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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文史網 二、不同家庭經濟收入與『養生』消費的差別
說:"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漢書・食貨志】)。他所說的"百畝"是指小畝,而"百石"則指大石。就整個漢代而言,一大畝大約可年產粟3石,一小畝可年產粟2石左右(林甘泉1990)。也就是說,耕種百畝(小畝)土地的五口之家,全年可收穫糧食200石左右。這樣的收入能不能保障這個家庭最限低度的生活消費呢?
上述一般家庭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估算,這個有兩個大男的五口之家,扣掉全家一年的口糧149石之後,尚可餘糧5l石。但如果把食鹽和衣服費用的折糧計算在內,則入不敷出,缺糧36.4石。此外,還有封建國家的賦斂,也要農民再拿出一部分糧食。在這種情況下,農民爲了維持生計,只有兩個辦法:一是節衣縮食,把衣食費用降低到一般家庭所需要的最低消費水平以下;二是增加副業生產的收入和在農閒季節外出從事僱傭勞動。漢代一些政論家經常痛心疾首地談到農民"背本趨末",其實這正是農民爲了解決生計困難而不得不採取的措施。
指出的是,漢代不少農民家庭占有的土地實際上都不足百畝。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的鄭里廩簿竹簡記載的二十五戶農民土地占有狀況,多數是二、三十畝,最少的才八畝。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戶人勝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畝"(裘錫圭1974)。以"戶人勝"這個五口之家爲例,"能田三人"是指三個能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假定二人是成年勞力,一人是使男,另外兩人一個是大女,一個是使女,五人口糧一年需要143.76石,加上食鹽和衣服費用折糧,全年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約需谷232石,他家的54畝土地如是小畝,估計全年只能收穫108石左右:如是大畝,估計可收穫162石。這就是說,按照一般家庭最低生活消費的標準估算,這個農民家庭每年尚缺糧124石或70石。這樣的家庭,如果沒有別的謀生之路,顯然是無法度日的。
家庭生活消費的實際水平,不僅取決於其經濟收入,也與家庭人口有直接關係。一個占地百畝的家庭,如果家庭人口不是五人而是四人(一個大男,一個使男,兩個大女),設其全年的收穫量不變,因減少一個人的口糧,扣除全家口糧之後的剩餘糧食還有86石。這樣,比起五口之家來,其日子就要好過一些。相反,耕地沒有增加而人口增加的農民家庭,如果叉沒有其它收入,生活消費的實際水平必然比五口之家更加下降。這也就是爲什麼漢代有些地方"小民困貧,多不養子"(【後漢書】67/57)的原因。
說多數農民的"養生"至多只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存消費,那麼貴族、官吏和地主富人的.養生j則已經不單純是一種生存消費,而是爲了獲得物質上和精神上巨大滿足的享樂消費。他們之中雖然也有的人居家儉約,但更多的人則過著豪奢的生活。這是與他們有豐厚的經濟收入分不開的。
貴族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封地的租稅。【史記・貨殖列傳】說:"封者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朝覲聘享出其中。"事實上,除關內侯沒有封邑,只有固定的租稅之外」漢代列侯一般是以戶定地,封邑確定之後,人口增殖也就意味著封戶增多。因此,有的列侯每年租稅收入可達千餘萬((後漢書.張湯傳附孫延壽傳>)。至於諸侯王的收入,更是驚人。明帝封皇子,.歲給二千萬)((後漢書)lOa/10a)。章帝"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後漢書】50/40)諸王列侯的全部租稅收入,相當於農民家庭收入的多少倍」很難有精確的計算。但以東漢列侯馮石爲例, "歲入谷三萬斛,錢四萬"(【後漢書】33/23),僅就"谷三萬斛"來說,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1 27倍。
的官吏以穀物定秩祿,三公秩萬石,九卿中二千石,郡守二千石,萬戶縣令六百石,縣丞、縣尉四百石,等等。三公每月實俸350斛,全年俸祿4200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18倍。郡守每月實俸120斛,全年俸祿1440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6倍」萬戶縣令每月實俸70斛,全年俸祿840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3.5倍。縣丞、縣尉每月實俸50斛,全年俸祿600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2.5倍(【西漢會要】37)。
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者達數百頃,甚至千頃以上。如著名酷吏寧成因犯法抵罪髡鉗,返歸家鄉後"賞貸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史記・酷吏列傳】)。一個有百頃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假定每畝平均年產粟2石,按照"見稅什五"的地租率計算,可以收入地租10000石,相當於農民五口之家全年必需的最低生活費用的4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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