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誦詩三百,授之以政賞析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爲?』
白話譯文 孔子說:『熟讀【詩經】三百篇,把政事授予他,不能做好;派他出使四方,不能自主應對。雖然學的很多,又能用來做什麼呢?』 注釋 誦詩三百:詩,指【詩經】。唐文治:『【詩】有誦、歌、弦之分。誦【詩】,謂口讀而以聲節之。三百,謂終業。』 【義疏】:『【詩】有六義,國風、二雅並是爲政之法。』【註疏】:『【詩】有【國風】【雅】【頌】,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諸侯之政也。古者使適四方,有會同之事,皆賦【詩】以見意。』 授:授予,給。 政:政事。 達:通達、通曉。 使:出使。 專對:使臣奉君命出使他國,在應對上要能獨當一面靈活應變,才會不辱使命。專,獨。【正義】:『專對,謂應對無方,能專其事。疏云:「謂受君命聘於鄰國,不受賓主對答之辭。必不受辭者,以其口及則言辭無定準,故不受之也。」此即「專對」之義。』饒魯:『使,有正有介,正使不能答,則介助之。如正使自能致辭,是謂專對。』 先賢註疏 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朱子曰:【詩】本人情,該物理,可以驗風俗之盛衰,見政治之得失。其言溫厚和平,長於風諭。故誦之者,必達於政而能言也。 【論語正義】曰:【毛詩序】云:『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是【詩】之理,可通政事,故宜達也。使於四方能專對者,謂得詩溫柔敦厚之教,則能應對賓客也。 鄭康成曰:誦習此道,不能爲用,雖多亦奚以爲也。 【論語註疏】曰:此章言人之才學貴於適用。若多學而不能用,則如不學也。今有人能諷誦【詩】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位治民,而不能通達;使於四方,不能獨對,諷誦雖多,亦何以爲。言無所益也。 張栻曰:人情事理,皆具於三百篇之中,故誦之而可以達政。三百篇皆易其心而後語,得其所以言者也,故誦之而可以專對。若誦【詩】矣,而於此一者無得焉,則是誦言而忘味者也。 【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竟(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錢穆曰:孔門設教,主博學於文,然學貴能用。學於詩,便須得詩之用,此即『約之以禮』也。若學之不能用,僅求多學,雖多亦仍無用,決非孔門教人博學之意。學者於此不可不辨。 程子曰:窮經將以致用也。世之誦詩者,果能從政而專對乎?然則其所學者,章句之末耳,此學者之大患也。 陳祥道曰:【詩】之爲書,其事則王道之跡,其詞則法度之言,誦之將以其事施之政,其詞施之使而已。若夫不明其事,而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則與不學詩同,故曰『雖多亦奚以爲』。 劉宗周曰:窮經將以致用也。非其用之謂也,明體而已矣。無得於身心性命之間,而欲措之天下國家,無由矣。誦詩三百而不達於政,不嫻於應對,則亦章句之學而已,雖多亦奚當於用哉。甚矣,章句之學非學也。夫六經皆經濟之道也,而詩三百篇是昭代精神,命脈所寄於當世之用尤切焉。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言窮經貴有實用也。大凡【詩】【書】所載,皆經世之大典也。修身之實學,不徒托之空言,原欲見之行事。不明其理,口耳之習也;不達諸用,章句之功也。 附錄 錢穆曰:【詩】實西周一代之歷史。其言治閨門之道者在二【南】,言農事富民之道在【豳風】。平天下,接諸侯,待群臣之道在大小【雅】。【頌】乃政成治定後始作。而得失治亂之情,則變風變雅悉之。故求通上下之情,制禮作樂以治國而安民者,其大綱要旨備於詩。誦此三百首,便當達於爲政。 【論語學案】曰:是故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參之列【國】以盡其變,而民情土俗之變徵矣。正之以【雅】,以大其規,而綱紀治亂、汗隆之運著矣。和之以【頌】,以要其正,而先王出身加民之道彰矣。此所謂達於政也。詩言志,歌永言,故曰:『不學詩,無以言。』此所以優於專對也。(按:讀【詩】者,所宜詳味也。) 【相關材料】 齊景公使人於楚,楚王與之上九重之台,顧使者曰:『齊有台若此乎?』使者曰:『吾君有治位之坐,土階三等,茅茨不翦,朴椽不斫者,猶以謂爲之者勞,居之者泰,吾君惡有台若此者?』楚王蓋悒如也。使者可謂不辱君命,其能專對矣。(選自【韓詩外傳】)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全解】【論語學案】【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意原】【論語大義】【癸巳論語解】【公羊傳】【論語會箋】【韓詩外傳】【四書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