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章按:孔子以爲公叔文子不言不笑不取,遂請教公明賈,得到的答案是:先聽取別人的言辭,再作出自己的說辭;確實有可樂之事,然後才笑;處事符合仁義了,然後才取。爲什麼呢?用蘇東坡的理解,叫『因物中理』,也就是『適度』,如賦稅,取之於民,而民不厭者何?適度。國治民富,以朝廷之能,朝廷護民有義,富民有仁,而民稅之無不可,然而,苛捐雜稅之政,則民必反之。
人不厭其取全文
論語憲問篇第十四章·人不厭其取全文 原文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白話譯文 孔子向公明賈問到公叔文子說:『確實嗎,先生不太說話、不太笑、一毫不取嗎?』 公明賈回答道:『這是告訴你的人說的過了。先生在恰當的時候才說,別人不厭惡他說話;高興時才笑,別人不厭惡他笑;符合道義時才獲取,別人不厭惡他獲取。』 孔子說:『是這樣啊,難道真的是這樣嗎?』 注釋 公叔文子:即公孫拔,衛獻公之孫,是衛國的大夫。文,其諡號。【諡法】:『慈惠愛民曰文。』 公明賈:衛國人,在此處是使者。 信:確實、的確。 夫子:孔子對公孫文子的敬稱。 過:說得過分了。朱子:『過,謂過其實也。』 厭:厭惡。朱子:『厭者,苦其多而惡之之辭。事適其可,則人不厭,而不覺其有是矣。』 其然,豈其然乎:其然,這個樣子啊。豈其然,疑其不能完全做到這樣,孔子對此有保留態度。朱子:『曰「其然,豈其然乎」,蓋疑之也。』 先賢註疏 程石泉曰:公明賈言公叔文子之言、之笑、之取皆合乎時、本乎義。孔子答語:『其然,豈其然乎?』於讚許中寓有保留之意。 【論語註疏】曰:此章言衛大夫公孫拔之德行也。孔子舊聞文子有此三行,疑而未信,故問於公明賈。賈言文子亦有言笑及取,但中時然後言,無游言也,故人不厭棄其言;可樂而後笑,不苟笑也,故人不厭惡其笑也;見得思義,合宜然後取之,不貪取也,故人不厭倦其取也。孔子聞賈之言,驚而美之也,美其得道,故曰其如是;又嫌不能悉然,故曰:『豈可盡能如此者乎?』 朱子曰:文子爲人其詳不可知,衛人言其不言不笑不取,意其必廉靜之士也。孔子疑而質之公明賈,賈謂告者之言失之過矣。文子未嘗不言不笑不取也,特是三者各當其可,則人不厭而不覺其有是矣。然此必盛德之至,故發而皆中節也。文子雖賢,疑未及此。聖人與人爲善,不欲正言其非也,曰『其然』信其然則美矣,曰『豈其然乎』恐其未能如是爾。 張栻曰:公叔文子,意者簡默重厚之士,故人之稱之如此。聖人質之於其門人,將以察其然也。公明賈之言則善矣,然非公叔文子之所及也。蓋如賈之所言,非和順積中、發而中節者,莫能然。爲之疑辭,聖人辭氣含洪忠厚如此。(按:溫。) 蘇東坡曰:凡事之因物中理者,人不知其有是也。飲食未嘗無五味也,而人不知者,以其適宜而中度也;飲食而知其有五味,必其過者。此文子所以得『不言不笑不取』之名也。 【論語稽】曰:『不言不笑不取』,矯激好名者類能強而制之。至『時言、樂笑、義取』,則時中之聖矣。告者固過,而賈言猶過。孔子論人,譽必有試,故以疑詞姑置之,以待後之核其實耳。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見隨時處中之不易也。 【附錄】 【禮記·檀弓】曰: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者。』君曰:『昔者衛國凶飢,夫子爲粥與國之餓者,是不亦惠乎?昔者衛國有難,夫子以其死衛寡人,不亦貞乎?天子聽衛國之政,修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衛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謂夫子「貞惠文子」。』(或曰非文子事,存疑。)【論語正義】曰:【檀弓】註:『公叔文子,衛獻公之孫,名拔,或作發。』孔疏按【世本】『衛獻公生成子當,當生文子拔,拔是獻公孫也。』案據【檀弓】公叔文子諡貞惠文子,而止稱文者,鄭彼注云:『不言貞慧者,文足以兼之。』 【本章參考書目】 【禮記】【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集釋】【論語集說】【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稽】【癸巳論語解】【論語讀訓】【諡法】【四書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