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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换不来好价钱? 音乐人与音著协频频撕破脸(3)

国学新闻| 文化新闻

2012-11-28 18:46| 發佈者: 沙坡| 查看: 1388| 評論: 0|來自: 人民日报

摘要: 音乐的未来 彻底免费只能耗尽产业元气,付费时代终将开启 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法定垄断地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版权专家吴伟光对此类组织的垄断地位并不看好。他认为,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 ...

音乐的未来

彻底免费只能耗尽产业元气,付费时代终将开启

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法定垄断地位。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版权专家吴伟光对此类组织的垄断地位并不看好。他认为,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问题不少,制约了著作权人通过正常的市场渠道获益。 

垄断环境下,著作权人失去了选择权,只能依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版权所得,于是,版权人与市场隔离开,这就使版权费征收过程很难实现透明化,在这种情况下,腐败容易滋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据悉,很多著作权人都曾要求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账单明细实现公开透明,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往往借口自己所负责的著作权人太多,公开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可操作性低。”吴伟光称,“谁能闹就多给谁一些钱。从这一点来看,这是一个让老实人吃亏的制度。”这样的定性,音著协难以认同,并表示公开不存在任何成本和技术问题,唯一的顾虑是会员隐私。

引入竞争机制、无论营利组织还是非营利组织都参与进来,在吴伟光眼里,这样做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可使著作权人通过选择与比较进行“最好”的监督。但是,刘平表示,中国目前的著作权环境并不好,还处于管理制度发展的初期阶段,此时引入市场机制,很有可能带来标准的多元化,引起市场混乱。“如有不慎,市场会出现压低产品价格的恶性竞争现象,最终损害的还是著作权人的利益。”

垄断的存废之争,都是以更好地均衡创作者和使用者利益、更好地为受众提供音乐产品为出发点。网络文学、数字音乐,都是互联网产品,但是前者却孕育了年入千万的写手,后者却只能让人秋水望穿、两袖清风。吴伟光认为,“这是因为盛大文学这些网站使用了较好的终端用户付费模式。这是一种健康的、有营收能力的商业模式。”苹果的iTunes模式构建了数字音乐的付费模式后,为美国曾经一蹶不振的音乐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

有专家坦言,免费带来的短暂享受终将躺倒在音乐产业的墓碑上。复归繁荣、佳作迭出的中兴之路,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引擎。不管是用户的直接付费还是间接付费,只有“付费”才能延续音乐的生命,才能让你我听到更多“好声音”。(杨旭 马龙)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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