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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东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的《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6日。
该《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起草和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技术文件,同时,也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评价《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重要依据。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遵循化学药按照同一活性成分、中成药按照同一处方组方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国内外上市情况、因药品安全性原因而采取措施的情况、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情况、用药人数估算资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安全性相关的研究信息、其他信息、药品安全性分析评价结果、结论。
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www.cdr.gov.cn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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