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2014年5月14日B5版刊《乌龙,被盗用的名犬之名》一文,称“乌龙”一词是盗用了唐人冯蛰“乌龙救主”故事中的犬名。其实,现代“乌龙”一词的含义与“名犬”毫不相干。
“乌龙”一词源自上世纪40年代末广州的一本漫画杂志,该杂志名为《乌龙王》。漫画中的人物就称为“乌龙王”。此人身材矮胖,做事糊涂迷糊,逗人发笑。由于这一漫画内容生动、活泼、有趣,针砭时弊,故深受读者尤其是学生喜爱。 因此,“乌龙”一词也就成为当时不胫而走的流行用语,风行于省港澳,成为糊涂迷糊的代名词。举凡经常做事糊里糊涂,小错不断者,就会被善谑者冠以“乌龙王”的外号。甚至那些做事精细,但身材矮胖者,也会被人称为“乌龙王”、“乌龙仔”。 “乌龙王”一词可以是人名,但更多的可解释为“乌龙之王”,即把“乌龙”作为一个形容词来使用。把糊涂出错之事,称为办了“乌龙事”。例如球员把球射进己方球门,就称为“乌龙球”、“摆乌龙”等。“乌龙”一词,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即流行于体育界,而不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开始在媒体中使用的。 重名是一件常见之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在一部美国电影中,有一条名为“拉西”的狗表演得十分出色。相信现在取名“拉西”的人不少,如果张冠李戴,说他们都盗用了狗明星之名,岂不荒唐至极。 (作者何衍宗,为清华大学工程力学教授) 编辑:秋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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