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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读《资治通鉴》:刎颈之交何以反目成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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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0-11-3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天涯
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秦国的缴贼大军在章邯的带领下在大破楚军,杀死了项梁以后,北渡黄河,进攻赵军。张耳与赵王歇败走钜鹿,王离率军围住了这座死城。而陈馀北收常山兵,驻扎在了巨鹿之北,但敌众我寡,无法突围进城营救。
  
  这当时面临的形势是这样的:巨鹿城内兵少粮尽,命在旦夕;援军未到,即使有先到的,也是作壁上观,不愿意妄动,各怀鬼胎;陈余率领几万人驻扎在了城北,也是不敢造次,害怕救人不成,造成无谓的伤亡。于是,张耳数次派人去请求陈余前来援助,而陈余犹豫不决。张耳很是恼火,想当年为刎颈之交,今天怎么做起了缩头乌龟来了?陈余也有理由:以软击石,无济于事,白白地浪费生命。还不如留着一口气,即使你们死了,我还可以为你们报仇,而一起赴死,无济于事。
  
  张耳的理由多是情感上的:你我是刎颈之交,彼此为对方应该不惜生命。即使知道白来送死,你也应该来。何况,努力一把,还可能有希望:“始吾与公为刎颈交,今王与耳旦暮且死,而公拥兵数万,不肯相救,安在其相为死!苟必信,胡不赴秦军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
  
  陈余的理由是理性的,他在比较“出兵”和“不出兵”的结果和代价。这样做,起不到任何效果,为什么要去呢?还不如保存实力,即使你死了,还可以为你报仇。现在一定要共同赴死,就如同把肉送给饿虎,有什么好处呢!“吾度前终不能救赵,徒尽亡军。且馀所以不俱死,欲为赵王、张君报秦。今必俱死,如以肉委饿虎,何益!”
  
  仔细分析,二人的说法都有道理,无可辩驳。在生死面前,道德开始暴露出它的虚弱性。正如两个相反的命题,在这里可以同时为真,也可以同时为假。出兵也有足够的理由,不出兵也有足够的理由。
  
  张耳的说法有道理,很多事情,我们不能因为不容易做到,或者希望很小就不去做了。恰恰相反,正是在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献身精神中,刎颈之交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刎颈之交,否则,不过就是口号。在这里,不能做利益的算计和理性的考虑。
  
  陈余的说法也有道理,明知是死,徒劳无益。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逞匹夫之勇,快活一时,什么也得不到。行军打仗,要对士兵负责,不能把肉送到老虎嘴里去吃。
  
  但二人的说法又都有问题。对陈来说,不管内心中怎么想,其不敢出兵救好友在行动上来已经是一种贪生怕死的表现了。尽管你嘴上说的好听,肚子里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对张来说,他的要求也确实太苛刻。明知道是死,还让自己的好朋友来吗?既然是朋友,就是要成全对方,牺牲自己。而这种“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的朋友原则是不是太苛刻?
  
  如果我们把这里的场景调换一下,把二人的言行反过来,可能又是另外一个局面:如果陈余见好友被围,马上披挂整齐,破釜沉舟,率军营救。而张耳深受感动,苦口婆心地规劝,说千万不要这样做,一起送死,还不如保存实力,以后为我报仇。这样意气用事,于事无补。结果是,陈余含泪离去。
  
  呵呵。如果两个人做出这样的选择和举动,事态的发展就大不一样了。就像“赵氏孤儿”中的公孙杵臼和程婴,都自觉地把死看作容易的事情,而把抚养赵氏孤儿看作一项艰难的事业,张陈之间的分歧就不会出现。而程婴最后也自杀了,为的是去阴间告诉公孙一声,他把这件比较难的事情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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