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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日报 三
但是,问题也随之产生。
其一,三重价值标准相继出现的过程,也是三重价值体系相互渗透的过程。国家权力的控制者开始积极寻求社会财富、寻求文化地位,社会财富的控制者也积极寻求国家权力的倾斜和保护、寻求文化地位,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同样在谋求政治权力、谋求社会财富。社会的多元化侵蚀着传统道德的底线。王守仁倡导的“问道德者不计功名,问功名者不计利禄”,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的药方,但却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呼应;明朝政府几乎没有任何针对性的防范制度及治理措施,更没有建立起各种社会角色保持相对独立性的体制。这成为明代多元化社会重复历代所发生的故事、偏离正常轨道的开端。而此时的王门学者及后来的东林党人,也没有承担起道德实践者的责任。本来,宗教徒应该是道德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但至明代,佛教早已世俗化,“花和尚”成为文学作品嘲笑的对象,而道教则从来就没有把普渡众生作为自己的使命。
其二,明朝以农业为立国之本,严重忽略渔业、牧业特别是海上贸易和西北边贸,并将食盐、矿产作为国家的控制资源。东南“禁海”,西北“禁茶”,内地“禁矿”、“禁盐”,成为明朝的基本经济政策,其结果,既阻碍了明代外贸的发展、隔绝了与海外的联系,也切断了可能得到的财源,国家财政陷入困境。与此同时,商人和实权派官员、吏员却在这场经济游戏中谋求利益,贫富差距扩大。一方面是社会多元化和经济多元化,另一方面是由于明朝的皇帝从成化开始大抵不接见大臣、不对重大决策承担责任,拘于传统理念和明太祖的“祖制”,文官们只能在“不争论”中微调。于是,一方面是财源的继续流失,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税难以建立起国家救助体系、国家安全体系。明朝与其说是亡于农民起义、亡于清朝的入主,倒不如说亡于长期无法解决的财政困难。
其三,国家对多元化社会和社会转型的应对态势,决定于政策决定者的立场、理念和对时局的认识,并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明朝的国家决策主要依靠科举出身的文官集团,同时,明朝也是继两宋之后又一个以汉族官员为基本构成的朝代。这就造成了明朝决策集团和执行集团成份和理念的单一化,来自于传统农业地区的官员成为主体,来自江南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的官员越来越多地掌握着话语权。由他们构成的明朝决策层难以制定出保护发展海外贸易、边境贸易、矿业生产及灵活的国家财政政策,也无法制定出对非农业区、边疆地区、海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保护政策。当经济文化发达地区为争得更多的政治、经济份额欢欣鼓舞时,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却在悄然改变国家最终命运。
其四,社会的多元化推动着社会舆论的多元化,国家的舆论引导机制难以建立,政府的影响力日渐消退。成化、弘治以后,也就是随着文化成为社会价值标准,思想家、文学家,以及小说、戏曲、歌谣等形形色色的文学作品,逐渐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力量和形式,并引导着社会思潮。但是,他们是可以不对后果承担责任的。顾宪成和王锡爵关于“庙堂是非”和“天下是非”的讨论,集中反映了在多元化形成过程中出现的“国家认同”危机。除了动用暴力,明朝政府对来自多元化舆论的挑战完全没有应对办法,直接导致了信任危机和社会涣散。
明代多元化社会发展的历史和教训给后世提供了有益借鉴。多元化社会的形成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转型的重要表现和推动力量。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必须因势利导、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执政主体结构、修正各项经济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舆论引导机制,成为正确引导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当然,前人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的教训、展示了他们的努力,而关注和解决现实问题则需要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眼光。
(作者:方志远 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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