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白话译文 孔子说:“君子能相互和谐,但不阿比结党;小人相互阿比结党,但不相互和谐。”
注释 和:中正而无乖戾之心。 同:“同”者有阿比之意(朱子)。
前贤注疏 《论语注疏》曰:此章别君子、小人志行不同之事也。 《论语集解》曰: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 尹氏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 戴溪曰:君子忘己,故和而不同;小人有己,故同而不和。 檗山黄氏曰:君子以道合,主于和而已,而未尝以苟同也;小人以利合,苟于同而已,亦安有所谓和哉? 《论语正义》曰:和因义起,同由利生。义者,宜也,各适其宜,未有方体,故不同;然不同因乎义,而非执己之见,无伤于和。利者,人之所同欲也;民务于下,则有争心,故同而不和。此君子、小人之异也。 《四书辨疑》曰:凡在君父之侧、师长朋友之间,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可者献之,否者替之,结者解之,离者合之,此君子之和也。而或巧媚阴柔,随时俯仰,人曰“可”,己亦曰“可”,人曰“否”,己亦曰“否”,惟言莫违,无唱不和,此小人之同也。 李光地曰:同德故和,以义相济故不同;同恶故同,各怀其私故不和。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孔子严和同之辨也。君子小人心术不同,故其处人亦异。君子之心公,其与人也同寅协恭,绝无乖戾之心,既不挟势以相倾,亦不争利以相害,何其和也。然虽与人和,而不与人同。事当持正,则执朝廷之法不可屈挠;理有未当,则守圣贤之道不肯迁就,固未尝不问是非而雷同无别也。小人之心私,其与人也曲意徇物,每怀阿比之意,屈法以合己之党,背道以顺人之情,何其同也。然外若相同,而内实不和。此君子小人之攸分,而世道污隆之所系,进退人才者所宜慎辨也。 《论语全解》曰:五味相和,然后可食;五声相和,然后可听。则和者,有异而无乖;同者,有协而无异。君子之与人也任道,故和而不同;小人之与人也任情,故同而不和。 钱穆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故不能和。后儒言大同,即太和。仁义即大同之道。若求同失和,则去大同远矣。 刘宗周曰:和是与物无戾,同是与物无异,迹若相似,而实相反也。周比,言君子小人与人之情;和同,言君子小人与人之道。发必中节,和也;小人之道,漫无可否,同而已矣。惟和也所以周,惟同也所以比。 相关材料 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xī hǎi)盐梅,以烹鱼肉,𬊤(chǎn)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且平;奏鬷(zōng)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公曰:“善。”(选自《晏子春秋》)
本章参考书目 《论语集解》《论语注疏》《论语集注》《论语全解》《论语集释》《论语集说》《论语新解》《论语札记》《论语学案》《石鼓论语答问》《论语大义》《论语正义》《晏子春秋》《四书辨疑》《四书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