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杰,作家、学者,著有《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等。 【一】 宋代的高薪在历史上很有名,同样有名的是明代的“薄俸制”。论者动不动就说,“明官俸最薄”,“俸禄之薄,无以逾明者”。 明代俸禄确实是非常之微薄,这是由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思路决定的。 因为出身贫苦,朱元璋终生痛恨贪官污吏。他曾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长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残害民者,罪之不恕。……苟贪贿摧法,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纵得出,体无完肤矣。” 朱元璋不了解,正是元代的薄俸制助长了官吏的贪污腐败。朴素的农民式思维,让他认为“当官的没几个好人”。因此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在制定俸禄制度的时候,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这还不包括巨大的土地赏赐。但与此同时,朱元璋以开国之初,经济凋敝,“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为由,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之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 顾炎武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代俸禄制与秦汉以来历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宋代以前,历代虽然低级官员收入不高,但中高级官员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代,连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后期,最高级的正一品官员的全年俸禄折合成银子不过才三百两左右,抵不上一个京师富家子弟三个月的花费。所以明代低薪制是贯穿上中下级所有官僚的情况。 (《朱元璋》电视剧照) 【二】 这样的低薪“不足以资生”,导致很多官员难以养家糊口。 比如洪武年间的陕西参政陈观,“在陕以廉谨称。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存”。一死,家儿老小马上就无法生活了。 洪武年间的吏部尚书刘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茆屋,有田五十亩”。出仕之后,家族经济情况没有任何变化,“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一条被子盖了十年,被老鼠咬破了才换条新的。但是旧的还要缝缝补补,给儿子当棉衣。 洪武朝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性格质直,被朱元璋称为“老实罗”。不过朱元璋对这个人到底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还有所怀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罗复仁家去私访,见罗复仁住在一处破旧的房子里,正站在一张折了一条腿的木梯上粉刷墙壁。朱元璋见状不觉感慨,说:“老实罗确实老实,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赏你一套新住宅。”于是赐给他城中府第。(罗复仁,尝操南音。帝顾喜其质直,呼为“老实罗”而不名。间幸其舍,负郭穷巷,复仁方垩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贤士岂宜居此。”遂赐第城中。) 最为极端的例子是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的曾秉正。此人虽然曾任职高官,去职之时竟然“贫不能归”,实在没有办法,“鬻其四岁女”,把小女儿卖了,充作路费。朱元璋一听,不但没有反省自己低薪政策给官员生活带来的困苦,反而勃然大怒,认为曾秉正的行为有违人伦天性,干脆把他给阉割了:“帝闻(曾卖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明史·曾秉正传》) 【三】 朱元璋时代,俸禄已经如此之低。按理说在朱元璋去世之后,随着经济恢复,社会发展,明代统治者们应该大幅度提高俸禄。但事实是,洪武之后,明代俸禄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逐步降低。 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禄的“折色”制度。 明初俸禄主要是用粮食来发放的。但是当国库中的粮食不够用时,偶尔也会发点其他东西来代替。这就是所谓“折色”。折色最早始于洪武年间,在朱元璋去世后则越来越普遍。 建文四年,户部称,“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兼支”。也就是说,因为国家粮储不足,所以各处都司发工资时,一半发钞票,一半发粮食。到了正统四年,又诏称“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军人月粮,近为粮储不敷,减分支给,以钞折充”。折色渐渐成为定制。 问题是和元代一样,明代的钞票经常严重贬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官俸最薄条记载:“洪武时,官全给米,间以钱钞,兼以钱一千、钞一贯抵一石。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后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成化七年,户部钞少,乃以部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钞十贯,是米一石仅值二三十文钱也。布一匹也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 朱元璋时代,偶尔也会发钱发钞,但是那时钞票还好用,本应发一石米,实际所发之钞,大约值一两白银,和市场价格大致相当。但是到了明成祖时,因为钞票贬值,本来应该给一石米,实际所发钞票,却只能兑现白银一钱到二钱,就是说已经贬值到只剩原来的一成到二成了。到了成化年间,一石米发给十贯钞,看起来比洪武年间涨了十倍,而事实上,那时十贯钞才值二三十文钱。也就是说,贬值到原来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如果按半粮半钞算的话,官员实际只能领到粮食部分,以钞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给国家做贡献了,工资相当于降低了百分之五十。明代皇帝们就是这样和百官耍流氓。 时间长了,百官当然纷纷抗议,皇帝于是不发钞票,改发其他东西。发什么呢?发胡椒,发苏木。胡椒和苏木,一个是调料,一个是颜料,为什么发这些东西呢?因为这些是从外国进口的奢侈品,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进口多了,宫中堆积多年,眼看着要放坏了,所以拿出来给百官充工资用。成化五年,实在没钱给百官开支了,甚至发衣服被褥,将内库所存的“绽丝绫罗、纱褐缯布、衣巾兑今衣褥及书画几案、铜锡磁木诸器皿,以充俸钞”。就是说,皇宫大库存的绸缎布匹,衣服帽子、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锡茶壶都拿出来发给百官。反正宫里什么东西多就发什么。 为什么要用这些东西来给百官发工资?当然是因为国库没钱了。那么为什么大明王朝会穷成这样呢?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银子都发给朱元璋的后代了。我们说过,朱元璋虽然给百官的俸禄标准定得很低,却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规定了极高的俸禄水平。朱元璋规定,他的后代由于身份高贵,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所以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弘治五年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山西庆成王朱钟镒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不久另一位藩王刷新了这一纪录,这位藩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彼此都不认识。