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被告,一切无从谈起” 按照陈实的说法,要不是上述读者在拿到“山寨”版刊物后向杂志社求证,他们至今也不会发现有这样一本“学术刊”。“那些没有来向我们求证的投稿者,多数很有可能已经凭着在‘山寨’版上刊发的论文获得了晋升。” 《中国报道》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高鑫向笔者介绍了他们维权的艰难:在发现“山寨”版刊物后,杂志社于6月13日在官网上发出了简短的声明,指出“陈某冒用我社名义开设武汉采编部”,“并开通学术刊网站(www.zhongguobaodao.com)”,“我社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设立学术期刊采编部,也未开设类似网站”。 7月19日,他们向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上交了相关举报材料,得到的答复是,总署会将上述材料转给相关负责部门,并建议杂志社向公安局报案。 随后,《中国报道》杂志社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待的民警表示,公安机关需要核查一些情况,让杂志社“等结果”,同时建议他们去向文化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于是,他们又向北京市西城区文化执法大队反映了相关情况。 尽管在官网上发表了声明并已报案,高鑫仍不敢对处理结果表示乐观。“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我们很难找到‘山寨’版的编辑者,更不用说地点――他们很可能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高鑫说。 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高鑫曾多次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询问调查进展,但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答复。 “他们说,杂志社也没有受到什么经济损失,就耐心等结果吧。”高鑫告诉笔者,事件的最新进展是“新闻出版总署将案件线索转给了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杂志社目前在配合总队调查”。 经办此事的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办案人员告诉笔者,目前,文化执法总队的做法主要是扩大一些线索,尽量多找到一些证人。 在向有关部门举报时,求证成了杂志社最大的困难。“我们找不到‘山寨’版的相关负责人和更多的证人。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涉案金额,公安局就不予以立案。”高鑫说。 杂志社也曾向其法律顾问求助。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杨律师表示,现有的情况下最难的就是找到“被告”,包括“山寨”版刊物的出版者、编辑者以及印刷者。“山寨”版刊物上并没有关于这些人的信息,单凭期刊上和网上的几个“不具有排他性的”名字,根本无法确定。 杨律师坦言,因涉及“发文者自身利益”,杂志社很难发动向“山寨”版刊物投稿者主动举报或提交相关材料。他表示,“这些发文者本身就是自愿付费,想通过发表论文来为自己的晋升、评职称谋取利益,有的甚至可能已经借此获得了晋升。所以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提供自己手头的证据。” 对此,高鑫十分无奈,“曾经有一个读者同时在QQ上找我和‘山寨’版《中国报道》的一位编辑聊,我花了很大的力气、很长时间才让他相信我们这边才是正规杂志。真让人哭笑不得。”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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