯然無法握持,這細項看來乃是保存了舊有體制而已。【通雅】在箏這一條目下還註上了『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的說明。這一注釋在於說明CHOU(手部 謅去言)與軋箏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稱的差異僅僅是一為彈奏、一為拉奏而已。
; L, }( N) ?2 t! i1 Q; |( j6 N 當然也有人認為中國的箏乃傳自外國。日本的田邊尚雄在他的【東洋音樂史】中就提出了箏是戰國末期從西方傳入秦國的觀點。日本的另一學者林謙三則認為田邊尚雄的論據不足。
" x/ w& U3 w5 T2 M! q 從以上討論可知,無論是箏似築還是築似箏,箏的初試形態至今並未弄清楚。因此,箏的起源至今依然還是個謎,還需要我們繼續探求。關於箏的起源的探求,顯然是無法從文獻中尋求根據的,看來必須求助於考古的新發現。) ?' b/ t7 s0 O. }% ~, o
總之,箏很可能來源於一種大竹筒製作的五弦或少於五弦的簡單樂器。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時期或春秋戰國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秦代。箏、築、瑟的關係,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築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築同源,箏瑟並存。五弦竹製箏演變為十二弦木製箏,築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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