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福
12月9日《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长寿区某中学14岁的初三女学生张洁(化名),听说父母要生第二个孩子后,坚决反对并跟父母大吵大闹:“你们要再生个弟弟妹妹,我就不去上学了,也不想活了!”并留下遗书,以死抗议父母生二胎。这篇报道并采访了一位心理学家认为:张洁的行为和心理与其家庭的一贯宠爱有关。作为一名独生子女,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去分享父母给她的爱,因此非常担心弟弟妹妹的出生会让她失去父母的爱,从而失去心理上的安全感。 独生子女相对比较容易养成自私的习惯,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当然,这是相对而言,不能说所有独生子女都是自私的,因此,请不要以“某位独生子女不自私”来进行反驳。“独柴难烧、独子难教”,古有明训。由于父母的爱过分聚集、期望过高等原因,相当数量的独生子女的心理素质存在问题。我认为,有兄弟姐妹的孩子在一定程度上会比独生子女更懂得分享,长大后心理素质也会更健全一些。如果张洁在童年时(例如5岁时)有一个弟弟或妹妹,估计她现在不会这么自私。下面看看另一篇新闻报道: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的40多名同学结伴出游,来到湖北荆州市宝塔河江段的江堤上野炊。下午2时左右,一些同学在长江边游玩时,突然发现两个小男孩在江中挣扎。面对落入湍急江水的少年,长江大学十多名大学生不顾自身安危,纷纷跳入水中救人。手挽手组成的“人梯”,挽救了两名孩童如花的生命,而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大学生,却献出了年仅19岁的生命。事后,教育部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广大青年学生要学习他们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学习他们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然而,我还注意到以下报道:11月2日四川新闻网报道:“陈及时家还是土坯房,他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是家中惟一的男孩。”11月7日荆楚网报道:“方招有两个姐姐,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既然陈及时和方招都各有两个姐姐,可见,这两位舍己救人的优秀大学生都是超生孩子。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或法规,陈及时和方招本来就不该来到人世间,他们的出生,是“违法生育”的结果,然而,难道教育部不是号召人们向这两位超生孩子学习吗?我不知道,陈及时和方招出生后,当地计生部门有没有向他们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认为,陈及时和方招都出身于多子女家庭,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舍己为人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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