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五分音點 【如何定弦】一文中我曾提到古琴的琴律是『五度相生律』與『純律』的一個組合體,『五度相生律』大家比較了解,知道『三分損益法』是其重要的一種方法,那麼何來純律呢?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這四徽的生律原理便是典型的『純律』。先簡單解釋一下何為純律:純律是在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之間成律的基礎上,又加入第五分音,使其與基音又構成一個新的大三度,以此形式依次生出所有的音。那麼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便是琴弦的五分音點,正好符合『純律』的生律方法。以三徽為例,三徽為四徽至岳山部分的五分之四處,所以依據『純律』的生律方法,三徽的泛音應與四徽泛音為大三度關係,還用三弦音為『1』為例,其四徽泛音為倍高音『1』,那麼三徽但為倍高音『3』。同理,六徽、八徽、十一徽處泛音也為倍高音『3』。 眾所周知,不同的生律方法,所生成的每個音都略有不同,古琴的琴律融合『五度相生律』和『純律』於一體,自然不可避免地在個別音上出現了一些差別,典型的就是上文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等四徽所生出的三度音。同樣一個『3』,五度相生律所生成的『3』要比純律生成的『3』要高一些,比如正調中五弦十徽『3』,便略高於三弦十一徽處的『3』。 嚴曉星先生在【楊師百應對蕭友梅】一文中,曾提到這樣一個細節,楊師百彈完正調後,往往又將五弦調松一些,使其五弦十徽與三弦十一徽等高。我想文章只是表明了楊師百對中西樂的一種態度,舉一例子而已,所以後文並未錄全,其後如何不得而知。如果楊這一做法僅僅是為了遷就『純律』,我想此舉大可不必。如果鬆了五弦,五弦便與七弦相離,只能將七弦再做調整,調鬆了七弦,為使二弦與七弦倍半相和,又得再調二弦。這樣的調弦法,現在很少有人運用,因為古琴是畢竟是以『五度相生律』為主,只是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恰好和『純律』相遇而已。 『五度相生律』和『純律』兩種律制的所產生一些的偏差,其實對古琴的演奏並未造成多大的影響,因為歷代大多數琴譜中很少出現這幾徽的泛音或按音,只有少數的曲子中出現了這幾徽泛音,如丘明【碣石調.幽蘭】、姜白石【古怨】等。 兩律孰是孰非,古今多有爭辨,本文不做探討,只是讓大家明白,這幾徽的音的音高及生成原理而已。 結論: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散音兩個八度+一個大三度 四、二徽、十二徽——六分音點 二徽、十二徽與五徽、七徽、九徽、共同為琴弦的第六分音點,將琴弦均分成了六份。七徽、五徽、九徽上文已經找到,按『就近不就遠』的原則,此幾徽應就二分音點及三分音點時的音高。這裏只需找到二徽、十二徽音高即可。二徽、十二徽分別是五徽至岳山,九徽至龍齦這兩個音段的二分音點,再套用『倍半相生』的原理,便可得出二徽和十二徽為五徽和九徽處這兩個音的一個八度。還以一弦為『1』為例,五微處為散音的高八度加一個五度,即高音『5』,那麼二徽便為倍高音『5』,十二徽同理,也為倍高音『5』 結論:二徽、十二徽==散音兩個八度+一個五度 五、一徽、十三徽 一徽和十三徽並非整條弦的均分點,只是部分音段的分音點,如一徽為四徽至岳山處的二分音點,十三徽為十徽至龍齦處的二分音點,再按照上文提出『倍半相生』的原理,便能找到此兩徽的音高。以一徽為例,四徽的音高為散音的倍高音,那麼一徽做為其二分音點,便又加一八度,和散音相距三個八度,十三徽也同此理,同樣為散音的第三個八度。 結論:一徽、十三徽==散音三個八度 至此,一至十三徽處的泛音高均已全部找到,且有如下規律: 1、所有徽位處的泛音與本弦散音只有三種關係:或八度相同、或五度相生、或三度相和。如三弦散音為『1』,那麼該弦所有泛音只有『1』、『3』、『5』三種,別無他音。 2、各徽泛音分別以七、十、四徽為起點,分別向外(龍齦與岳山)呈呈三度、五度等關係有序排列,且除七至十徽、七至四徽兩准泛音不在同一音區外,其它兩准均在同一音區)。以三弦七徽為例,七徽為『1』、左邊兩徽:八徽為『3』(高一八度),九徽為『5』,右邊兩徽:六徽為『3』(高一八度),五徽為『5』。舊說稱其為泛音四准:十三徽至十徽:左上准,十徽至七徽:左下准,七徽至四徽:右下准,四徽至一徽右上准,這四準將徽位上的所有泛音有序地分成了四組。 3、各弦泛音均以七徽為軸心,左右兩邊一一對稱。以三弦為例,八徽為『3』,六徽為『3』;九徽為『5』,五徽為『5』;十徽為『1』,四徽為『1』;十一徽為『3』,三徽為『3』;十二徽為『5』,二徽為『5』;十三徽為『1』,一徽為『1』(註:只標明唱名,具體音區上文已有詳解) 4、琴弦均分段越少,泛音與本弦散音的音距越小;均分段越多,泛音與本弦散音的音距越大 其實律學只是我們浩瀚琴學的一小部分,琴人明白與否,對其演奏並無太大的影響,但古琴律學中所包含的妙趣,如不去了解,可能我們便無法感受。上文的內容我想和解傳統的玩具九連壞相似,看似複雜,其實環中自有規律,一旦窺透其中奧秘,便能迎刃而解,自然能得其中之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