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甲骨文的屬性,現代人認識依然是模糊和混亂的。 甲骨文實際上是最早的系統化的歷史記錄,是最早的歷史。不僅中國最早,也是人類最早。 中國早已形成一種成見和定論,認為中國最早的歷史是【春秋】。在甲骨文被發現之前,這麼說是正確的,但是在甲骨文被發現之後,這麼說就是錯誤。【春秋】不是,甲骨文才是。 實際上,甲骨文和【春秋】是不同時代的同一個東西:不僅文字風格相同,其性質和用途也是相同的。 唯一不同的是,【春秋】經的【傳】不僅被保留下來了,而且還有三家,即所謂的【春秋三傳】:【公羊傳】、【穀梁傳】、【左傳】。【傳】就是對經文的補充和解釋。 由於【三傳】的存在,【春秋】就成為可以讀的,可以讀懂的。如果沒有【三傳】,【春秋】的經文也會象甲骨文一樣,如同天書,佶屈聱牙,非常難懂。 對【經】和【傳】的關係,現代人存在的一個非常流行的誤解是,認為【經】是原創的、一手的,而【傳】不過是對【經】的解釋說明,是二手的。 其實,從根本上來說,【經】和【傳】不僅都是一手的,而且【傳】還可能遠比【經】更核心、更重要。 要明白這一點,就需要知道甲骨文的母體,結繩和書契的表達方式。結繩和書契是最原始形態該的契約,結繩是一對繩子,書契則是一對木片。結繩和書契本身,信息表達能力極為有限,儘管它們都的確是信息載體,但是其更重要的身份,是信用憑證、憑據。主要的信息,即更詳細的契約條款,則是通過口耳相傳的語言而記錄和保留。 這樣以來,結繩和書契本身就符號化了,就是符號,信用符號和助記符號。就是『文』,而且是最純粹的文。那麼契約的整體表達方式,就是『文+言』式的。 甲骨文就是直接從作為契約符號的文發展而來,儘管已經具備字的特徵,但是文的特徵依然保留。字與文的區別是,字是用來表達語言,而文則不是,而是用來表達道,即文以載道。 甲骨文做字的最初形態,文的特徵大於字的特徵,其獨立地表達道的屬性要高於表達語言的屬性。因此,甲骨文是文而非字。甲骨文的表達方式也是『文+言』的。對於完整的信息,甲骨文僅僅記錄了一個極少的部分,另外的更多信息,是以語言的形態存在的。 這一點就明確體現在甲骨文『史』中。甲骨文『史』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史是甲骨文的記錄者、書寫者。寫甲骨文的人叫史,所書寫的甲骨文材料也叫史,這是第二層含義。第三層是,史還是甲骨文材料的使用者。用來幹嘛,祭祀。作為甲骨文材料的史,就是祭品,而主持祭祀的則是史本人。 『史』的甲骨文字形為一隻手,而且主要是右手,舉着一根豎線。豎線上一個口。這個豎線就是『策』,指代甲骨片,口則是與之聯繫在一起的語言。即是『文+言』。單個的策穿在一起就是『冊』,這裡是指甲骨冊。雙手捧冊進行祭祀就是『典』。 甲骨文作為史,做記錄的內容是什麼。是商天子所要處理的大事,疑難事。而在商朝,對重大事件的處理往往藉助占卜。因此,甲骨文記錄最多就是已經發生的占卜。 注意,甲骨文所記錄的僅僅是已經發生的占卜事件,並非是占卜本身。已經發生占卜,就是歷史。 現在我們所發現的甲骨文,實際上就是甲骨冊,就是甲骨文『史』中的那根豎線。但是,對於信息量更大的語言,即甲骨文『史』中的『口』,則已經失傳了。如果保留下來,並且文字化,就是【傳】。 【春秋】經文的目的應該與甲骨文一樣,也是作為祭品用來獻祭的,獻給神的。因此叫【春秋】。 杜預說,【春秋】之所以叫『春秋』,僅僅是對春夏秋冬四個季節的減省。這是不對的。春秋在三代時期有着特殊意義,這是兩個重要的祭祀季節,春祭和秋祭是兩個主要祭祀。即便目前,這兩大祭祀依然有保留,就是春節和中秋節。 很可能,【春秋】經就是在春秋兩大祭祀中,作為祭品敬獻給神。 幸運的是,【春秋】不僅經文被保留,其語言也被保留,並文字化了,成為【傳】。 那麼古人為何會把歷史當成祭品。 原因有二。一是,古人認為,對鬼神而言,最重要的祭品,並非食物性的祭品,而是人的美德。即『鬼神饗德』,這是三代時期,最基本的祭祀原則和神學原理。 最能表達人的德的就是歷史事件。德是抽象的,唯有通過人的行為才能體現。而德的主要因素就是『誠』。【中庸】說:『誠者天之道』。而最能體現人誠的事件,就是占卜。因為在占卜中,人要務必虔誠,否則就會影響占卜的結果。 歷史事件中包含着人的德。這一思想到在【春秋】中發展成為,『春秋大義』、『微言大義』。到了清朝,章學誠將其總結為『史意』、『史義』。即歷史的要義,在於歷史事件所包含的大義、道義。 從甲骨文字形看,這種大義歷史觀,以及以歷史為祭品,以德為祭品的思想並非甲骨文時代才有,之前也有。 在甲骨文出現之前,當然不是用甲骨文做祭品,而是用契約做祭品,包括結繩和書契。這體現在相關的甲骨文字形中。譬如豊,甲骨文字形就是豆中加干或玉,干和玉實際都是書契。即以書契為祭品,獻給神。 祀中巳則來自結繩,其字形含義是以結繩為祭品獻給神。 顯然,在甲骨文之前,人們認為最能承載人的德的,就是契約,因為支撐契約是人的誠信、仁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