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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先秦官德评建模式的三个维度及其现代践行价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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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11-6-22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网易历史
先秦是我国古代哲学的辉煌时代,诸子百家争鸣,开创了我国道德哲学时代。先秦道德哲学的一个重大创建表现在官德建设方面。先秦官德评建模式有一个逻辑前提:即官德评建模式中的三个维度为何可能和如何可能的问题,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先秦官德评建模式的三个维度才能在逻辑上成立。
    1.儒家人性论思想为先秦官德评建模式的三个维度提供了逻辑前提
        无论是孟子的性善论、抑或是荀子的性恶论,其价值指向为善,儒家人性论思想解决了官德评建维度为何可能的问题,内圣外王则解决了评建维度如何可能的问题。
    孟子道性善,目标指向为四端,要想真正成为圣人,达到至善,须后天努力,将四端加以扩充。他说:“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具有“四端”之人,如果把它扩充起来,就会如刚燃烧的火,不可扑灭,象刚流出来的泉水,不可终竭。假如能扩充“四端”则足以安天下,否则,连父母也难以赡养。孟子将善的潜能形象地比喻为“火之始然”和“泉之始达”,只有将人善端加以培养,才能造就燎原之势,沛然而成江河。由此,孟子既讲内在善性的扩充,又十分重视后夭的道德修习。他说:“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泵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孟子・尽心上》)一个人能否发展自己的善性,决定于是否有向善的主观愿望和实际行动,舜就是因为如此而成为圣人的。
荀子虽然认为人性恶,但他认为人性是可以改变而趋善的。荀子之所以明确提出性与伪之分,目的在于强调后天努力对人性的改造,通过后天的环境和学习,以改变人性之恶。他提出了“化性起伪”的哲学命题,即通过人为努力转化所谓“恶”之本性,获得所谓“善”的品质。在他看来,人之性恶,并不意味着不能为善,相反,性恶正是人欲为善的动因,激励着人性趋善。他说:“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荀子・性恶》)即是说,人性恶只是人性趋善的发生学意义上的源动力。荀子日:“可以为尧舜,可以为莱环,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习俗之所积耳。”(《荀子・荣辱》)“注错习俗”即指环境的训练和积累,成为什么样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错习俗”对人们的影响。荀子肯定人性是可以改变、改造的,最终和孟子人性为善思想殊途同归于“善”。表面看来,孟子和荀子人性思想决然对立,但其最终指向为善,这为先秦官德评建模式中的三个维度提供了逻辑前提,回答了评建维度为何可能的问题。
    那么先秦官德评建模式三个维度如何可能呢?关键在于“内圣外王”。“内圣外王”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天下篇》中:“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此即“内圣外王”之道,内圣代表作者的一种人格理想,讲的是成圣之功夫,作者认为内圣为“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庄子・天下篇》)外王代表一种政治理想,作者认为:“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庄子・杂篇》)在法家之政治思想和儒家之经济思想的支配下共同形成“外王”之道。儒家政治思想学说简要地概括为“内圣外王”之思想,不过儒家做了进一步发挥:儒家首先讲求个人的道德修养,讲求的是成圣的渐修功夫,然后由己及人,推己及社会,最终达到治国平天下之目的。
    由此,先秦官德评建模式中,人性趋善为评建维度提供了可能,内圣外王则回答了评建维度何以可能的问题。
    2.以贤示官:官德评建模式之“软着陆”
    以贤示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德导官,暗含着先秦官德建设德治为本的思想。“以贤示官”的官德建设有两种基本含义:其一,为政者应该尊崇、重用贤能之士,选贤授能,不让平庸之辈滥竿充数。让真正有才识的贤能之士“在其位,谋其政”,真正做到“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定法》)尊贤使能、选贤授能的思想是官德建设必不可少的。其二,各级官员应该以贤官、贤吏作为自己的榜样。“以贤示官”所重视的是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即教化。孔子一向主张以直正枉,如哀公问日:“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日:“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以贤官示范道德品质恶劣之官。