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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自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就由王芗斋先生定义为人对环境的应答能力。他在《习拳一得》中写道:“拳学一道不是一拳一脚谓之拳,也不是打三携两谓之拳,更不是一套一套谓之拳,乃是拳拳服膺谓之拳。” 就准确地表达了对拳的定义。但我们每个人如何去理解和把握这个拳呢?半个世纪以来,后人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试图从各种不同的角度,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来找到一条明确的认知道路。1997年笔者提出了对拳的两个教程分判。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五年。但至今能够从认识论角度去宏观地把握这一问题的同人仍是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家对拳在认知中的两个身份尚不能正确分辨把握所致。由于对认知对象的身份不明确,导致认知方法上的混乱,而认知方法的混乱则又造成具体认知行为以及教学训练行为的盲目性。因此只有解决好这一根本问题,才能使我们获得对拳的完整认知构架。从而,由各种角度对拳的认识才能得到妥贴的收摄和安放。而具体的教学训练也才能获得一个稳固的理论基础。才能使拳学更好地为增强中华民族的身心健康服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笔者不揣愚陋,再撰此文,以期使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诠释。
关于拳在认知中的两个身份的问题,其实由来已久,这个问题在哲学界被称之为对现象与物自身的分判。在中国古代,历代先贤对这个问题,都曾以自己的方式做过不同的阐述与表达。至近代,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明确提出现象与物自身的概念。将这一哲学见解摆到了世人面前。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我国哲学家冯契先生、牟宗三先生都在自己的著作中做过详实的阐述。虽是如此,但这一哲思仍未为广大读者所了解。牟宗三先生在《现象与物自身》序文中写道:“。。。。。是代表着一个客观的,最高的而且是最根源的问题。”接着他又写道:“这除根据中国的传统,是很不容易看出这洞见底重大,亦很不容易看出康德的轻描淡写之不足够。但是,说到中国的传统,这亦同样不是容易把握的,见到中国的传统与康德的洞见相会合,这亦同样非易事。”牟宗三先生这两段话,已充分说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理解它的难度。正因为了解这一问题对我们认知拳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请各位读者同我一起,在以下的叙述中去了解和把握这一最高最根源性的洞见。
首先让我们在这里一起复习一下人类一般认识的发生原理。当我们一讲认识,就同时产生了一个认识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必须先有一个认识的主体,就是说是谁在认识?先要有一个去认识的人存在。与此同时也还要有一个认识的客体,就是说要有一个被认识的对象。这种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称之为主客相待。哲学术语称为“二显”。意思是说:有了这主客二者的关系存在后,认识才能显现出来。有了这个二显的前提后。我们就可以来看看主体是如何认识客体的了。比如说我们到公园里看到一朵红花,在大脑里形成了这是一朵红花的判断。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花的客观存在,它不停地在光的作用下散发着光学的信息。这时认识主体我们出现了,由于我们的眼睛接受到了这一光学信息,并通过视神经,将这一信息传递给大脑,大脑通过对这一信息的记忆、综合、判断、得出了这是一朵红花的认识。由此我们了解到:我们平时讲的知识,是我们主体对客体现象的经验活动,通过神经传递,大脑思维活动处理后而产生的概念。在这里要指出的是:这个在主体大脑中形成的概念,是通过客体所表现的现象而形成。而客体的现象有着多种的表现形式。比如说一个苹果,单从视觉上来讲,我们从它的上下左右不同角度看过去,我们看到的形象是不相同的。我们还可以通过味觉来感受到它的味道。还可以通过触觉去感觉到它的质地。等等。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感官渠道和不同的观察角度,来观察同一个客体。于是也就会得到同一个客体的多种的不同的现象。您不能说园就是苹果,也不能说酸就是苹果。因为园与酸都是苹果通过某一途径显现的现象。而苹果的现象与苹果本身是有差别的。由于现象的每一显现途径都有它的片面性,也就是说您不可能同时了解客体的全部现象。所以必定存在观察视角的片面性。因而由此产生的概念认识也就先天地具有了片面性。
那么通过这片面的概念知识我们能否表达和把握客观的事实呢?我们说是可以的,但不完全。这种把握是一种近似的,渐近的把握。由于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而且前人已有过详尽的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其它文献中做进一步的了解。我在这里就不再做更多的解释了。以上通过复习认识发生过程,目的是让大家注意到现象与物自身的差别,从而认识到主观反映的概念知识与客观的事物本体亦是有差别的,主体通过客体的现象而得到的概念是有片面性的。而作为客体物自身,它具有事物的本体属性,而事物本体可以含摄它所表现的所有一切现象。
说到这里,可能大部分读者都能理解并区分现象与物自身的差别了,也可能还有一部分读者了解的还不透彻。不要紧,我在这里再举一个生活中的事例,帮助大家更进一步地了解其中的涵义。
有三个足球爱好者,他们三个人经常在一起探讨足球知识。可以说他们三人对足球的知识都有着同样丰富的了解。单从知识这一角度讲,他们三人是无差别的。只是其中两人是足球运动员,在不同的球队踢球,另一位则是从事其它职业,自己并不踢球,只是在业余关心足球运动,爱看足球比赛。有一天,其中有一个队员要参加比赛了。同时给他的两位朋友送了两张球票,三人一同来到球场,一人踢球,两人看球。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三个人都看到了场上的变化,那么请大家思考一下,并根据您们自己的生活经验体会一下。他们三人在这场球赛中所处的身份有什么不同,所得到的感受是否一样呢?答案当然是不一样的。先说这个业余爱好者同正在场上踢球的球员之间的差别,从身份上来说,这名球员是以这场球赛的主体身份在进行比赛,他在场上的行为推动着这场球赛的发展,他本人的行为就是这场比赛的内容,他同这场比赛是无法分离的。而这位爱好者是以对待客体的视角在看别人踢球,他是一名观众。这场球对他来说是被认知的客体。从他俩的感受来讲,由于他们都看到了场上的一切变化,当然,他们也有一些相同的感受,比如说看到了进球都会高兴。但踢球的人还会感受到冲撞的压迫、奔跑的疲劳,以致他的注意内容及精神状态都同看球的人不一样。所以从根本上来讲他们从事的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由此读者可以了解到同一件被认知的事物的主体身份和客体身份的区别。以及它们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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