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痛心,生弑师,子弑父,臣弑君,不管是哪类事件,都折射出时境时情的人文崩塌。这类事件,对社会的道德秩序会形成严重的打击,因此,笔者强调『时境时情』,这毕竟只是大千世界的极端个案。 西历2017年11月12日,沅江市委宣传部通报称,罗生与班主任鲍师发生争执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伤对方,鲍师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该生弑师後的冷静令人吃惊。其在离开现场後,清洗了凶器,并将弑师的消息告诉与自己同班的鲍师的女儿。 该事件确实只是个案,前不久,我们还听闻过学生不堪重负而跳楼自杀的新闻,同样只是个案。各地各类的个案,我们无意归咎于体制,或者社会人文关怀,但在资讯爆炸的今天,个案事件可能产生的蝴蝶效应,告诉我们不能保持沉默。 一,道德秩序上的缺憾 有人会说,抑制『师暴』,保护学生尊严,不就是出于人文关怀吗? 诚然。但人文关怀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不应偏颇于任何一方。 如果保护学生的尊严,以出卖教师的尊严作为代价,这种关怀,是将社会导向于崩坏,还是和谐?师生尊严,果真是两不相和的吗?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老师,在学生的命运塑造过程中,不可缺失。『天地国亲师』,传统上,历代圣贤将老师确立为学生的第二父母,足见老师在学生生命中的分量。 既然如此,却将老师的尊严置于学生尊严之下,岂非本末颠倒? 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是,学生尊严,在教育阶段,是在塑造还是在破坏?如果学生的尊严,在教育阶段是从无到有,那么,我们的教育思路,就应该是在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确立尊严,而非保护。 学生尊严的确立,自然是教师的职责。尊严是什么?咬文嚼字来看,尊严就是尊重而庄严。从社会人伦来看,似乎是要求他人对于个人做到尊重而庄严。然而,社会生活告诉我们,尊严=人格+才能。 人格,与才能,学生不会与生俱来,如果没有老师,学生的命运与尊严会大打折扣。 师生关系,不是买卖交易关系,是恩情关系,仅次于亲情关系。天地国亲师,在现代人眼中极其重要的朋友关系,远不见踪影,而成长经历也告诉我们,朋友关系,多数情况只是一种共赢的利益关系。 扯远了。学生未能清晰认识到老师在其生命中的重要性之前,教师未能恢复其在师生关系中的传统地位之前,枉谈师生尊严,一切徒劳。 二,法制上的缺憾 任何社会事件,都可以从法制四则(超链)失衡中找到根由。 所谓法制四则,是指权、責、利、付。四者需要相互平衡,也就是阴阳五行平衡。 教师承担着塑造学生命运的责任,却在教学职权上受到诸多掣肘,虽然师暴是可耻的,有师德有能力的教师并不倾向师暴,但是,师暴的可耻,并不能作为剥夺教师对学生管教职权的理由。教师对学生施暴是管教方式的失当,教改思路应当侧重于如何完善管教的方式,而不是因哽废食,直接剥夺教师的管教职权。 现在的教师,对学生是批量化施教,可谓是桃李满天下,而他们的收益,不管资本收益,还是学生回报,都无法与其所付出相匹配。有限的利益,甚至无法保障教师的生活,必须削减其身上的责任,而社会及学校却同时又要求教师尽可能地付出。 这种恶性循环,不仅有损于教学的开展,更是令得师生关系日益恶化。 教育业,其实与医疗业,同样都是需求弹性趋于零的产业,并不适合于规模化,工业化。如果国家意图通过规模化办学,实现教育普及,就必须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补偿教师从学生处所获取不到的就得收益。 当然,国家如果无意承担这些责任,就应当恢复教师的传统地位,并放开民间私塾教育,建立私塾教育准入制度。 喜欢我们的文章,就关注我们吧,长按上面二维码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