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扎诺 回复
原帖由 shenj 于 2010-6-23 19:06 发表
至于同音词,哪个语种没有?英语常用词中同音词多了去了。英语高频使用的 are 、do 、have 、there 等都有高频使用的同音异义词。in 、on 、for 等都有表示时间、地点、原因或结果等等的多种语义。人家是如何说话过日子的? ...
同音词现象在哪一种语言中都有,这话不算错,但是,说“英语常用词中同音词多了”这话就不符合客观事实了。“in 、on 、for 等都有表示时间、地点、原因或结果等等的多种语义”,但"in" 、"on" 、"for"表达的指向各不相同,那是有严格区别的,它们的共同使用增加了英语表达的精确性。
对于语言中的同音词现象,作为对语言问题的学术思考,正确的科学的态度应该是深入剖析同音词现象那里的本质和规律。同音词现象,本质上是混淆了语言的语义与读音(乃至书写的文字)那里的一一对应关系,而语义与读音(乃至书写的文字)那里的一一对应关系正好就是人类使用语言实现思想交流的语言基本功能的前提。同音词,在语言的听音辨义的过程中,起到的只能是混淆作用。但是,少量的同音词在语言中的使用,在人类语言中是可以接受的。而之所以人类语言能够接受少量的同音词,其基本的原理在于,人类在听音辩义的过程中,人类不仅仅是在音义之间进行简单的对应转换,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还拥有一个纠错能力,就是说,同音词所产生的混义在听音辩义的过程中是纠错机制来克服的,这个纠错过程必然需要耗费人类额外的脑力。例子是显而易明的:
比如,“世界大事的处理离不开中国的参与”这句话被普通话说得不标准的人说成“细界大细的素理离不嗨纵隔的叁以”这个样子后,别人照样能够听得懂,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人类在听音辩义的过程中拥有一个纠错机制,它能通过联系上下文以及揣摩意思来达成最接近贴切的理解,被混淆了的语义被纠正过来了。但是,也十分明显地,听这样的语言是十分伤脑筋的,很费神的,这就是纠错机制要耗费额外的脑力的结果。
显然,语言中少量的同音词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但这有个尺度,如果同音词数量太多了,或者同音词出现在句子表达最关键的地方,就会严重影响语言听音辩义功能的实现了。这里面一个数学计算的结果,本人的计算是,对于生活语言,句子中有一半的词根发生同音混义则该句子就难以实现正常的听音辩义的正常的交流了;对于学术语言,句子中有1/4的词根发生混义则不可以被准确地听音辩义。从这个算法推算,普通话1200多个语音种类能够支撑2500个汉字的生活语言和1600个汉字的科学语言,这也可以看得出,普通话汉字使用量的进一步萎缩是语言客观发展的必然。
对于学术语言来讲,任何一个混义对精确的听音辩义都是致命的,比如,“法治”和“法制”被说成“水治”和“刀制”——纠错机制已经完全不起作用,必须依靠拆字补充才能实现正常的表达理解——这样的词汇已经完全失去了正常的听音辩义的语言基本功能,所以,“法治”和“法制”这样的词汇是不可以在电台等正规场合使用的,因为根本不可以被大众所正常理解,因此,这两个词在普通话中的存在完全等于根本就不存在。
从“水治”和“刀制”的例子中也可以看到,作为对语言问题的严肃思考,中国的语言必须改革以克服这种危害汉语精确表达的语言因素——中国人不能都变成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