因为“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尧曰》)先秦官德建设讲求以贤官、善政引导、感染各级官员,以达官德建设之目标。孔子特别强调示范之作用,在季康子与孔子的一段对话中表明了这一思想:“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日:‘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季康子问孔子,要使老百姓恭敬、尽忠和互相行善,应该怎么办?孔子认为如果人对老百姓态度端庄,他们就会对你尊敬;如果你孝顺父母、慈爱百姓,他们就会对你忠心;如果任用品德高尚的人,教育能力比较差的人,百姓就会勤勉了,这充分说明了示范机制之魔力。
    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了一批以卿大夫为主体的有修养、有德识、有才干、有思想的贤人,他们或在政界、或在学界频繁交往,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贤人群体。他们的言行,思想方式深刻地影响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格局、社会动态以及文化潮流。从政治上讲,他们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参政;在文化上,他们有极高的文化素养,对以往的经典文献了如指掌,并能在政坛上能够灵活地加以运用;在思想上,他们走在时代的前列,能够不断地创新思想。具有这些素养的人,可谓圣人、贤人。诸如尧、舜、文、武、周公、孔、孟等贤人,他们在各方面都是官员门学习的榜样。他们富国裕民的经世思想、为政以德的理政谋略,宽猛相济的施政策略、礼治德教的吏治方略、尊贤使能的用人手段,都给先秦官德建设提供了有益的道德资源。此外,“以贤示官”之官德建设思想一直在先秦传播与示范:如“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孔孟都对先贤之官德称赞有加,并把先圣们的道德品质、为政措施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如孔子日:“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礼记・大同》)说明了先秦官德建设圣贤们自己也在不断努力,凸显了“以贤示官”乃先秦官德评建模式的“软着陆”层面。

    3.以废惮官:官德评建模式之“硬”策
    以废惮官是先秦官德评建模式的另一层面,“废”的目的是为了“建”,其目的有二:一是对犯有错误的“孺子不可教也”的官员予以处罚,避免他们为政带来更大的损失;其二,评建模式的出台,有利于震慑其他百官,从而使整个官德向良性方向发展。何谓“以废惮官”?所谓“废”,顾名思义,就是废除官职、削职为民。广义“以废惮官”包括降级、降职、换职、免职等。惮:就是使害怕,为使动用法。“以废惮官”本是通过对不能循名责实之官员进行降级、降职、换职、免职等责官方式,对那些滥竿充数、鱼目混珠的庸才、祸国殃民的贪官从官位上降下来或罢免之,以此震慑其他官员,并以此加强官德建设。
    一句话,以废惮官的途径是通过降默等惩戒途径,目的是为了督促官员不误政事,建功立业而不贻害。事实上,先秦“以废惮官”并不是为惩戒而惩戒,而是遵循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无功不赏,无罪不罚。”(《荀子・王制》)只有在这种较为公正的视角下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才能真正做到“公法行而私曲止”。(《管子・五辅》)国家法律能够贯彻执行,不公正的事情自然停止,惟其如此,才会有“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好官得到赏赐,官德低下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此国家就会自然得到治理,真正达到了以废惮官、惮之以废的目的。其次,以废惮官讲求“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战国策・秦策一》)对官员的降级、降职、换职、免职等惩罚要不畏避势力的强大,奖赏不偏私关系亲近者。做到了这一点,就会让人感觉到法律面前的残酷与无情,因为有“伤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韩非子・伤令》)整顿法令并贯彻下去,法律就不会轻易变更;法律公正,官吏就没有邪恶的行为。执法有力,执法严格,国家强盛;执法无力,执法不严,国家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进一步在执法力度上凸显出以废惮官之价值。因此,在以废惮官、惮之以废的官德建设制度方面,先秦“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三国志・魏武帝纪》),作到奖惩有度、奖惩分明。“当赏不赏,是谓沮善;当罚不罚,是谓养奸。”(清・周镐《上制军条陈利弊书》)因此,“以废惮官”通过震慑百官而加强是先秦官德建设,成为官德评建模式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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