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韵国学网 首頁 国学新闻 查看內容

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昆山龙哥案件引舆论关注正当防卫 江苏检察在线:得靠逃跑

国学新闻

2018-8-31 10:24| 發佈者: 懋基| 查看: 6246| 評論: 7|原作者: 懋基|來自: 华韵国学法制新闻

摘要: 近日,昆山宝马男被反杀视频窜红互联网,引舆论关注正当防卫。江苏检察在线:正当防卫得靠逃跑。

近日,昆山宝马男被反杀视频窜红互联网,引舆论关注正当防卫。

昆山宝马男拿刀被反杀始末

案件发生于昆三市震川路与顺帆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一辆宝马在红灯时压过机动车道实线,在本该停车等候时强行拐入非机动车道路,摩擦到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其後宝马车後座左侧男乘客下车与电动车主理论,期间,後座右侧女乘客劝说男乘客离开。

意外就在此时发生,宝马车男性驾驶人(下文简称宝马男)飞奔下车推搡电动车主,并演化为互殴!宝马男未知出于何故跑回车中取出砍刀,并击打电动车主。在击打过程中,砍刀脱手,被甩到马路人行横道上。电动车主见状率先夺得砍刀,连续砍刺宝马男致其倒地。

宝马男爬起并跑向宝马车,电动车主继续追砍,直到驾驶人倒地不起。

经事后侦察及审讯,宝马男从车上取刀后,并未砍刺电动车主,只是用刀背及刀柄击打。而电动车主夺取砍刀后,在争夺过程中直接桶到宝马男腹部,宝马男爬起后跑向宝马车时扬言:我车上有枪,等着我,我蹦了你。电动车主亦供述:“我本来没有想要追上去,但是他说有枪,我想反正都是一死就追了上去。”被追砍的宝马男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电动车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此事件发生以后法律界及网友纷纷表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电动车主属于防卫过当,一种观点认为电动车主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正当防卫的概念是什么呢。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互联网上两种观点激烈踫撞之时,8月29日,江苏检察在线一则微博再次将舆论对正当防卫的关注推向高潮。

江苏检察在线:正当防卫得靠逃跑

【100起刑事案告诉你正当防卫还得靠跑!】笔者分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你”并不能理直气壮地戳回去。那该怎么办?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江苏检察在线:昆山龙哥案件告诉我们正当防卫得靠跑

由于江苏检察在线是官方身份,其发言既有一定的权威性,也最容易引起舆论的质疑。

@骑砍2今天发售了吗:从昆山社会男上事件爆出,贵博发了四条微博,其中第一条站在社会男为被害人角度?两条是昆山社会男见义勇为表彰?最后一条就是告诉我们遇到这种事别反抗,跑你*吗?

昆山龙哥案件的正当防卫就是告诉我们遇到侵害别反抗

@AYZZZZRRRR:遇到昆明火车站那种砍人的,暴徒被老百姓反杀了,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别说性质不一样噢,都是公共场所持刀砍人,都是故愿伤害,来给我普法

@天涯的孤独人:日本人来了,我们还跑吗?

为了昆山龙哥案件的正当防卫,日本人来了,我们还跑吗?

@江苏战斗1985:这就是检察院发的微博!能不能不要说大实话?你觉得这样的数据是光荣吗?能要点验吗?遇到坏人侵害人身安全只能跑?怪不得这ZQ本来就是靠跑出来的!一脉相承!以后外敌入侵我们也能,绝对不抵抗!因为没这基因!一百多年过去了!其实中国一点没变!

正当防卫?这ZQ本来就是靠跑出来的

@金泉影影:发这个文章难道你们已经准备定性为防卫过当了?你们宣传处的人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913啸天:看完了,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检察官是不是在告诉大家,合法公民老实人死了活该,黑社会嚣张是有特权的,有法律给撑着。江苏的检察官们,你们是这意思不?

正当防卫是给黑社会嚣张特权

中国法制权威大概就是这样逐渐丢失的吧?

文章于11:53分进行更正编辑


鮮花

握手

雷人

路過

雞蛋
發表評論

最新評論

引用 遊客 2018-10-7 18:16
江苏检察在线:正当防卫得靠逃跑?!
好荒唐吖!逃跑不是逃避吗?防卫不是直接以暴力应对施暴者吗? ...
引用 遊客 2018-9-27 13:53
逃跑才能算正当防卫?逃跑与防卫不是两回事吗?
引用 延章 2018-9-1 23:25
最新消息,9月1日【昆山警方通报: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撤销该案】
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主要理由: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
昆山公安微警务』微信公号
引用 懋基 2018-8-31 11:55
承明: 应更正为:其後后座男士下车与电动车主理论,期间,后座女伴劝说男士离开。 意外就在此时发生,驾驶座一男子飞奔下车推搡电动车主,并演化为互殴! ...
感谢指正,已经更正!
引用 承明 2018-8-31 10:45
应更正为:其後后座男士下车与电动车主理论,期间,后座女伴劝说男士离开。
意外就在此时发生,驾驶座一男子飞奔下车推搡电动车主,并演化为互殴!
引用 延章 2018-8-31 10:33
近日,昆山宝马男被反杀视频窜红互联网,引舆论关注正当防卫。江苏检察在线:正当防卫得靠逃跑?!
防卫,这两个字,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哪里都看不出『逃跑』的涵义来!我只看到『预防并积极自卫』!捍卫的卫!
法制这样的践踏社会公义,是嫌法制权威过高了吗?

查看全部評論(7)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