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文史網 二 『史學』在當代的歧義
今人對史學的定義或解說,可謂各家紛紜,莫衷一是。
『活動』說。瞿林東先生在【中國史學史綱】一書中說:『關於人類社會歷史的認識、記載與撰述的綜合活動,這便是史學。』[6]瞿先生的定義,與他這本書的內容是相適應的。因為史學在中國古代,主要是以附屬於政治活動的一種文化積累活動的形式存在的,史官和史館制度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史學雖然在東晉十六國時期開始成為一門專門的學問,中國古代史學發展過程中雖然亦不乏私人撰史行為,但兼具文化活動和政治活動而主要作為政治活動的一種表現形式的『綜合活動』特性,並沒有改變。
『學問』說。吳澤先生在其主編的【史學概論】一書『緒論』中,給史學確定的定義是:『史學是研究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的學問。』[7]
『歷史學一半是科學,一半是藝術』說。這種說法的由來比較複雜。歷史學究竟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或是兩者兼而有之,在西方史學史上,這一爭論可以追溯到公元2世紀古羅馬帝國。第一個對這個問題進行辨析的,是當時的修辭學家、諷刺散文作家希臘裔羅馬人盧基阿努斯(Loucianos,約120―180年左右。一說約125―192年。舊譯琉善,現又據英譯Lucian而譯盧奇安)。盧基阿努斯以傳統對話體寫過約80篇雜論,內容涉及文學藝術、哲學、修辭學、宗教等命題,其中有一篇史學評論專論【論撰史】,『可以定位為西方史學史上第一篇史學理論專論』[8]。盧基阿努斯從歷史學的任務或目的、本質、價值、認識方法,歷史學家的主體意識結構,史料收集與處理,歷史著作的表現形式,判斷歷史著作優劣的一般標準等等方面,提出了史學本體的認識論和方法論問題,揭示了史學與文學藝術(如頌辭、詩歌、戲劇等表現形式)相比而具有的真實性本質特徵,認為歷史學雖然外加有欣賞的成分,也需要藉助適當的文學藝術的表述技巧,需要『華而實』的『風格之美』、『真實美』和『條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等表現形式,但是,這些都不是構成歷史學的本質的東西;歷史學按其特性、本質和目的來講,是一門實用之學,而非一門有如詩歌那樣的欣賞之學。盧基阿努斯【論撰史】所表述的史學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基本要點如次,文中『歷史』是『史有二義』中的『歷史學』之義:
『歷史家的首要任務是如實敘述。』
『歷史必須努力盡它的本分,那就是寫出真實。』
『歷史只有一個任務或目的,那就是實用,而實用只有一個根源,那就是真實。歷史中可欣賞的成分無疑是外加的東西,不是歷史的本質。』
『如果在通向真實的道路上存在無法克服的障礙,在這種情況下,歷史家應始終注意的不是現在的聽眾(古代史作是要當眾朗讀給聽眾聽的――作者注),而是今後將讀到他的史著的人。』
『歷史則惟恐混淆是非,歪曲真相。歷史有如氣管,據醫生說,氣管不能容忍一點點食物進去的。』
『歷史如果是誇誇其談,就連欣賞的價值也沒有了。』
『歷史家的氣質不能不有一點詩人的風度,歷史正如詩歌一樣,是需要運用一些高昂脫俗的調子的。』
『歷史是可以歌頌的,但是歌頌要安於本分,要用得恰當,不要使讀者討厭。』
『歷史家在歌頌的時候務必着眼於後世的讀者。』
『如果歷史家認為加上一些修飾是絕對必要的話,他應該只求風格本身之美;只有這種美是華而實,可惜今日的史家往往忽略了這種真實美,卻舍本求末,魚目混珠,販賣無中生有的浮詞。』
『歷史家的能事也是如此:他的藝術在於給複雜錯綜的現實事件賦以條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然後以儘可能流暢的筆調把這些事件記載下來。如果聽眾或讀者覺得有如親歷其境,目擊其事,而且稱讚作者的技巧,那麼歷史家的雕像就算達到完美的境界,他的勞動就不是白花了。』
『我們既然認為歷史精神的目的在於坦率誠實,從而歷史風格也應該相應地力求平易流暢,明若晴空;既要避免深奧奇僻的詞句,也要避免粗俗市井的隱語。我們希望俗人能了解,文士能欣賞。詞藻應該雅而不濫,毫無雕琢的痕跡,才不使人有濃羹烈酒之感。』
『你不要給讀者這樣的印象,以為你舞文弄墨,誇誇其談,而不顧歷史的發展。』(這裡的『歷史』,指的是歷史客觀存在。――作者注)
『歷史家務使自己的頭腦有如一面明鏡,清光如洗,纖塵不染,照見人臉,絲毫不爽;這樣,他才能如實反映出生活的現實,既不會歪曲真相,又不會使之失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