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 这仅仅是明代皇族人口爆炸的一个缩影。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这些王爷好比种子,一二百年过去后,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大抵十分惊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到了嘉靖年间,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经增长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万历年间,已经有了五千多个皇族后代……据明末徐光启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数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当代人口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十倍。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经繁衍到近一百万人之多。 这样国家财政就出现了难以支撑的窘况。嘉靖四十年(1562)朝廷曾经算过一笔账,天下岁供京师粮400万石,而诸王府的禄米支出竟然达到了853万石,缺口是453万石。天下所供,竟然不能满足王族所需。所以当时官员们说,“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患者,莫甚于宗藩禄廪”。 实在拿不出银子来百官发工资,发点东西大家倒也能理解。问题是,皇帝们的小算盘仍然打得非常鸡贼。好比这东西本来只值十块钱,但是皇帝却非要说能值一百块钱。比如永乐二十三年,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贯钞票,苏木每斤算八贯钞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不到十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贯钞票,苏木每斤算成五十贯钞票,翻了六七倍。 成化七年,因为国库里存的棉布太多,积压久了,眼看着都快烂了,皇帝遂宣布,以后就用细布给百官开工资。什么标准呢,一匹细布折算成20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细布,一匹也不过能换二石米。皇帝显然把布价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细布也快发光了,又发粗布,而且“每阔白布一匹折米30石”。一匹阔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来不过值银子三四钱,却算成三十石粮食,这就把布价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宪宗实录》称:“然三梭(布)一匹极细者,不过直银二两,而米价遇贵则有一石直银一两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轻重已自悬绝。后乃至以粗阔棉布直银三四钱者,亦折米三十石,则是粗布一匹而价银直三十两,自古未有也。”明代皇帝们的无赖嘴脸就是这样毫无遮挡。 就这么低的工资,在明代还常常拖欠,甚至数年不支工资。明人王琼在《双溪杂记》记载:“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顾炎武总结明代俸禄史说:“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布折钞,以银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朝廷在发俸禄时,在银子、粮食、布匹之间反复折腾,但是不管怎么折腾,反正是越来越有利于皇帝,越不利于百官。 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间,载入《明史循史传》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总数的六分之五,这不能不说与薄俸制有关。明代那些恪守节操不想大肆贪污的官员,无一不生活得非常艰难。宣德年间,礼部侍郎这样的高官,死后甚至不能安葬。“邹师颜,宣都人。……为礼部侍郎。省墓归,还至通州,卒,贫不能归葬。尚书吕震闻于朝,宣宗命驿舟送之。”正统元年,左副都御史吴讷曾说:“近小官多不能赡,如御史刘准山由进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养其母妻子女,贷同道御史王裕、刑部主事廖谟等俸米三十石,去年病死,竟负无还。”成化年间,曾以廷试第一名为翰林修撰的罗伦,在被贬为福建市舶副使时,因微薄的官俸不足开支,只好靠卖字谋生。
(中国明朝法令条例《大明律》) 【四】 我们看明代官场贪腐发展的曲线图,与俸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明代贪风之盛行,恰恰发生在洪武朝以后,与俸钞折色之制同步。折色越低,贪污腐化就发展得越厉害。 永乐时期,因为折支钞票的普遍化,贪腐也开始普遍化。有人描述其情形说:“贪官污吏,遍布内外,剥削及于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养活之计。虐取苛求,初无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间有廉强自守、不事干媚者,辄肆谗毁,动得罪谴,无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货赂,剥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积几何,而内外上下诛求如此。” 对于这种情况,官员们纷纷指出,薄俸制是主要原因。比如任双流知县的孔友谅报怨说:“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首之资,以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萎莫诉。”永乐年间著名清官李贤说:“俸禄所以养廉也,今在朝官员,皆实关俸米一石,以一身计之,其日用之资不过十日,况其父母妻子乎?臣以为欲其无贪,不可得也!”大理寺右少卿戈谦也说:“且计一官,其家少者五六口,多者十余口,俸既不足,则其衣食器用、仆隶之需,必出于民,为害非小。……因国用浩繁,文武官吏俸给什撙节其六七,所得不给其所费。” 从永乐之后,贪腐一代比一代更加严重。何瑭说,洪武晚年,“渐启贪赂之习,积至正德年间,其弊极矣,官以赂升,罪以赂免,辇毂之下,贿赂公行,郡县之间,诛求无忌。小民受害,殆不忍言。百姓困穷,盗贼蜂起,国家之事,几至大败。”他也是认薄俸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官吏之俸薄,“故官吏则务为贪侵”。 明代正统年间御史陈泰一生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两袖清风,世称“铁”御史。他也说:“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甚远,妻子随行,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二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钞,九载之间,仰事俯首之资,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谴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而陷于罪者多矣。” 明代中后期之腐败,在历史上刷新纪录。嘉隆以后,“惟贿是举,而人皆以贪墨以奉上司”。官场“礼义沦亡,盗贼竞作,贪婪和无耻之风弥漫”。著名清官韩一良在与崇祯皇帝的交流中,把低薪制与官员贪风之间的关系表达得直言不讳:“陛下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语,而今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以官言之,则县官为行贿之首,给事为纳贿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过客有书仪,考满、朝觐之费,无虑数千金。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总结明史,尖锐地指出:“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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