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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衣下裳制:
上衣下裳制是華夏民族最早的服制,為了表示尊重傳統,後世最高級別的禮服一直是衣裳制;後世男子的服制由於後來出於行動方便的內在緣由逐漸向一體式發展,而不需要太多活動的女子,則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古老的衣裳制——不知道這樣的思考有沒有道理。
1.上衣
衣裳制的“衣”即上衣,禮服上衣一般是交領大袖,女子服裝的上衣多為襦、衫、襖、半臂,袿衣等。
襦:《說文》曰:襦,短衣也。故此,襦的長度最長也一般在膝蓋以上。不過,很多人有一種誤解,有漢服研究者以長短來區別襦、衫、襖等上衣,將襦定義為“短小的上衣”,是有失嚴謹的。實際,襦的“短衣”是與“深衣”相對而言的。深衣長至踝部,襦與之相比,的確是短衣。
襦有長短之別。長襦稱褂,僮僕的長襦叫裋(Shù),短襦又叫“腰襦”,可能也叫“小襦”。《孔雀東南飛》有:“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杜甫《別李義》有:“憶昔初見時,小襦繡芳蓀。”
襦也有單複之分。單層襦近乎衫,複層襦則近襖。
襦是庶民的常服,深衣只作為他們的禮服。
衫:作為上衣的衫,衣型多樣,有作為內衣的短小的衫,也有作為外衣的長大的衫。衫,一般是單層。
《說文新附》:“衫,衣也。”《釋名》:“衫,芟也,芟無袖端也。”袖端(即今舞臺上古裝的“水袖”)。馬縞《中華古今注》:“古婦人衣裳相連。始皇元年,詔宮人及近侍官人皆服衫子。亦曰半衣,蓋取便於侍奉。”不過,後代的“衫”的名稱也開始泛了起來。也指長衫。如白居易《琵琶行》:“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青衫已是指官服了。
襖:一般是指有襯裡的上衣,如:一面一裡兩層的夾襖、裡面之間加絮料的棉襖。襖的名稱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期,隋代的缺胯襖子用作武官制服,並于唐代傳入日本。
宋代出現“旋襖”,衣制有些像今天的短大衣,齊膝、對襟,直領下兩條窄花邊,稱“領抹’”,前後左右開叉,起舞尤其旋轉時,四片裙擺張開旋轉,故名旋襖。
裲(liang)襠:“襠”(dang),也寫作當;又稱裲襠、兩當。《釋名》:“裲襠,其一當胸,其一當背也。”主要是婦人的貼身衣物,來自于胡服。《儀禮鄉射禮》提到的“韋當”,鄭注曰:“直(值)心背之衣曰當。”可見襠類似今天的背心、馬甲。但肩部稍寬。
袿(gui1)衣:劉熙《釋名》:婦人上服曰袿,其下垂者上廣下狹如刀圭也。長衣,大袖,交領,右衽,左右身側在腰以下有連綴的緣飾。清代學者任大椿《深衣釋例》曰:“袿乃縷縷下垂如旌旗之有裗,即所謂雜裾也。郭璞注:“衣縷也。齊人謂之攣。或曰袿,衣之飾。”則袿衣的垂飾為絲質,且如“裗”如“縷”。司馬相如《子虛賦》:蜚襳垂髾。《漢書》卷五七《司馬相如傳》顏師古注:“襳,袿衣之長帶也;髾,謂燕尾之屬,皆衣上假飾也。”
(*諸於:“諸於”,也作“諸衧”,是漢史中一種頗引人注意的服裝。西漢宣帝時,為太子選美,王政君因著“絳緣諸於”而入選。諸于一度因“是男服還是女服”而爭論不休,認為曾經有過男女通用。也被認為也屬於袿衣一類,只是下垂的緣飾不太一樣。)
2.下衣
下衣主要有裙裳和脛衣兩類,也包括襜(帷裳)、蔽膝等附屬。
(一)裳/裙
裳在《說文》為“常”的異體字:“常,下裙也。”《釋名》又說:“裙,下裳也。常、裙二字互訓,其實可以認為:裳一般傾向於統稱,而裳往往就是裙。裙,也作“帬”,《釋名》中還說:“裙,群也,聯接群幅也。”《儀禮喪服》鄭注:“凡裳,前三幅後四幅也。”以七幅布圍繞下體,古代布帛幅窄,只有二尺二。七幅計十五尺四寸。古代尺短,即使如此,折合成今尺也有四米多了,所以折襇在兩旁,中央部分則方正平整。
