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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歷史千年 明清各種關於明代制度的史書都記載了翰林院的情況,卻很少提及史館。因為明代的翰林院與史館並不在同一個地方。明代的翰林院職責比較冗雜,制誥、史冊、文翰等事均屬其職掌,因此,翰林官員工作的地點和機構不可能都在翰林院內,有的與翰林院在一起,有的則遠離翰林院,『蓋翰林院乃朝廷司筆札文翰之臣,分局供職,講讀有講讀廳,修撰、編修在史館,檢討有檢討廳』(註: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之十二,【史八】。)。根據趙洛所繪的明清翰林院的平面圖,可知翰林院中有署堂、編檢廳(即上述之檢討廳)、講讀廳、待詔廳和典籍廳,但無史館(註:趙洛:【明清玉堂之署――翰林院】,【文史知識】,1982年第6期。),說明史館是單獨開設,與翰林院公署不在一處。 另據清代永【歷代職官表】卷二三的案語稱:從明代起,由於『圖籍文史移之翰林院,於是翰林始有館閣之目』,但是明代翰林院中並無館的建置,所以明代『雖有此稱,而並無其地,於名實仍不相副』(註:黃本驥:【歷代職官表】卷二十三,永案語,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但是,這並不是說史館就不存在,只能說史館與翰林院不在一處。
明翰林院的位置與清朝一樣,在北京承天門(清稱天安門)以東的東長安門(清稱長安左門)外、御(玉)河橋西南。據明代對翰林院十分熟悉的孫承澤稱:『翰林院在東長安門外,北向,其西則鑾駕庫,東則玉河僑,元之鴻臚署也。正統七年始建為院。』(註:孫承澤:【春明夢余錄】卷三十二,【翰林院】。)從翰林院的位置來看,它顯然處於午門外的外朝之地(註:翰林院原是萃集文土、畫家、御醫詩人以為皇帝供奉顧問的內朝機關、到明清時才逐漸轉為外朝官,處理國家之事。陳茂同【歷代職官沿革史】【詞目】中有關『翰林院』的解釋云:『明代始將修史、著作、圖書等事務並歸翰林院,正式成為外朝官署。』【歷代職官沿革史】,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3月。)。然而, 翰林院下屬的史館卻設在午門內的皇宮中。確切地說,明代史館距翰林院的內署機構――內閣相距不遠。關於史館的位置,明代未見有專門而集中的介紹,但從很多零散的史料中,我們可以考證出史館的大致方位。從午門進入皇宮,迎面相對的是奉天門,奉天門後面便是明代最主要的朝堂奉天殿(嘉靖後改為皇極殿),午門―奉天門―奉天殿這一南北軸線的東面,有一排平行的廡房,廡房的正中有一門,坐東朝西、這便是左順門,它與午門及奉天門相垂直。進入左順門後的東南處,便是內閣的辦公地點文淵閣,據明代內閣大學士彭時稱『文淵閣在午門之內之東,文華殿南面』,『凡十間,皆覆以黃瓦。』(註:彭時:【彭文憲公筆記】,【國朝典故】卷之七十二,第1586―1587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4月。又黃佐:【翰林記】卷二同。關於內閣的方位, 還見於黃瑜:【雙槐歲抄】卷四,宜廟御製文淵閣銘序;楊士奇:【楊文貞公文集】卷一,『御書閣頌』;太監劉若愚:【酌中志】卷十七,『宮殿規制』;俞樾:【茶香室叢鈔】,卷十七,『明內閣有象牙棋』。)。具有『內閣私門』之稱的東閣,則是內閣的誥敕房。焦f指出:『東閣在六館之下,……以翰林學士年深者居之,專管文官誥敕事。』(註:焦f:【玉堂叢語】,卷之六,【事例】。)。而修纂了實錄等眾多史書的史館,便與東閣相連。【明會要】載:『東閣在左順門,廊接史館。雖有大學士官,其職在文淵閣,而司誥敕官多坐東閣。』(註:龍文彬:【明會要】卷三十,【職官二・宰輔雜錄】引王圻【通考】。)據曾為史官的尹直講,景泰間某日,帝駕從對面的右順門過,正在史館修史的『左順門諸公(史官)多p東閣門爭睹之』(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二。)。足證史館在禁中的左順門附近,距東閣不遠。更有說明力的是,黃佐在【翰林記・史館】中明謂『今史館凡十所,在東閣之右』。由於史館緊鄰東閣,所以史官若曠工,史館的負責人便會『揭不至者職名於東閣上』。史館總裁陳循曾為此寫了一幅對聯:『朝參未到,荷聖朝恩有覃時;纂述不來,奈史館書無成日』(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二。)。【明實錄】的修纂就是在史館中進行的,據其進呈程序,也可以發現史館的確切方位。【宣宗實錄】卷六十一載:『(宣德五年正月)壬戌,進兩朝【實錄】。前一日,設實錄案、表案於丹陛之東……設寶輿及香亭於史館。是日早,監修官英國公張輔等率總裁、纂修官皆朝服,捧【實錄】置輿中……鴻臚寺官朝服引【實錄】輿……從左順門東廊出,由金水橋中道行、監修等官皆後隨至奉天門下。監修、總裁、纂修等官捧【實錄】置於案。』送【實錄】的寶輿設在史館,說明【實錄】是在史館修纂的;史官迎【實錄】的路線,正是從左順門東廊經過,然後到奉天門進呈,說明史館的方位就在左順門附近的內閣及東閣一帶。
第三,明代史館共分為十館,其中東面四館主編纂史料,西面六館主修纂史書。
明代史館的內部結構,據前引黃佐之說,分為十所(十館)。我們還可以舉出更多的證據。尹直曾稱,成化間編纂【宋元通鑑綱目】時,是『各館分修』而『通行校正』的(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三。)。這表明史館內部並非只設一館。對此,查繼佐【罪惟錄・藝文志】有進一步的記載:『(成化九年)十一月,命纂輯【宋元續綱目通鑑】,亦親為序。時紀事紀言之制不復,凡修史取諸司奏牘,分六部即十館成之,總裁主刪潤……』這裡明謂史館分為十館。關於這點,費宏的【進武宗實錄表】也可以證實:『臣宏等發金匱之秘藏,萃皇華之咨度,義例准乎前史,筆札給於尚方。十館星分,禮樂政刑之不紊。』十館星分,既證明了史館下設十館,也說明十館不全在一棟房子裡面。張居正的【議處史職疏】向我們提供了更詳細、更有說服力的史料,他說:『照得東西十館原系史臣編校之所,密邇朝堂,紀述為便,今合用東館近上四所,令史臣分直其中:一起居,二吏戶,三禮兵,四刑工。』(註:【張太岳全集】卷三十九;又【明實錄・神宗實錄】卷三十五。)張居正明確指出史館共有東西十館,是史臣編纂校正的場所,離朝堂奉天殿很近,這種描述,與我們上面考證的方位大體一致。十館分為東面四館與西面六館,二者在職能上有所區別:西面六館一般是修纂史書的場所,如修【武宗實錄】時,檢討陳寰曾提到過『邇者采尚書故實,上六館』(註:焦f:【玉堂叢語】,卷之四,【纂修】。)。上六館,意思是將政府六部的公文檔冊交史館中的西面六館編纂。六棺與東閣相連,所以才有『東閣在六館之下,廊接史館』的記載;至於東面四館,則可能曾經用來編纂和整理史料,所以張居正才建議將此四館用作起居注和六曹章奏的編校場所。
第四,明代史館是虛體和實體相兼的修史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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