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662|回復: 0

[文化觀點] 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吴鹏飞有话话说

[複製鏈接]
吴鹏飞观点 發表於 2020-3-19 17: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近的热点,首推和疫情相关的话题。但有一个话题热度也不低,那就是日前司法部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3月27日。国人对此议论纷纷,表达了各种担心。

我看了很多谈论此事的帖子,作者从方方面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基本上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我也有几句话想说,跟大家的看法不尽相同,眼看离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再不说,可能就来不及了。

从评论看,大家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具体条款的修改上。比如申请门槛低了,人才和投资的条件宽了,超国民待遇过度了,外国人的定义过于简单了,永久居住者的亲属随迁条件太松了,审批层级低了,等等。大家最集中的一点,就是担心这会造成外来移民的浪潮。

对于最后这一点,倒可以不担心,因为审批权还是在国家手中,如果觉得来的多了,是可以每年限定指标的。并不是说,只要符合条件的统统可以进来。但人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这里面有文化的、社会的、心理的、实际利益的诸多考量,不能漠视。

第一,我们应该知道,永久移民的原因是什么?

在这个地球上,许多国家为什么要吸纳永久移民呢,首要原因,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国土和国民的组合,相应幅面的国土,就要有相应的人口来支撑。像加拿大、俄罗斯这样的国家,生育率很低,如果不移民,人口长期负增长,有个上百年就会荒无人烟,很可能国将不国。

其次,一些国家因为特殊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永久移民,就很难运转。比如日本国民严重老龄化,低端年轻的工匠奇缺,如果每年不引进几十万这样的移民,社会生活很多方面就要停摆。又比如中东富油国家,大家都当起了老板,就需要大量引进打工卖力气的。

其三,国家发展需要资金,需要关键人才,也是引进相应投资者和人才移民的重要理由。除了这三点以外,适度的永久移民对于文化过于单一,国民种族单一的国家,也会有文化融合的好处,少量新鲜的、不同的基因进入人口的基因池,对人口生产会起到一定的优化作用。

第二,我们应该了解,移民将会造成什么冲击?

移民如果过度,对一个国家的主要冲击,甚至可能带来政权的更迭。科索沃原来是塞族人的国土,后来阿尔巴里亚人大量涌入又善于繁衍,成为多数,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北爱尔兰本不属于英国,但现在它的居民英格兰人居多,所以爱尔兰永远不可能将它收回去。

同时,移民大规模地与某些较小的国家的人口进行婚配,就可能使一个民族丧失其特性。这也就是以色列这样的人口小国不主张本族人口与异族通婚的原因所在。人口结构变化后,不仅是政权可能颠覆,国家可能丧失土地,民族文化和民族特性也可能因此异化或消失。

最后一个冲击,就是对原国家人民构成生存上的威胁,这包括治安状态的恶化、教育医疗的不济、工作机会的竞夺、公共福利的摊薄和原国民与移民矛盾的激化。德国总理支持率走低不得不离开政治舞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德国人痛恨她推出的接纳中东移民的政策。

第三,我们应该清楚,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移民?

经过以上简单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如果我们放开生育,中国传统文化中『福荫子孙』『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观念,远比计划生育概念更为深入人心,中国人口会继续增长,中国不会缺人。

所以永久移民最重要的第一条理由其实是不存在的。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基因太丰富,发展还不均衡,所以从顶尖技术到最低端岗位都不缺人,什么层次的人才和劳动力,我们几乎都有足够的后备人口,进行培育。所以永久移民的第二条重要原因其实我们也不存在。

中国自身就丰富多姿,每一个省都比很多国家还大,中国人在这样辽阔的范围内婚配,56种血亲融合是完全可以保持人种的优生优育的。中国传统文化本身是由秦楚、中原、燕赵、齐鲁、吴越等文化复合而成,目前又是中西古今杂糅,堪称集大成者,无须永久移民来丰富。

综合这三条可以看出,永久移民对我国意义不大。目前,作为一个14亿人口的国家,每年才有1500人左右获批,就是明证。中国发展了,基础设施好了,生活条件好了,福利待遇高了,有人想来永久居住,确实让我们的心脏一鼓一鼓地有点小骄傲。

但我们真不用为此着急。中国不能学习欧美特别是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放松永久移民政策。我们是原住民国家,自己国家的人口改善生活、精准扶贫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国如果需要解决自身人口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通过短期移民来解决。永久移民需要慎之又慎。

我以为,中国最需要的永久居住的外国人只有三种:一是我们人口比重有三千万光棍,需要大量引进周边国家的美女;二是极少数中国确实没有的科学技术天才;三是愿意到中国投巨资的外国人。我们的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围绕这三者订细则才对,不知立法诸君以为然否。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