裙裳,古時男女皆可服用。《詩經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載寢之床,載衣之裳,載弄之璋。”又《豳風七月》:“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不過,真正發展了裙裳款式的還是女子:
宋代和明代早、中期,裙色初尚淺淡,雖有紋飾,但並不明顯。至崇禎初年,裙子多為素白,即使刺繡紋樣,也僅在裙幅下邊一、二寸部位綴以一條花邊,作為壓腳。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襇越來越密,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腰帶上往往掛上一根以絲帶編成的“宮絛”,在中間串上一塊玉佩,藉以壓裙幅。
鳳尾裙: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
(二)脛衣
“褲”字古代寫作絝、袴(ku)。
袴:《說文》:“絝,脛衣也。”《釋名》:“袴,跨也。兩股(大腿)各跨別也。”段玉裁說:“絝,今所謂套褲也。”這說明古代的褲子沒有襠,只有兩個褲筒,套在腿上,上端有繩帶以系在腰間。從文獻記載來看,秦漢之際的褲子雖然已從脛衣發展到可以遮裹大腿的長褲,但褲襠往往不加縫綴。西漢士儒婦女仍穿無襠的袴。
大袴:將士騎馬打仗穿全襠的長褲,名為大袴。
窮褲/褌:是連襠的,其形制就跟現在的褲子差不多了。《漢書外戚傳》:“雖宮人使令皆為窮絝,多其帶。”服虔注:“窮絝有前後襠。”顏師古注:“即今緄襠袴也。”這種褲子通常稱為褌(kūn)。《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乃令文君當壚,相如自著犢鼻褌,滌器於市中。”這樣看來,犢鼻褌很類似現在的褲衩、短褲。在古代這是貧賤勞作者所穿。司馬相如在市場上大穿其犢鼻褌,也是為了顯其貧賤以出老丈人卓王孫的醜。
袴褶:短小上衣、寬腿褲的裝束。在膝蓋處系上帶收一圍,下邊褲腳自然散開。流行於魏晉南北朝時期,當時多為武士所著,後來發展成為庶民勞作的裝束。
所謂衣裳之制,玄端主之。可以臨祭,可以燕居,上自天子,下及士夫,影響有過於深衣者。然則深衣既行,玄端遂廢。《玉藻》上說玄端的“衽”當旁,這個是玄端的舊制;朱子則說,玄端的衽是交映垂之,為燕尾狀。玄衣,用布十五升,長二尺二寸,因為古布幅二尺二寸,則每幅皆成正方,故稱端。若士,袂寬二尺二而收口一尺二;大夫以上,袂寬三尺三,收口一尺八。雖然古代圖示上往往畫為廣袖,但漢代畫像石多為收口,可想其制。衣無文飾。
玄端的裳很有講究。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雜裳,雜裳前玄後黃。裳當用襞積,用七幅布,前三幅後四幅。或曰每幅作三襞積,祭服朝服襞積無數。
鞸,就是蔽膝,與裳同色。一說,士以爵韋為鞸。爵,赤而微黑,如雀頭色。天子之鞸,四角維持原樣。公侯四角出各去五寸,令角變方,上邊去掉部分各補以爵韋六寸,其中一寸為緣邊,下邊以素(熟絹)補,以五彩(青紅黃白黑)絲帶為邊緣。大夫下邊兩角如公侯,上兩角作成圓形。士維持原狀。玉藻上說,一命縕(赤黃色)韍(就是鞸,蔽膝)幽(黑色)衡(佩玉的上邊一塊寬的用來墜下邊玉的),再命赤韍幽衡,三命赤韍蔥(青綠色)衡。按他用“韍”當是為玄冕爵弁服的配飾。根據周禮,公侯伯之卿三命;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再命;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一命。這裡一命縕韍倒是同于士玄端,大體可相見大夫玄端當赤巿,那麼其玄端也就是纁裳了。
革帶,用以佩鞸。二寸寬。
大帶,天子用素熟絹,寬四寸,腰布及耳、紳皆上下緣半寸邊,上為朱色,下綠色。大夫素熟絹,寬四寸,耳及紳緣邊,外玄而內黃色。士用白繒,紳部緣黑繒邊。士紳長三尺,有司長二尺半,約當腰下三分之二。用組約紐,稱結,長與帶齊。鞸、紳、結三者相齊。
鞋:一說,屨舄各像其裳之色。士冠禮有玄端,黑屨,青絇(鞋頭裝飾用以穿鞋帶)、繶(飾鞋絲帶,在鞋下端)、純(邊緣,在鞋上口),純寬一寸。夏葛屨,冬皮屨。士喪禮則曰,皆緇絇、繶、純、組,綦(鞋帶)結於踵。文獻多赤舄方履,不得其詳。
士玄端制度
