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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象牙塔 九、魚龍混雜,良莠不齊
【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將宋代視為『君子時代』,認為:宋朝的文人士大夫『政治上有理想,文化上有創新,道德上有追求』,『具有獨立的人格而不趨炎附勢,不巴結權貴。』並說:『宋朝的文人士大夫是中國歷史上最高傲、最有骨氣的一群知識分子。』這個全稱肯定判斷,似乎欠周延。宋人好取綽號,民間謠諺不少。綽號與謠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社情民意。從中不難看出,宋代的士大夫魚龍混雜,良莠不齊。
從士大夫的綽號看,既有勇于堅持原則的有骨氣者,如魯宗道、趙\外號『魚頭參政』[147]、『鐵面御史』,趙賀、薛奎人稱『趙家關』[148]、『薛出油』[149]。又有當官不表態,依違於兩可之間的不作為者,如張士遜外號『和鼓』[150],王人稱『三旨宰相』[151]。寇準綽號『柘枝顛』是對其豪侈作風的批評,他『好柘枝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時謂之「柘枝顛」。』[152]至於熙寧年間,人們將王安石等五位宰執稱為『生、老、病、死、苦』[153],則好評與譏評兼而有之。
在士大夫中,更有寡廉鮮恥的無恥之徒。如看風使舵的變色龍,侍御史楊畏『捭闔立朝,更元v、元豐、紹聖,每變其說,以投時好,人謂之「楊三變」。』[154]宋徽宗時官至宰相的趙挺之與『楊三變』相仿。他『始因章進,既諂事蔡卞。及卞黜責,又諂事曾布,出入門下,殆無虛日。故士論以其觀望險詐,號為「移鄉福建子」。』[155]又如媚事權貴的邀寵者,薛昂身為執政大臣,在為蔡京而作的詩裏居然有句云:『達時可謂真千載,拜賜應須更萬回』。『時人謂之「薛萬回」。』兩浙轉運使朱峻上權相賈似道『札子稟事,必稱云:「萬拜覆。」時人謂之「朱萬拜」。』[156]再如面善心狠手毒的笑面虎,如蔡卞『對答喜笑溢於顏面,雖見所甚憎者,亦親厚無間,人莫能測,謂之「笑面夜V」。』盛章更典型,他在宋徽宗時,『尹京典藩,以慘毒聞,殺人如刈草菅,然婦雌聲,欲語先笑,未嘗正視人。或置人死地時,亦柔懦不異平日。』[157]有賣友求榮的告密者,如陸升之。李光『嘗作私史』,其長子孟堅『間為所親左奉議郎、新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陸升之言之,升之訐其事』[158],於是引出一場株連甚廣的文字獄――李光【小史】案。程顥、程頤的弟子邢恕則賣師求榮,他居然對宋哲宗說:『臣於程某,嘗事之以師友,今便以程某斬作千段,臣亦不救。』[159]更有『兄弟為參商,父子如秦越』[160]者,如蔡京先與其弟蔡卞,後與其子蔡攸爭權。史載:『(蔡)攸父子年爭權相忌,至以茶湯相見,不交他語。』[161]總之,范仲淹、包拯在宋代實屬鳳毛麟角,士大夫大多與他們不同,甚至正好相反。
宋代的士大夫在民間的謠諺中,既有博得讚揚者,也有備受抨擊者。受讚揚者如葉康直、豐稷,他們在宋神宗時,任光化、谷城知縣期間,『凡政皆務以利民』。民謠曰:『葉光化,豐谷城,清如水,平如衡。』[162]又如諺語云:『江左二寶,胡伸、汪藻』[163],稱讚胡、汪二人才智超群。在謠諺中受到抨擊的士大夫為數更多,如:『襄陽二害,田衍、魏泰,近日多磨,又添一D』[164];『寧逢黑殺,莫逢稷察』[165];『寧逢暴虎,不逢韓玉汝』[166]。這些地方官被民眾稱為『害』、喻為『虎』,可見其民憤之大。至於蔡京、蔡卞兄弟,民眾更是恨之入骨。民謠曰:蔡京、蔡卞『必定滅門,籍沒家財,禁錮子孫。』[167]謠諺云:『滿潮(『朝』的同音字)都是賊』,『冷(『寒』的同義字)的吃一盞(『斬』的同音字)。』[168]伶人語:『滿朝朱紫貴,儘是四明(浙江寧波地區的別稱)人。』[169]分別表達了民眾對韓腚屑捌淶秤鸕目琳和史彌遠拉幫結派的無比憤慨。民謠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170]『寇』指寇準,『丁』指丁謂, 一褒一貶,愛憎分明。
