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并弘扬法治行政文化
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治国理政,就能做到:第一,保证主体合法。行政管理人员具有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行政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保证目的合法。行政行为的效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明示或暗含的目的,不正当的行政行为目的会促使行为主体偏离法定轨道实施行政行为。第三,保证权限合法。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属于违法行政。第四,保证方式合法。决不使用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措施、方法和手段。第五,保证程序合法。因为任何违反法定行政程序的行为,都将产生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后果。第六,保证内容合法。实施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条件、范围、幅度,都与法律规定相符合。所有这些合法,最后导向行政行为结果合法。 建构和弘扬法治行政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对我们提出的重要课题。我希望全国行政文化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协同努力,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兼行政文化委员会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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