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至虚,恒也;守中,笃也。万物方作,居以寡复也。天道员员,各复其堇————至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从简书到王本,中间还有帛书,可见出其讹变之迹。此节帛书甲本为:“至虚,极也;守情,表也。万物旁作,吾以观其复也。天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在乙本中,“情”作“静”,“表”作“督”,“云”作“耘”,其余皆同。从简书到帛书,虽然字有所变化,但句式尚保持相同,句式的改变自王本始。省略号部分为汉或汉代以前人增加,其句式模仿简书:“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一节。
简书的意思为:天地之间这块广漠的空虚(现代所谓宇宙),以空间而言是无穷的,以时间而言是永恒的。人们坚持守中的原则,是厚重的表现。在万物运动的瞬间,很难体察到事物的循环往复;而天道,却很容易观察到它的如圆周一样的运行规律(日之东升西落,月之满圆损缺,四季之周而复始),运行到一定的程度,又回到开始的那一点上。《左传•昭公十一年》:“子产曰:‘美、恶周,必复。’”《战国策》:“语曰:‘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物盛则衰,天之常数也;进退、盈缩、变化,圣人之常道也。”(《战国策》,P215)同书又曰:“臣闻之:‘物至而反,冬夏是也;致至而危,累棋是也。’”(P242)“守中,笃也。”《尚书•大禹谟》:“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16、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
“果”,《国语•晋语六》:“栾书曰:‘不可。其身果而辞顺。顺无不行,果无不彻,犯顺不详,伐果不克,夫以果戾顺行,民不犯也,吾虽欲攻之,其能乎!”同书“晋语七”曰:“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
17、下士闻道,大笑之。弗大笑,不足以为道矣。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司马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有徒。’”《荀子•君道第十二》:“语曰:‘好女之色,恶者之孽也。公正之士,众人之痤也。修道之人,污邪之贼也。’”
18、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
《韩非子•说林下第二十三》:“桓公问管仲:‘富有涯乎?’答曰:‘水之以涯,其无水者也;富之以涯,其富已足者也。人不能自止于足,而亡其富之涯乎!’”“知足”,然后“能自止于足”,这才是“恒足”———真正的满足。
19、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尚书•毕命》:“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左传•成公十七》:“《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将慎其细也。”《国语•晋语九》:知伯国闻之,谏曰:“……《夏书》有之曰:‘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周书》有之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夫君子能勤小物,故无大患焉。”《韩非子•六反第四十六》:“故先圣有谚曰:‘不踬于山,而踬于垤。’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以上三例,古人提醒人们不要轻易地放过“细”、“小”、 “微”处,以防止它们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国语•晋语四》:“文公问于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国为易,今也难。’对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矣。’”《战国策》:“《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大雅•荡》)《易》曰:‘狐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 (P248)
20、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几也,易散也。为之于其亡有也,治之于其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累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
《左传•隐公六年》: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蕰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战国策》:“《周书》曰:‘绵绵不绝,缦缦奈何;毫毛不拔,将成斧柯。’前虑不定,后有大患,将奈之何?”(P791)同书又云:“《书》云:‘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P172)又云:“故曰:‘无形者,形之君也;无端者,事之本也。’”(P410)《尚书•太甲》:“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迩。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慎终于始。”
21、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之。
《尚书•蔡仲之命》:“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荀子•致士第十四》:“虑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终如始,终始如一,夫是之谓大吉。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故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计胜欲则从,欲胜计则凶。”《尚书•君奭》:“民德亦罔不能厥初,惟其终。”
22、金玉盈室,莫能守也,贵富骄,自遗咎也。
《战国策》:“夫贵不与富期,而富至;富不与梁肉期,而粮肉至;粮肉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骄奢不与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P691)
23、有亡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先后之相随也。
《诗•小雅•十月之交》:“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24、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左传•成公十五年》:子臧辞曰:“《前志》有之:‘圣达节,次守节,下(不)失节。’”《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同书《僖公二十四年》:“臣闻之:‘太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太上下知”,谓上知下民之情,而“以德抚民”;“亲誉之”,上“亲亲”,故亲赞誉之。此谓上下之间的四种不同的关系:第一、知之、抚之;第二、誉之;第三、畏之;第四、侮之。
25、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也,是以弗去也。
《尚书•说命》:“有其善,丧厥善;矜其能,丧厥功。”《韩非子•说林上第二十二》:“杨子谓弟子曰:‘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同书《说林下第二十二》:“故谚曰:‘巫咸虽善祝,不能自祓也;秦医虽善除,不能自弹也。’以管仲之圣而待鲍叔之助,此鄙谚所谓‘虏自卖裘而不售,士自誉辩而不信’者也。”同书《奸劫杀臣第十四》:“古无虚谚,不可不察也。”
26、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曰:兵者,(不详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弗美也。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故吉事尚左,丧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故杀(人众),则以哀悲莅之;战胜,则以丧礼居之。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
兵者,迫不得已而用之,以暴制暴、以杀去杀之谓也。故《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为武。’”在此章中,老子在讨论“兵”,这“不详之器”时,时时处处都闪耀着“仁”的光辉,故为一切兵家之祖。
27、宠辱若缨,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宠为下也。
《国语•晋语六》“赵文子冠,……见范文子,(范)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先王疾是骄也。’”《荀子•尧问第三十二》:缯丘之封人见楚相孙叔敖曰:“吾闻之也:‘处官久者士妒之,禄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今相国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孙叔敖曰: “吾三相楚而心愈卑,每益禄而施愈博,位滋尊而礼愈恭,是以不得罪于楚之士民也。”
28、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闭其兑,塞其门,和其光,同其尘,解其纷,是谓玄同。
《尚书•盘庚上》:“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弗可悔。”
29、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亡为故亡败,亡执故亡失。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韩非子•功名第二十八》:“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故得天时,则不务而自生;得人心,则不趋而自劝;因技能,则不急而自疾;得势位,则不推进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亡为”者,“守自然之道也”,故《战国策》曰:“圣人不能为时,时至而弗失。”(P171)《尚书•说命》:“虑善以动,动惟厥时”,此之谓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延陵卓子乘苍龙挑文之乘,钩饰在前,错錣在后。马欲进则钩饰禁之,欲退则错錣贯之,马因旁出。造父过而为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赏所以劝之,而毁存焉;罚所以禁之,而誉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此亦圣人之所为泣也。’”失马与人之性,是“为之者”之过也,故“败之”,是以圣人为之泣也。“亡为”,顺天之道也,《荀子•天论第十七》:“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谓之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尚书•太甲》:“弗虑胡获?弗为胡成?”此处的“虑”、“为”二字指人事,非天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