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炒中国文物大发其财 从2009年圆明园流失文物鼠、兔首铜像分别拍出1400万欧元天价,到今次乾隆玉玺较原估价高出5倍之多成交,中国流失文物屡遭拍卖无不牵动海内外华人的心。一方面,国人对此行径扼腕叹息,愤怒声讨;另一方面,拍卖价格节节攀升,让人唏嘘不已。 2010年,圆明园管理处在纪念圆明园罹难150周年之际,曾向全球发出抵制文物拍卖的倡议书。但两年以来,圆明园流失文物多次现身各大拍卖行,倡议书实际已是一纸空文。 “近年来,拍卖的最高纪录就是这些圆明园文物创下的。所以拍卖者永远不会选择合作,因为他们认定贩卖圆明园文物是个好买卖。”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主席高美斯这样说。 国外的拍卖行通过拍卖中国等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肆敛财,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多位权威文物专家曾直言,这些文物的实际价值远低于拍卖价格,之所以能不断拍出天价,正是外国人利用中国人购宝心切,从中渔利。 早在2009年圆明园两件兽首在国外被拍卖时,圆明园管理处就曾发表声明称,圆明园历来不赞同中华民族的情感和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被国际上某些拍卖者所利用,因为这将使圆明园流散文物成为拍卖者“漫天要价”的代名词。 而事实上,用钱买回等于变相承认外国掠夺的合法性,并不利于未来索回文物。 文物追索遭遇困局 针对乾隆玉玺拍卖一事,中国国家文物局对外公开表示,中国一贯反对并谴责拍卖非法流失文物的行为,对于任何确认为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保留追索权利,希望外国有关机构认真遵守相关国际公约。 按照国际公约,由于战争等原因遭受掠夺的文物,理应物归原主,但因为时间、证据等等诸多因素,很多文物却难以“回家”。有关人士表示,要禁止拍卖行在国外拍卖中国文物,尚存困境。 曾在2009年作为中国律师团代表、赴巴黎追索圆明园铜兽首的律师刘洋表示,国际市场追逐利益的热情和勇气很高。中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很难有能力和精力对流失文物进行追索,且追索主体也尚待明确。当前在文物的追索时效等方面,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法也不尽相同。 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没有意义,中国文物监管面临的还不仅是这两种困境,还有更多的尴尬。一方面,若强力介入,不管是通过政府交涉、舆论挞伐还是法治维权,从以往的经验看都收效甚微。另一方面,一些海外拍卖行甚至希望中国方面维权,借以热炒拍品和扬名天下。 刘洋建议我国成立专门机构,整合政府和民间力量,将追索中国文物纳入到一种实质性的工作中。利用1995年6月24日签订于罗马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实施细则,来进行正规的追索行动。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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