知人論世,談何容易。上述綽號與謠諺未必都準確無誤,但畢竟反映了宋代確有不少士大夫在民眾心目中印象極差,甚至恨入骨髓。據載,面對民眾的嘲笑與謾罵之聲,鄧綰竟說:『笑罵從汝笑罵,好官我須為之。』[171]果真如此,其臉皮之厚可謂驚人。宋代是『一個君子時代』的論斷值得斟酌,只怕不能從整體上給予宋代士大夫這一群體籠統的讚揚。值得
十、『見在佛不拜過去佛』
對於有宋一代的政治制度,清初學問家顧炎武的總體評價很低。他說:『宋世典常不立,政事叢脞,一代之制,殊不足言。』甚至認為:『若其職官、軍旅、食貨之制,冗雜無紀,後之為國者,並當取以為戒。』他僅對『不殺大臣及言事官』等四件事予以肯定:『此皆漢唐之所不及。』[172]清人楊寧對此尚有所保留,他說:『不殺大臣是美事,然如蔡京、秦檜、丁大全諸人則失刑也。』[173]當代已故史學名家錢穆的看法與顧炎武相仿,他說:宋代『有形勢推遷,而無制度建立』,『專從政治制度上看來,也是最沒建樹的一環。』『無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為,哪能有好結果。』還說:『中國的地方行政,只能說是漢代好,唐代比較還好,宋代就太差了。』[174]顧氏、錢氏之說或有偏頗之處。【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則高度評價宋朝的政治制度,特別讚賞宋代『君相互制制』、『黨派互監製』和『中央集權加仁政的政治設計』。其實,這兩項制度和一項設計是否存在,還有待商討。
作者說:『君相互制的政治體制,比較有效地防止了君主專制現象的發生。』宋朝實行君相互制是個新提法,有別於較為通常的君臣共治論。北宋名臣文彥博有句名言:皇上『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175]所謂君臣共治論,無非是說宋朝皇帝依靠士大夫治理天下、管理國家,士大夫是趙宋王朝的社會基礎和依靠對象。而君相互制說則誇大了宰相的權力,低估了皇帝的權力,不盡符合有宋一代的歷史事實。下面兩點值得注意:
第一,君相地位懸殊。皇權與相權不是兩種平行的權力,君相互制說有將兩者置於平起平坐的地位之嫌。宰相行使的無非是皇帝賦予的最高行政權,而皇帝擁有的是最高統治權,他既是國家元首,又是軍隊的最高統帥,還是獨一無二的最高大法官,並且皇權高於神權。這一帝制時代的通則,連僧人也奉為圭臬。據歐陽修【歸田錄】記述:『太祖皇帝初幸相國寺,至佛像前燒香,問當拜與不拜,僧錄贊寧奏曰:「不拜。」問其何故,對曰:「見在佛不拜過去佛。」……遂以為定製。至今行幸焚香,皆不拜也。議者以為得禮。』[176]所謂『得禮』,即進一步將皇權至高無上這一帝政時代的最高準則具體化、制度化。神權尚且如此,相權何足道哉。相權從屬並服務於皇權,皇權與相權怎能等量齊觀。皇權至高無上,但並非完全不受約束,以宰相為代表的士大夫對皇權的濫用有一定乃至較大的制約作用。【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認為宰相制約皇帝,筆者基本贊同。但皇帝對宰相豈止制約而已,宰相的命運掌握在皇帝手中。正如宋仁宗朝宰相杜衍所說:『衍本一措大爾,名位爵祿、冠冕服用,皆國家者。……一旦名位爵祿,國家奪之,卻為一措大,又將何以自奉養耶?』[177]也如司馬光在元v初年所說:文彥博『一書生耳,年逼桑榆,富貴已極,夫復何求!非有兵權、死黨可畏懼也。假使為相,陛下一旦欲罷之,止煩召一學士,授以詞頭。白麻既出,則一匹夫耳,何難制之。』[178]宰相依附於皇帝,簡直躍然於紙上。皇帝的命運則與宰相基本無關,宰相對皇帝的制約不是剛性的,而是柔性的,是否有效,取決於皇帝的好惡乃至於心情。宋代包括宰相在內的士大夫,其奏議可謂連篇累牘,其目的無非是請求乃至央求君王『可其奏』、『從其請』。這既體現了宰相制約皇權的柔性,也表現了士大夫對剛性皇權的承認、尊重與依賴。宋代皇帝確實一般善於納諫,較為開明,但至多不過是『你提建議我做主』而已。對於宋代分權制衡的表象,虞雲國先生有實質性的思考。他認為:『分權制衡的制度設計與政治運作相對完善地出現在宋代,已略具近代分權制衡的外觀雛型,但人治主義的文化傳統和君主專制的制度梗桔, 終使嘗試歸於失敗。』[179]『略具』、『外觀』、『雛型』、『梗桔』等關鍵性的詞彙值得玩味,『歸於失敗』更是不能忽略的事實。
