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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教育 典故是漢語詞類中的一個特殊詞類。它不僅爲典故詞典所必收,也是普通語詞詞典所甚爲關注的。【辭源】、【漢語大詞典】、【辭海】等都收有十分多的典故詞語。關於典故詞語釋義,牽涉最多的我以爲主要是對以下三個方面問題的認識:
一、典故詞的詞義特徵
典故詞除了其構詞等有別於漢語一般語詞外,其詞義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這是詞典對典故詞進行釋義所必須把握的。
(一)典故詞是文化詞語,因而典故詞的詞義只是文化意義。
詞義從其生成的角度分,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語言意義,亦即詞目字面自身所具有的意義。它一般包括詞的本義及其引申義、通假義等。詞的語言意義是語言形成發展過程中約定俗成、邏輯演繹的一種必然結果,如『封』,本義是堆土植樹爲界,引申有聚土、土堆、隆高之物體及高、大、厚諸義,如『蚤』假借爲『早』等等。另一類是文化意義,它是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造成的、有別於其語言意義的一種意義。這種意義如離開對形成它的特定社會文化背景的了解便無法認識和掌握。
具有文化意義的詞語亦可分爲兩類:一類是文化詞語,另一類是一般詞語。一般詞語在詞義的引申過程中有時會與某種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發生勾連,如『封』之引申而有『爵諸侯之土』義,這當與土地私有及分封諸侯這樣的文化背景有關,這樣的引申義則是文化意義。
詞語的語言意義與文化意義是相對而言的。從廣義上說,語言本身也是文化的產物,所以詞的語言意義也是文化意義。我們在這裡對詞義的這種區分,將語言意義從文化意義中劃開,所取用的『文化』這一概念當然只是狹義的:它踢開了語言自身形成發展的文化,專指人類社會生活中上層建築領域部分對語言中詞語的形成及詞義的發展所起的作用。
典故詞是文化詞語中的一類。因爲典故詞有較爲明確的典籍源頭,其構詞及詞義等均與其源頭密切相關,而典籍無疑是上層建築領域的產物,所以典故詞只能屬諸文化詞語而不屬於普通語詞。文化詞語一般都只具有文化意義,如詞義有所引申,當然也只能是文化意義上的引申。
典故詞語作爲文化詞語,其不同於一般詞語是顯見的,因爲文化詞語有特定的文化背景,而一般詞語則沒有。不僅如此,典故詞語與一般詞語乃至其他文化詞語的詞義有著甚多的不同,大致歸納起來有如下數端。
(二)典故義有較爲明確的源頭。
如前述,典故詞語有較爲明確的典籍源頭,因此,其詞義的發端也比較清晰。
就目前出版的典故辭書看,關於典故概念大家的認識還並不怎麼統一。關於這個問題,我在第一章【爲典故正名】一文中,曾有所論及。事典,大家似乎並無多少爭議,關鍵是語典和典制詞語,目前的典故辭書分歧較多。
以此我在這裡對典故詞的把握再提出以下兩條標準:
一條是文化意義。具不具備文化意義是區分語典詞語與普通詞語的一條重要標誌。我將離開源出語言環境便無法理解、具有源出語言環境義的詞語定爲語典詞,如『伐柯』之用言作媒,『而立』之指代三十歲,就是因爲其取義不是其字面義,而是由【詩・豳風・伐柯】之『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及【論語・爲政】之『三十而立』這樣源頭中的具體語言環境所規定的。
另外一條即是典故詞語有確切源頭可考,這樣即把典制詞語與一般文化詞語區分了開來。如『沙堤』出於唐代典制,史籍有明確的記載,後世用來寫宰相,自然可將之視爲典故詞;而『左券』、『左契』,從【老子】而後的許多典籍看,雖然也是文化詞語,甚至可以視作典制詞語,但是我們無法弄清其確切的源頭,因爲它可能是古代有文字而後至紙張出現之前長期存在的一種事物。那時契約都是刻之於竹的,負債人及債權人剖之爲二,負債人執右片,債權人執左片。『左券』、『左契』即債權人所收執的作爲索償的一種憑證(關於這一點尚有爭議),這樣的詞語實際上也可能就沒什麼源頭可考,要考,也只能是『事物紀源』一類。如果說它一定源於【老子】,自然不合事理,只不過從現存典籍看,【老子】使用這一文化詞語較早罷了,所以我們便不宜把它看作典制詞語。
我與二三同人耗時三十多年所編之【典故大詞典】基本上是基於以上的把握來收錄語典的。至於典制詞語,我們爲把典故和掌故區分開來,則只收典制詞語中有借代、喻指等義的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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