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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摘自汉典 作者 xshz
利字甲骨文到篆體的演變
这是“风满利剑平胡虏”的“利”字。这个字是个会意字。①是甲骨文的写法,其左是成熟了的庄稼,穗子向左边下垂;右边是一把“刀”,就是用刀割庄稼;“禾”、“刀”之间的三个点儿,就是在收割时谷粒脱落的样子,用“刀”割“禾”,说明“刀”的锋利。可见“锋利”之义也正是“利”字的本义。金文②左边的“禾”右边的“刀”均未变,只是掉下来的谷粒排列得更规整了。小篆⑧同于金文的形体,仅把金文中的两个点儿去掉了。楷书④把“刀”字变为“立刀旁”了,这也是符合汉字结构合理的要求。
“利”在上古作“锋利”义用较多,如《韩非子·难一》:“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这就是说:“矛的锐利,任何东西都能被戳穿。”当你读王充《论衡·物势》时,就会见到“辩口利舌”的话,“舌头”也能“锋利”吗?这就讲不通了。这里的“利”字是指说话干净利落、语言“锋利”,使对方无法招架。当然,这也是从“枪刀”之“锋利”引申出来的。至于“利益”之“利”,那是从“收禾而得利”中引申出来的,如《商君书·算地》:“利出于地,则民尽力。”此“利”即指“利益”。那么《史记·越世家》中“逐什一之利”的“利“也当“利益”讲吗?不对了,这个“利”当“利润”讲。这句话是说:“追求十分之一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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