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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子曰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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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陆英书屋 發表於 2019-1-26 15: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论语·微子篇第8章〗孔子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是何意?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逸民』,指古代遗佚于世的隐士。逸,与遗佚的『佚』字同义,指散失、遗弃。上列7人都是逸民。其中,少连:〖礼记·杂记〗中记载为『东夷之子』,身世不详。虞仲、夷逸:身世和言行不详。『放言』,指放胆直言。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遗佚于世的隐士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减损自己志气,不辱没自己人格的,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减损了自己的志气,辱没了自己的人格,可是言语合乎伦理,行为谨慎思虑,能如此也算吧。』说虞仲、夷逸,『隐居起来,放胆直言,其身合乎清廉,其逃避现实也合乎权衡。』『我则与他们不同,没有一定可以这样做,也没有一定不可以这样做。』

孔子对上述七位隐士的评价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伯夷、叔齐。〖论语〗中三处提及,他们是孤竹君的两个儿子,周武王灭商后,他们不合作,拒食周朝的饭,结果饿死在首阳山下。孔子认为他们『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行为最高尚。第二类是柳下惠、少连。柳下惠在〖论语〗中出现过三次,他直道而事人,三次被罢官,却不肯离开自己的祖国。少连在〖礼记·杂记〗中有记载,据说是『东夷之子』,孔子说他善于守孝。此二人虽然『降志辱身』,但是,言语合乎伦理,行为谨慎思虑,也是值得肯定的。第三类是虞仲、夷逸。他们的言行已不可考。孔子的评价是,隐居起来,放胆直言,立身清廉,其逃避现实也合乎权衡。此外还有一人未提及,就是朱张。朱熹于此处作注:『朱张,不见经传。』

总之,对于上述7人,孔子都加以肯定,而评价又有高下之分。孔子特别赞许伯夷、叔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反映了他对个人独立人格的重视。

在评价了几位隐士之后,孔子接着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在这里所说的『无可无不可』,并非所谓『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没有立场、没有原则、没有是非的圆滑世故。他是把自己和隐士们作对比,是特指人们在对待『出世』和『入世』问题上的态度,表明自己在对待『出世』和『入世』、进和退、去和留的问题上,没有成见,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孔子的『无可无不可』,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朱熹·孟子注疏〗)这是真正的『圣之时者』的态度。孟子认为,孔子是圣人中最合时宜的人,他行止因时而变,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任何情况下都要守死善道,这是原则;不同情况下可以有不同的做法,这是灵活处置。

后世有些人对『无可无不可』的运用,指对事情没有一定的主见,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是脱离了本章的原意。

附:

【原文】

逸民①: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②,『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③,『隐居放言④,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注释】

①逸民:古代遗佚于世的隐士。逸,同『佚』,散失、遗弃。上列7人都是逸民。②少连:〖礼记·杂记〗中记载为『东夷之子』,身世不详。③虞仲、夷逸:身世和言行不详。④放言:放胆直言。

【译文】

遗佚于世的隐士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减损自己志气,不辱没自己人格的,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减损了自己的志气,辱没了自己的人格,可是言语合乎伦理,行为谨慎思虑,能如此也算吧。』说虞仲、夷逸,『隐居起来,放胆直言,其身合乎清廉,其逃避现实也合乎权衡。』『我则与他们不同,没有一定可以这样做,也没有一定不可以这样做。』

遊客  發表於 2019-1-26 16:33
孔子认为他们『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行为最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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