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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凌:儒家的道义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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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1-25 20: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刘凌中华读书报

  在古代中国,儒家往往充当道义承担者角色。他们自认对社会承担“教化”责任;不断“为民请命”,张扬“仁政”;又力求对帝王实施政治监督和制约,抵制“暴政”。其最大困境,是极难解决“道”与“势”的冲突。本文尝试概括剖析儒家道义承担几大历史关节,总结其经验教训,庶几能为当代知识分子担当道义提供若干借鉴。
先秦儒家:道义重则轻王公

  自觉体认、担当“道义”,乃是先秦儒家的生命和灵魂。所谓“士志于道”、“君子忧道不忧贫”、“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造次必如是,颠沛必如是”之类标榜,即是有力证明。故而又有“儒以道得民”之评。

  先秦儒家道义承担的精粹,是确立“道义”高于一切的政治伦理。所谓“以道事君”(《论语•先进》)、“乐其道而忘人之势”(《孟子•尽心上》)、“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荀子•修身》)、“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孟子•公孙丑下》引)、“荡然肆志,不诎于诸侯”(《史记•鲁仲连邹阳传》);乃至“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荀子•子道》)惊世之论,就均是其代表性观点。

  不过需要指出,这种高扬“道义”的胆识,实由特定历史条件所促成。春秋战国之际的列国竞争,急需道义、智力支撑,提供了广阔的知识买方市场。而“士无定主”的“游士”,恰能提供这种支持。因此,权贵大多重视“养士”,乃至互相争夺。这正是众王侯尊崇道义、礼贤下士的社会条件。而儒士对“利克义”之“乱世”(《荀子•大略》)的憎恶,对“先王之道”合理性的坚信,乃是其主观条件。

  但儒士的这种道义承担却遇到了多种挑战。儒家妄图以传说中的“先王之道”规范剧烈变动的社会秩序,往往被统治者视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在孔门弟子中,则存在“出见纷华盛丽而悦,入闻夫子之道而乐”(《史记•礼书第一》)的义利冲突。到荀子时代,“无礼义而唯权势之嗜者”(《荀子•非十二子》)更是比比皆是。儒士的“道义”真诚则为王公的利用所亵渎。孟子就感慨于权势者“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孟子•万章下》);认为对儒士的某些馈赠,不过是“君之犬马畜伋”。普通百姓,也并不理解其“安贫乐道”,而是极尽其嘲讽(《孔子世家》)。其他诸子更对儒家予以激烈抨击,称儒士“坐而言义”(《墨子•贵义》),“以巧言虚道”(《商君书•农战》),为“离法之民”和“奸伪无益之民”,极力反对“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韩非子•六反》)。

  因此,先秦儒家的“志道”虽适应了某种社会需求,产生过一定感召力,但其社会作用毕竟极为有限。
汉代儒家:屈民申君,屈君申天

  皮锡瑞《经学历史》指出:“汉崇经术,实能见之实行。”较之前期,汉儒道义承担表现出鲜明务实特色。因而汉儒多以“乘世度务”(《史记•刘敬叔、叔孙通列传》)、“纲纪国体”(《风俗通》佚文)相标榜。汉廷用人标准则是“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资治通鉴》卷第十七)、“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如何耳”(《史记•儒林传》)。

  较之前儒的“不治而议论”,汉儒则更多地介入具体政治体制运作。其表现,一为以经议政,“各以经义处是非”(《汉书•儒林传》)、“匡当世之失”(《盐铁论•利议》);二为“以经术饰吏事”(《汉书•循吏传序》),参与“定朝仪……推定正朔,调革舆服”(《历代名贤确论》卷四一)一类礼仪制定。

  汉儒对君王的尊崇明显超越前贤。不同于前儒的以“道”自认,他们承认君王是天、地、人之“道”的“贯通”者(《春秋繁露》);承认君王为儒经裁定者,儒道争议由“帝亲称制临决”(《后汉书•章帝纪》),“使天下咸取则”(《后汉书•儒林传》)。而且大过决不问责于君,只是归罪于“师帅不明”、“长吏不贤”、“不称陛下之意”(《汉书•董仲舒传》),或“好事之臣”弄权所至(《盐铁论•未通》)。

  当然,鉴于秦亡的教训,他们仍然希图对帝王滥权施加约束,提出“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春秋繁露•楚庄王》)、“屈民而申君,屈君而申天”(《春秋繁露•玉杯》)政治原则,利用灾异警示帝王。这自然无异与虎谋皮,原则提出者董仲舒的悲惨下场即可为证。

  汉儒道义承担之所以呈现上述特色,盖因以王权郡县制为核心的大一统帝国秩序获得了朝野认同,儒士们也力图维护、强化这一秩序。王权对生存资源和思想的垄断,又使他们不得不屈从帝王权威。而对政权长治久安和担心帝王滥权的关切,又使他们妄图以作为地主阶级长远利益抽象的“天”来约束君王。这反映出当时既要强化王权又想制约王权的困惑和两难。

  汉儒道义承当的务实、参与特色,使“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东汉会要•文学上》),从而有助于提高官吏队伍整体素质,对于推进封建政治体制建设,完善文官政治,不无积极意义。它还有助改变儒学曲高和寡状况,使其道义理想不拘于学术殿堂,得以向全社会渗透,有利于促使政统、学统和血统的统一,形成朝野认同的教化力量,为中华民族心理结构奠基。