裁用布,衣玄,裳色上士玄,中士黃,下士雜(前玄後黃)。
衣全四幅,其長二尺二寸。(用布二幅,中屈,下垂。前後共為四幅,如今之直領衫,但不裁破。)
衽交解兩幅,上屬於衣,其長二尺五寸。(每幅裁為二幅,一頭廣;一頭窄,當廣頭之半。以廣頭向上,布邊向外,左掩其右,交映垂之,如燕尾狀。又稍裁其內旁大半之下,令漸如魚腹而末為鳥喙,內向綴於裳之兩旁。)
圓袂。(用布二副,各中屈之,如衣之長,屬於衣之左右,而縫合其下以為袂。其本之廣如衣之長,而漸圓殺之以至袂口,則其徑一尺二寸。)
方領。(兩襟相掩,衽在腋下,則兩領之會自方。)太常案:經傳無文。
無緣。(領、緣與衣用同色布,故曰無緣。)太常案:無明文,存疑。
裳用布七幅,襞積無數,不殺。(三幅相屬在前,兩側各二幅相屬,系於後。兩側開衩處,以衽掩之。)太常案:明制,幅三襞積。
鞸。(與裳同色,或爵韋為之。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直裁之,四角不殺。)太常案:鄭注,天子之士直,諸侯之士方。
大帶。(帶用白繒。廣四寸,夾縫之。其長圍腰,再繞而結於前,再繚之為兩耳,乃垂其餘為紳,下與鞸齊。以黑繒飾其紳。複以五彩條(黃青紅白黑),廣三分,約其相結之處,長與紳齊)
玄冠。(用委貌冠。上小下大,長七寸,高四寸,前高廣,後卑銳,無笄有纓,形如覆杯,皂色絹為之。)
黑屨。(青絇、繶、純,純寬一寸。夏葛屨,冬皮屨。)太常案:一說,隨裳色。
玉。(瓀玟,縕組綬。)
笏。(竹制。長二尺六寸。中博三寸,自中而上殺至二寸半,自中而下殺至二寸半。)
(三)上下連裳制:
上下連裳的服制也稱為“深衣制”。為了恪守上下分開的服裝制式,特地分開裁然後再連成一體。深衣之名,唐孔穎達著《五經正義》中釋義為:“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深衣起源於先秦,雖然是一件長衣,但華夏先民在裁剪時是把上衣與下裳分開來裁,然後再縫成一體,以表示對傳統法度觀念的尊承。
深衣在三千年的衣冠史中一直延續到衣冠斷絕。深衣首先是禮服,尤其是女子禮服。《續漢書輿服志》:“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服紺上皂下,蠶青上縹下,皆深衣制。”深衣承襲了華夏衣冠制式的古意,同時又方便美觀,有很強的普適性,於今亦然。可為常服也可為禮服,作為禮服的正規性僅次於衣裳制禮服;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不論男女文武,都可著之。衣冠承載著一定的歷史意義、文化內涵,所以,有漢服先行者提出:復興漢服當重視深衣。實為良言。
《禮記》的《玉藻》、《深衣》二篇對深衣制有很多記載,內容所謂“應規、矩、繩、權、衡”之類,重點在於“明禮”,而對形制和尺度則說得不清楚。《禮記深衣》中的定制:“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這段話的白話解釋為:
古時候的深衣,大概都有一定的制度,與圓規、曲尺、墨繩、稱垂、衡杆相應合,短不至於露出體膚,長不至於覆住地面。
縫合裳左邊的前後衽,在右後衽上加一鉤邊。腰縫部分的寬度是裳的下邊的一半。衣袖當腋下部分的寬度,可以運轉胳肘。袖子的長短,從袖口反折上來正好可達肘處。束帶的部分,下不要壓住大腿骨,上不要壓住肋骨,要正當腰部無骨的地方。
裳制用十二幅布,以與一年的十二個月相應。衣袖作圓形以與圓規相應。衣領如同曲尺以與正方相應。衣背的中縫長到腳後跟以與垂直相應。因此袖似圓規,象徵舉手行揖讓禮的容姿。背縫垂直而領子正方,以象徵政教不偏,義理公正。因此《易》說:“六二爻象的變動,正直而端方。”下邊齊平如稱垂和稱杆,以象徵志向安定而心地公平。五種法度都施用到深衣上,因此聖人穿它。符合圓規和曲尺是取它象徵公正無私之義,垂直如墨線是取它象徵正直之義,齊平如稱垂和稱杆是取它象徵公平之義,因此先王很看重深衣。深衣可以作文服穿,也可以作武服穿,可以在擔任儐相時穿,也可以在治理軍隊時穿,法度完善而又儉省,是僅次於朝服和祭服的好衣服。
父母、祖父母都健在,深衣就鑲帶花紋的邊。父母健在就鑲青邊。如果是孤子,深衣就鑲白邊。在袖口、衣襟的策邊和裳的下邊鑲邊,鑲邊寬各一半寸。
