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救护车产生违法行为不需要本人举证 医学上把发生伤病后的头 4 分钟,称为急救 " 黄金时间 ",如果能有更多人掌握科学的救护知识,无疑会在挽救生命时抢得先机。超过 8 分钟,急救病人存活的几率将直线下降。每一分每一秒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及时接到病人,是救护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深晚记者了解到,礼让救护车政策已实施一年多,现在大多数市民在车辆行驶途中都会有避让动作。不过在十字路口时,不少车主对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显得还是有些犹豫。 " 我知道必须要避让救护车,也知道可以申诉,但是平时工作太忙了,可能没时间去深圳交警局处理,万一到时候证据没有了,或者没安装行车记录仪,心里还是有些别扭。" 在商报 2 路某公司上班的徐先生表示,受到之前车辆司机救助马路上摔倒人员影响,自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违法时还会犹豫一下。 礼让救护车而产生的道路违法行为需不需要自己举证?深晚记者了解到,在去年 " 法治通城 " 行动中,就有部分市民提出,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后,由此产生的 " 违法行为 ",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交警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卫人委、市急救中心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论证,决定改革现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创新建立避让自动备案机制,5 月 23 日正式实施,以适应市民的需求,营造主动避让救护车的城市文明新风尚。 " 去年 5 月份我们就建立专门科技系统,由急救中心各网点向系统提供避让车辆的视频或者录像,由交警使用技术手段 " 屏蔽 " 该次紧急任务所经的时间、地点、路线的所有车辆因避让产生的 " 违法信息 ",不予录入。已经录入的,予以核销。" 吴江告诉记者,急救部门和交警已建立摄录信息的交换渠道,制定工作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处理摄录信息,建立起因避让救护车违法的自动备案系统。 " 目前深圳的救护车均安装了监控设备,如果市民因避让产生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会不予录入。如果市民不放心的话,还可以打 83333333 进行备案。" 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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