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北方教育 2.常識起小前提作用的推導
有時,新的選限結構可借重某一常識內容的依託推導而來,這種處於言外世界跟語言系統之間的推導屬『常識・語言推導』。
義叢可使數個選限結構間確定性聯繫的範圍進一步擴大。義叢不是形之於詞的固定概念,不宜作爲有限刺激模式下的刺激成分或結構描述的起點。但是,義叢可以在數個選限結構間的推導關係中起過渡或小前提作用,超脫語言而僅僅啟用相關名詞的常識。在所有詞類中,名詞對常識的運用最直接、最具規模,其所用常識可直接取自對其現實特徵的抽象和描述,而不必來自對語言預存詞際聯繫的歸納。名詞的選限概念,種類極爲寬泛。名詞的釋義包含著若干常識元(常識元在語義上通常對應於一個表述[1]255,而這些常識元凝聚著詞語搭配的一切基本原初信息,蘊涵著初始的選限結構,可作爲語義推導的出發點。【現代漢語詞典】對名詞『針』的釋義大致如例25a,即使不依賴對其所有語言用法的歸納,也可從對現實感知中直接捕獲到,因而這也是有關『針』的常識,它可分解爲若干常識元,即描述爲例25b,這些常識元蘊涵著若干初始的選限結構(如例25c):
(25)a.針是細長(1)直(2)條形(3)的硬質(4)小(5)物體(6),一頭尖(7),是縫補衣物的工具(8),另一頭有孔(9),用來引線(10)。
b.『針』{(針細長);(針直);(針條形);(針是硬質的);(針小);(針是物體);(針一頭尖);(針是縫補衣物的工具);(針的另一頭有孔);(針用來引線)}
c.【針】外形特徵→{尖,細長,直,小};【針】質地特徵→硬;【針】施用行爲→{縫,補,縫紉};……
某些初始的選限結構可借重語言推導,獲得新的選限結構,如例26的反義推導:
(26)(【針】外形特徵→直)→(【針】外形特徵→彎);(【針】外形特徵→小)→(【針】外形特徵→大)
一些謂格關係的選限結構可藉助名詞的有關常識內容,推導出一個新的選限結構。如例27『斷』的陰義叢是爲了選擇合適的主體而準備著的,屬語言範疇,『繩子』的陽義叢來自人們對『繩子』的現實體驗,又是名詞『繩子』的意義內容,因而屬常識・語言範疇,但是更多的還是屬於常識範疇,因爲一個東西X只要具備了長條形物體的現實特徵,即使說不出專門名稱,理論上也能臨時代入非飽和結構『【斷】主體→X』。
(27)現有飽和結構:【斷】主體→[♀/+物體+長條形],且有:【繩子】上位/外形特徵→[♂/+物體+長條形],則有非飽和結構:【斷】主體→繩子。
(三)修辭手段
常規選限搭配中的修辭手段限爲常規的,不能是變則的,即不含超常搭配。提喻法、換喻法都是詞彙使用中的常規修辭法,它們可大大拓展詞際選限聯繫的範圍,因而可在修辭手段使用前後的兩個選限結構之間建立起一座意義等值關係的橋梁。
用部分喻指整體,用整體喻指部分,或以屬喻種,以種喻屬,都是提喻(synecdoche)。選限結構之間的提喻式語義推導聯繫一般只限於兩種方式:1)用整體喻指局部(如例28、29);2)朝原概念的上位概念推進一步,即以屬喻種(如例30、31),若原概念爲飽和選限概念,則提喻使新的選限結構成爲語義籠統的過飽和結構。起點倒置可使語義的確定性聯繫喪失,如例31不能由b必然地導出a。
(28)a.(【打動】受事→人心)提喻→b.(【打動】受事→人)
(29)a.(【拉】受事→小提琴的弓子)提喻→b.(【拉】受事→小提琴)
(30)a.(【耳朵】受損狀態→聾)提喻→b.(【耳朵】受損狀態→殘廢)
(31)a.(【吃】受事→食物)提喻→b.(【吃】受事→東西)
換喻法(metonymy)基於相關性,它是在鄰近、共存、因果關係基礎上形成的,以手段指主體、以原因指結果、以材料指製品、以產品指過程等都是換喻的一些常見類型。換喻式選限結構例32b對例32a的濃縮是通過以產品喻過程的方式實現的。
(32)a.((【寫】受事→字)受處行爲→「練」)換喻→b.(【字】受處行爲→練)
(33)a.((【寫】受事→字)受處行爲→「看」)換喻b.(【字】受處行爲→看)
對由修辭手段建立起來的選限結構聯繫,充其量只能概括出其一般的形成規則,但本質上屬於語言約定範疇,可推導的程度較低。舉例來說,例31b再通過提喻法得到的『吃受事→物質』通常是不可接受的,後者充其量只能在戲謔場合以詼諧等特有口氣述說,不是常規選限關係。例33a不能通過提喻用法推出例33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