  然而,道义着力点由人格建塑转向现实功利,加上王权利禄诱惑,就很容易酿成卑俗人格。崇君、顺君倾向,则每使儒士“顺流容身”(《盐铁论•刺议》)、“偷合取容”(《盐铁论•刺复》)、“专阿主意”(《史记•汲、郑列传》)。其末流,则堕落为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像先秦时代那种“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的儒士越来越少,“而渐图以全身就事之计”(朱熹《答刘子澄书》)者却层出不穷。
宋代儒家:寻颜子、仲尼乐处

  宋儒道义承担的核心,可归结为“寻颜子、仲尼乐处”。

  “孔颜乐处”命题,最早由周敦颐提出,后来二程和朱熹等对此均多有发挥。那么,“孔颜乐处”乐在何处呢?一是德性之乐,即一种道德尊严感和满足感。二是知性之乐,即一种求知、求真的快乐。诸如“须是知得了,方能乐得”(《遗书》卷十八)、“思虑有得,中心悦豫”(《遗书》卷二)、“循理为乐,不循理为不乐”(《遗书》卷十八),无不是知性之乐。三是本体之乐,即把握并融入世界本原、本性的根本快乐和终极快乐,程子称之为“大快活”。此种快乐,也就是张横渠所称之“吾能乐天地之命”(《宋元学案》卷十七),程子“吟风弄月以归”的“吾与点也”(《遗书》卷三)之意。但又谓“若大至仁则天地为一身”(《遗书》二卷),“崇信明物,极其所止;涣然冰释,洞见道体”(《遗书•附录》卷一百一十七)。可见德性、知性、本体三乐的统一,才是“孔颜乐处”。

  至宋,封建制度已渐趋稳定、成熟,需要对其作天然合理的根本论证。分配不公、利欲膨胀导致的“尚德之风浸衰”(《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也急需予以矫正。中小地主经济的发展,政治环境的相对宽松,书院自由讲学风气的形成,科技发展和佛学刺激所带来的理论思维增强,士大夫俸禄甚厚等因素,成就了宋儒的“孔颜乐处”。

  宋儒道义担当,陶冶了一批高风亮节之士。许多人“皆以道德名世,以孝悌显于家,忠诚动于乡”(《宋元学家•明道学案下》),令人“莫不感悦而化服”(《遗书•明道行状》)。宋儒也每能“正色立朝,言无不尽,其为谏官,面折廷争”(《宋元学案•元城学案》),鄙弃“以顺从为爱君,以卑折为尊主”(《程氏文集》卷六)。它对于培养浓厚读书风气,推进理论思维,也有积极意义。

  宋儒道义担当也有局限。诸如重“道”轻“用”,重主观轻客观;“喜深微而不喜广阔”(缪钺《宋代文化浅谈》);道德至上主义;昧于具体经济、政治问题解决;陶醉于“顺理安分”闲适情趣,甘做“安乐窝中快活人”(《击壤集》卷九),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等等。
明清儒家:天下为主,君为客

  从总体看,明清儒学已日益僵化,明清儒士也多官僚化,其道义承担实在乏善可陈。乾嘉之后儒士更是溺于考据,如戴东源借考据证道学“以理杀人”者如凤毛麟角。唯有明清之际,与当政者保持距离的明遗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颜(元)四大家稍有异彩。

  针对明儒“假其名以欺世”(《黄黎洲文集•弁吴君墓志铭》)的“心性”空谈,四人力倡“明道”、“救世”(顾炎武《与人书二十五》)经世致用之学,被梁启超誉为“以实学代虚学,以动学代静学,以活学代死学”(《清代学术概论》)。他们均摈弃“似仁似义之浮谈”(《读通鉴论•叙论》),不关于“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顾氏《与人书三》)。

  与汉儒重在建设不同,他们则致力于批判,根据“郡县之失,其专在上”(《郡县论》)的历史解读,将矛头直指君王。如黄宗羲就反对“以君为主,天下为客”、“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力主“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原君》)原则。顾炎武则反对君王“独治”,倡百官分权之“众治”(《日知录》卷六、卷九)。王夫之也主张“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黄书•宰制》)。他们立志“生存一日当为生民办事一日”(颜元《年谱》卷下),致力探究关系国计民生、移风易俗的实务。为此,他们既“穷经”又“读史”(《清史列传•黄宗羲传》),并重视实地考察。

  他们还把“名儒”之“清议”,视为重要治国手段,强调学校的地位和作用。如黄宗羲就主张“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反对天子“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学校》),力图让“名儒”纠正官员“政事缺失”(黄氏《全集》第一册12页)。这里也透露出力求重新争得儒士“道义”话语权的意向。

  尽管这种批判达到相当高度,并对清末民主启蒙产生过重大影响,但毕竟未能超出王权教化范围,不应给予过高评价,与近代民主相混淆。因为其终极目的,还是“君安而国可保”(黄氏《全集》第一册11页)。顾氏关切“天下”兴亡,固然可敬,但“亡国”、“亡天下”之辨将文化与制度相隔离,也只能堕入文化乌托邦。

  以上史实或可启示我们,道义承担的实现,既需要比较宽松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尤其是自由的政治话语权,也需有知识者的悲悯情怀、社会责任感,清明的史识,“道义”自信和坚定性,以及殉道、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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