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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考古網
12月19日上午,日本和歌山大學學者王妙發先生在考古所進行了題為【考古地理學研究的理論與實踐】的講座,介紹了地理考古學這一分支學科在考古學中的應用。
考古地理學是考古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這一概念來自於日本。20世紀50年代,日本考古學者開始注意到了地理學在考古學中的應用,藤岡謙二郎正式提出了『考古地理學』的概念。到了1966年,小野忠熙在其著作【考古地理學之意義】中對此給予了全面闡述。
考古地理學以遺蹟、遺物等實物史料為研究對象,探討人類歷史上的地理現象。地理學對於古人的生活和現代考古學的研究都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學者們在考古研究中常常自覺、不自覺地涉及地理學內容。我們所說的考古學文化,一般是指分佈於一定空間,存在於一定時間,具有共同特徵的文化因素,其中的空間就涉及到地理。蘇秉琦先生著名的區系類型理論,對於『六大板塊』的劃分,也結合了地理空間的因素。地理學,尤其是歷史地理學,和考古學結合尤其緊密,歷史地理學前輩史念海、張修桂等學者的研究用考古學的材料研究地理學問題,是考古學與地理學相結合的有益探索。同樣,我們還可以進行反方向的研究――用地理學內容探討考古學問題,這就是考古地理學的基本方法。目前考古地理學在國內的主要成果體現在【中國歷史地圖集】的編繪。
考古地理學的研究方法常常涉及到資料的處理問題、人口估測問題和都市的定義問題。第一點是資料的處理。在考古發掘報告和簡報中,對地理環境的表述着重於自然地理而非人文地理,如通常會有對聚落的分佈、地理位置、地貌、氣候的描述,但是對於周邊的可獲取資源、交通情況的反映相對較少,部分報告中也沒有能夠系統地介紹發掘中的全部所見,如遺蹟之間的詳盡位置關係、遺址內的局部小地貌等。材料的精確性問題也是需要注意的。【文物地圖集】中涉及的眾多遺址,多隻經過調查,時代、面積都難言精確,我們在面對材料時要對此有清醒的認識。在篩選材料時,應該暫且排除那些多時代遺址相互疊壓的情況,選擇內涵較為單純的遺存。這些遺址的分佈位置是可信的,再結合報道的面積作為參照,可以作為考古地理研究的研究資料。
第二點是人口的估測問題。在這方面,鞏啟明和嚴文明在上世紀80年代曾經做過相關的研究。具體的方法就是採用單位面積人口密度的計算方式。如對於仰韶文化遺址的人口估測,在有明確居住範圍的情況下,按每平方米0.025-0.034人計算。對於1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遺址,則將原有面積縮減四分之一後再做估算。當然,這種方法目前還不夠成熟,在估算中會遇到很多問題,可能難以很好地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
第三是都市的定義問題。都市和城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城市給人的第一印象常常是圍繞聚落的城牆,實際上城牆的存在與否並不是判斷都市的依據,沒有城牆的聚落也可以成為都市。對於都市的判斷標準是非季節性居民占人口大多數,有兩種以上非季節性功能,具有區域中心作用的人群聚落。都市內的城牆、圍壕、水渠設施,手工業作坊等遺存,需要一定的勞動力和社會專業分工,於是也具有一定的地理學意義。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那些介於鄉村和都市間的『類都市』聚落(或似都聚落),這種聚落有非季節性定居,具有一到兩種非季節性功能,不具備地區中心的職能。
王妙發先生已經開展的個案研究有黃河流域史前聚落的人地關係研究;青海、吉林、黑龍江等地的考古地理學研究;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史前城址和早期都市研究等。在黃河流域史前聚落的個案研究中,他將聚落形態分為沿河分佈的階地型與居高而建的岡丘型聚落兩種。首先從聚落的分佈位置和面積考察,以華北平原南部為例,這裏的遺址分佈受到了黃河改道等因素的顯著影響。在前仰韶時代,聚落通建立在從山地向平原的過渡地帶上,遺址的面積在1-6萬平方米居多,尤其是1-2萬平方米的小型聚落,這時河北平原南部聚落分佈甚少。到了仰韶時代,聚落的分佈有所擴展,河北平原南部已經有了一定數量的岡丘聚落。這時縱觀黃河流域,雖然已經有了面積達到上百萬平方米的聚落,但是仍然以1-6萬平方米的聚落為多。到了龍山時代,遺址的分佈地域進一步擴展,在河南全省、河北平原大部都有聚落分佈。這時聚落的面積仍以1-6萬平方米的小型聚落為多,聚落數量大增,而且較多岡丘型聚落。王先生考察了岡丘型聚落在黃河流域的分佈狀況,發現在龍山時代的現今河南省一帶,岡丘型聚落遠遠多於階地型聚落,兩者比例可達4:1,而在全黃河流域,兩者的比例剛好相反。這可能說明了古人為了避免洪水災害,有意將聚落設在地勢較高的岡丘地帶。他還注意到了遺址堆積的厚度問題。在河南地區的前仰韶時代,文化層厚度超過1米的遺址比例達86%,與全黃河流域的38%迥異。在仰韶時代,河南地區厚度1-3米的遺址佔據絕大多數,不足1米的堆積僅佔1%,而全黃河流域僅為21%。在龍山時代,河南地區厚度1米以上的遺址達到了97%,而全黃河流域僅有37%。為何河南地區所在的黃河中下游地帶堆積普遍較厚呢?可能的解釋是這一地區由山麓向平原過渡的地理環境、氣候、土壤的肥力,在總體看來對古人較為適宜,因此古代居民在這些聚落長期定居,較少遷移。
王妙發先生近期還着眼於對史前城址的進一步考察,解決以往研究中的一些疑問。如仰韶時代、龍山時代、二裏頭時代直到商代,這些城址之間的內在聯繫,是傳承關係還是一種遷移或征服的性質?為什麼自從仰韶晚期之後,黃河中下游的城址發展一直領先於黃河上游地區?北方農牧交錯地帶石城的功能是什麼?是否僅僅是防禦性的?長江流域已發現城址分佈的不均衡問題等,這些都是考古地理學所致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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