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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立法”引争议:有人叫好 有人质疑

国学新闻| 文化新闻

2013-8-13 21:07| 發佈者: 济世| 查看: 1595| 評論: 0|來自: 海口晚报

摘要: 阅读立法的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了热议。日前,记者就“阅读立法”问题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海口市民,有人叫好,认为有了法律保证才能促进全民阅读;有人则质疑,认为阅读是一种自觉行为,如果用法律强制阅读, ...
阅读立法的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了热议。日前,记者就“阅读立法”问题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海口市民,有人叫好,认为有了法律保证才能促进全民阅读;有人则质疑,认为阅读是一种自觉行为,如果用法律强制阅读,阅读的意义何在?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表示,阅读立法其实只是一种提醒,它不是阅读的兴奋剂,而应成为阅读的催化剂,让阅读成为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1 叫好
  全民读书是好事
  “全民阅读列入立法工作是好事,可以让我们的民众养成阅读的习惯。”海口某中学的陈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支持阅读立法。陈老师说,她期待着立法的形式可以改善目前中国的阅读现状,提高全民的素质。“读书的事,是个社会问题,不仅仅是读书人的事情。”她说,一个公民爱读书、崇尚读书的国家,其文明程度也必然会进一步提高。
  今年41岁的杨楠是海口市一家国企的工程师,在他眼里,阅读立法是很有必要的。他认为全民阅读会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知礼节、明荣辱,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长此以往就会出现更多的文明人,我们的社会也将有更多的文明与理性。
  2 反对
  被迫读书乐趣何在?
  调查中也听到了反对的声音。一些市民认为,阅读是文明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的自发需求,不应该属于立法调整的范围,“难道我不看书,就触犯法律了吗?”
  从事广告文案的许先生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他一直坚持着阅读的习惯,一个月的阅读量大概为2-3本书。他说,读书之事,有味最好,但如果要统一规定,立法管理,是否每年达不到阅读量的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只是在乎阅读的数量,而忽略了阅读的质量,这跟白读书又有多大的区别呢?”
  市民张先生表示,阅读是私人的事,法律固然能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个人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领域都需要法律涉足。“每个人有不同的需求,如果‘被强迫’读书,读书的乐趣又何在呢?”
  3 质疑 阅读立法只是一种提醒
  “我觉得现在评价为时过早,关键等这个条例出台,看看里面究竟会规定什么样的内容,以及如何落实。”采访中,一些冷静的市民表示,阅读立法其实只是一种提醒,它不是阅读的兴奋剂,而应成为阅读的催化剂,让阅读成为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海经院副教授刘洪表示,阅读立法的目的在于以“法律化”路径,助力全民阅读指数提升,不过从细节来看,不能靠法律规定人们应该读什么书,而是让民众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阅读积极性和提供有利于阅读的良好环境。
  “全民阅读立法固然是好事,但千万不可把这当成政绩来执行,其意义应在于呼吁公众重视阅读。”公务员陈颖告诉记者,同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国民读书率排名比较靠后,而读书对于国民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又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斟酌,完善方案。
  4 建言
  硬件软件双保障
  阅读立法势在必行,在市民们眼中,未来将出台的“书法”会是什么样子?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不少市民给出的一些建议。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罗荣律师认为,阅读立法不应是强制性法规,而是强调对公众的引导,也就是在敲定“硬件”的同时,也应保证“软件”的提供。
  来自辽宁的张先生就指出,有些大城市,往往除了省市图书馆外,各个区也有图书馆,但这毕竟是少数,如果阅读立法,是不是应该保证像海口这样的省会城市,按照一定的规模配套建设相应数量的图书馆。
  市民崔女士则对图书馆里书籍提出了要求,比如同步更新最新的书籍,增加藏书的数量和种类,给市民提供更多的选择。也有市民表示,既然想让人们养成阅读习惯,那首先得从购书开始,她认为书店里的部分正版书籍价钱应该调整一下,尤其是某些精装书,动辄五六十元、上百元,性价比很低。(本报记者 陈小萍)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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