第二,皇權並未虛化。筆者注意到有此一說:『宋朝沒有一位皇帝是秦始皇式的暴君。』按照持此說者的標準,製造大量文字獄和岳飛特大冤案的宋高宗還算不上暴君。然而只怕也應當注意到:北宋沒有一個皇帝是漢獻帝式的傀儡皇帝。即使是仁宗、哲宗這兩位童子皇帝,在他們親政前也僅僅分別是章獻太后、宣仁太后懷抱中的阿斗,絕非宰相手中任意擺弄的木偶。宋代的皇帝再開明,也與君主立憲制下的虛位君主在性質上截然不同,他們至少切實地掌握着兩種最重要的權力,即最終決定權和宰相任免權。選拔王安石為宰相,大臣異議甚多,諸如『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180]等等,宋神宗力排眾議,一錘定音。 張浚先出任樞密使,後又官居宰相,反對者的聲浪更大,宋孝宗斷然拍板:『朕倚魏公(即張浚)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181]宋代皇帝不斷撤換宰相,其中不乏受懲處者。宋代宰相雖無任職年限,但一般任期較短。前後134名宰相,任期累計在120個月以上者9人,僅佔6.7%,其中蔡京四起四落,趙普、呂夷簡、文彥博三起三落,秦檜兩起兩落。終身任宰相者11人,僅佔8.2%。宰相任職平均不到42個月,其中最長的是王,任相105個月,可是死後被罷相。[182]由於宰相的命運牢牢地掌握在皇帝手中,像蔡京這樣不可一世的權臣在皇帝前面也只能奴顏婢膝。史載:『(蔡)京每聞將退免,輒入見祈哀,蒲伏扣頭,無復恥。』[183]君相地位天壤之別,兩者互制從何談起?
十一、『朝廷大患,最怕攻黨』
與分權制衡一樣,宋代的黨派表象,也值得認真的思考,而不是簡單的類比。【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高度讚揚宋代的黨派政治『有共和的因素』,和平的黨派競爭『有力地防止了腐敗的發生』,認為:『以王安石為偶像的改革黨和以司馬光為偶像的保守黨兩黨輪流執政近百年,這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是一個奇蹟,說明宋朝社會的高度開放。』這些論斷只怕或多或少、有意無意地將宋代的政治現代化了,並且與史實不盡相符。以下四點不宜忽視:
第一,宋代並無現代意義上的黨派。黨派是各政黨或政黨中各派別的統稱,黨派有獨特的政治綱領、明確的政治目標、相應的組織機構、一定的組織紀律。這樣的黨派在宋代是不存在的。在古代,『黨』是個貶義詞。在古人的觀念裏,什麼朋黨比奸、黨同伐異、結黨營私,均非正人君子所應有的行為。宋人通常認為:『朝廷大患,最怕攻黨。』[184]所謂『攻』即指責、抨擊,『攻黨』即黨爭。朝廷明令禁止朋黨,如宋仁宗在慶曆四年(1044)十一月,『詔戒朋黨相訐』。[185]除范仲淹、歐陽修等少數人自稱『君子之黨』而外,士大夫一般不會承認更不會宣揚自己黨同伐異。在宋代,即使是新、舊兩黨也既無組織架構,又無嚴密紀律,由於他們無須辦理加入黨派的任何手續,史家至今無法開列出一張較為準確的新、舊兩黨成員名單。所謂改革黨、保守黨或變法派、反變法派之類是當代才有的稱呼。至於洛、蜀、朔黨,雖然出自宋人之口,但是否確實存在還是個問題,王曾瑜先生認為:『不可能有明確的固定的朋黨陣線。』[186]
第二,北宋後期的黨爭並不『和平』。如果說熙寧年間的黨爭還兼具政見之爭與意氣之爭雙重性質,那么元v以後則是相當標準的結黨營私,什麼新法、舊法只不過是盤剝民眾的幌子、打擊異己的工具。宋人呂中說:『熙寧之爭新法,猶出於公。元v之自為黨,皆出於私者也。』[187]熙寧以後的黨爭,無中生有的陰謀,不擇手段的陷害,動用酷刑的冤獄,遠貶嶺南的悲劇,禁錮子孫的連坐,無奇不有。如今仍傳世的【元v黨籍碑】就是這段心酸歷史的見證。