文獻考證也應當與出土實物相佐證。1972年在湖南長沙馬王堆對西漢長沙王利蒼夫人墓進行了系統的發掘整理,出土袍12件(綿袍11件,夾袍1件)均為交領右衽,外襟有曲裾、直裙兩種,除上衣下裳相連,袪廣袂胡下(袖寬大下垂至袖口呈弧線)等與《禮記》所記相符外,《禮記》中的定制——裳的腰圍“三袪”(三倍於袪圍)、縫齊倍要(下擺為腰圍的一倍),裳前後各六幅等,與實物形制相差很遠。大約是西漢時深衣的定制還沒有完備的原因。
關於今後漢服的定制問題,還希望與同仁們多加討論。
深衣制的衣服按衣襟樣式分為直裾、曲裾,有隨著時節的冷暖變更有單複、薄厚之分,如襌衣、襜褕、複袍;根據生活方式的適應,樣式也有變化,如質孫服、辮線襖子,以及衍生出的衤曳衤散等;
直裾:裾邊在身側。漢代以後,由於內衣的改進,曲裾繞襟已屬多餘,本著經濟勝過美觀的歷史發展原則,至東漢以後,直裾逐漸普及,成了深衣的主要模式。
曲裾:也稱繞襟衣。源于內衣制度的不完善,多重繞襟以顯莊重。
襌衣、襜褕、複袍等一般為深衣,但嚴格說,並非服制裁剪的分類,而側重的是衣料和厚薄。
襌衣:無襯裡的單層衣稱為禪衣。《說文》:“禪,衣不重也。”《釋名釋衣服》:“禪衣,言無裡也。”禪衣一般是夏衣,質料為布帛或為薄絲綢。
襜褕(chanyu):顏師古注雲:“襜褕,直裾禪衣也。”現多認為:襜褕為襌衣之變種,直裾,較襌衣為寬,多用厚絲綢或毛織物製成,可夾毛皮裝飾,春秋兩季多用來禦寒保暖。比如,張衡《四愁詩》中:“我所思兮在漢陽,欲往從之隴阪長,側身西望涕沾裳。美人贈我貂襜褕,何以報之明月珠。”這為文學家兼科學家的襜褕比較考究,是貂皮質的。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元朔三年,武安侯(田恬)坐衣簷褕人宮,不敬,國除。”內衣漸趨完善,深衣再用曲裾繞襟就沒有必要了,直裾的“襜褕”出現在民間,最初只用作便服,武安侯田恬為了趕時髦,意然穿著它謁見皇帝,這種既沒有圍裳遮蔽,又沒有曲裾遮掩的服裝在漢武帝眼裡,當然是“不敬”之物了。
不過,襜褕一詞,說法不一,也有非指深衣的說法。
《索隱》曰:“簷褕謂非正朝服,若婦人服也。”《漢書外戚恩澤表》記載此事,古書舊注一說襜褕為短衣,不過,我根據看到的各種說法認為,恐怕還是衣裳相連、博大舒適、直裾的深衣,為平日家居所穿。
更詳細的,可參見笑非先生《襜褕一說》http://www.hxfx.net/dispbbs.asp?boardID=43&ID=9912&page=2。
複袍:則是一種夾服,裡面多用白縛,也有的內填棉絮。袍源出於深衣。《釋名釋衣服》雲:“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內衣也。”袍有裡有面,也謂之“複袍”。有時還填以綿絮。故袍多為冬服。
魏晉南北朝時期,正是“袍服”之風正熾的時候。袍由內著衣變為外著衣之時,正好是襜褕的流行時期,由於袍中納有綿絮,不便採用曲裾,所以在式樣上較多傾向於襜褕,時間一長,襜褕和袍被融合成一體,變成一種服裝,不論有沒有綿絮,通稱為“袍”,襜褕的命運便告結束。
袍服取代襜褕之後,用途變得更廣.上自帝王下至百官,禮見朝會都可穿著.(《後漢書輿服制》中多有記載).魏晉之後,帝王貴臣,官吏公服都用袍制,並以袍色辨別等差.袍服雖然有被用做禮服,但士庶百姓仍可穿著,只是質料較為粗劣.史籍中常出現“綈袍”“麻袍”“布袍”等名稱,就大多指百姓所穿之袍.
質孫服/辮線襖子:元代的質孫服和辮線襖子也是深衣制,上衣為交領或盤領(質孫服似乎只有交領)右衽。辮線襖的腰部有多道縫線橫斷,但上下是連在一起的。為了便於他們騎射,把袖子變窄,上衣變緊,下裳變短(一般剛沒膝),並且下裳襞積(打褶子)無數。
曳撒:到了明代,並沒有排斥質孫服和辮線襖這兩種衣服,而是加長,稱為“衤曳衤散”。《謇齋瑣綴錄》(明•尹直)第8卷:“予休致家居,時節喜慶,或接賓客訪親友,則具冠帶盛服為禮。其餘燕居,則冠小帽或東坡學士巾,而多服衤曳衤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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