第三,北宋後期的所謂『兩黨輪流執政』,並不是新、舊兩黨『和平』競爭的結果。當時政局變幻,猶如走馬燈。其根本原因在於最高統治者的變動,諸如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宣仁去世、哲宗親政,哲宗去世、徽宗即位,欽聖捲簾、徽宗親政,徽宗內禪、欽宗即位。欽聖即徽宗初年垂簾聽政的神宗向皇后,諡號欽聖獻肅。北宋後期政權和政局的主宰者不是新、舊兩黨,仍然是皇帝及代行皇權的太后。北宋後期的兩黨輪流執政與共和制下的兩黨輪流執政,在性質上迥然不同。嚴格說來,北宋後期應當稱為兩黨輪流輔政,兩黨無非是輪流輔佐皇帝或垂簾太后施政而已。當時並未出現現代意義上的兩黨輪流執政。
第四,北宋後期的兩黨輪流輔政不是一大奇蹟,而是一大悲劇。無休止的內鬥、翻燒餅式的折騰,不是『有力地防止了腐敗的發生』,而是腐敗愈演愈烈。於是,宣和年間成為北宋歷史上最腐敗的年代。官逼民反,豈止方臘、宋江揭竿而起而已,史稱:『河朔、山東群盜蜂起,大者攻犯城邑,小者延蔓岩谷,多者萬計,少者屯聚。魏博間則有楊天王之流,青徐沂密如高托山等,至不可勝數。』[188]即便沒有女真貴族的揮師南下,腐朽的北宋王朝也將被忍無可忍的民眾所埋葬。北宋亡於腐敗,而無原則、謀私利、很殘酷、不停息的黨爭是促成北宋後期腐敗加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句話,黨爭誤國。當時人說:『至宣(和)、靖(康)間,誤國者皆進士及第之人也。』[189]對於北宋的亡國,因一己私利而殘酷內鬥的蔡京等進士及第的士大夫,確實難辭其咎。
十二、皇帝與專制,兩位而一體
對於宋初加強中央集權,朱熹有最簡要的概括:『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190]30年前,有學者對此基本予以否定,將宋代作為『過分集權於中央也會走向反面的一個典型』。他認為:『過分集權中央,勢必造成官僚機構臃腫。中國古代的官制沒有比宋代更亂的了。』[191]【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則持大體肯定的觀點,指出:『宋朝在中央集權制度之下,創造出偉大文明。』見仁見智,均可備一說。
讓人不解的是,作者一再強調:宋朝政治的開放『防止了專制的發生和腐敗的蔓延。』然而學界通常認為:『皇帝制度必然導致專制獨裁。兩位一體,不可分離。』[192]君主專制在宋代豈止現象而已,而是其根本的政治制度。皇帝獨尊、皇權至上、皇位世襲是君主專制制度的基本特徵,這些特徵宋代一概具備,當時怎麼可能連君主專制的現象都被防止、未發生呢?宋朝果真有皇帝而無專制,這倒是個奇蹟。
更令人困惑的是,【中國文明的反思】一書竟那樣推崇宋朝『中央集權加仁政的政治設計』,認定『這是個成功的政治模式』,可以『作為今天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借鑑』。作者反覆指出:這一成功的政治模式『至今依然是中國人引以為自豪的成就,其成功的經驗在今天仍然有不可忽視的價值。』中國古代的仁政思想無疑應當受到歷史的肯定,但『民貴君輕』在帝制時代只能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空想,包括宋朝在內的歷代王朝連『為民做主』、『愛民如子』也基本上沒有做到。置身於21世紀的今日,我們的嚮往和追求只怕應當是:『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一切權力不是來自皇帝、屬於皇帝,而是來自民眾、屬於民眾。姑且不論宋代是否存在『中央集權加仁政的政治設計』,在掙開帝制枷鎖百年以後的當今,還有什麼必要以宋朝的根本政治制度為效法對象?此時,耳邊不禁響起那首康熙大帝夢想『再活五百年』的喧嘯歌聲,我緬懷那些長眠於黃花崗下的先賢們!
辛亥革命一百年紀念日前夕,草成於成都龍泉驛青苔山村。
[文稿承蒙王化雨、邱志誠、成蔭、陳鶴等先生賜閱並提出修改建議,特此致謝。]
(載【四川師範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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