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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文字学] 为什么越是古老的姓有“女”旁的越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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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發表於 2011-7-12 14: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网
为什么"姓"是"女"旁  


    怪了,我们的姓绝大多数是从父亲那儿来的,可这个"姓"字为什么却是"女"旁呢?不但如此,有人发现,在我们中国,越是古老的姓有"女"旁的越多,西周青铜器铭文所见的姓,可以明确考订的不到30个,几乎都带"女"旁,如姬、姜、好、妃、娅、娲、婢、嬉、姒、嬴、妫、姚,这是著名的古代大姓。由此,有人推测,这个"女"旁,与姓的起源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姓是怎样产生的?在弄清这个问题前,首先应该说的是名的产生。名的产生远远早于姓的产生,在人类刚刚出现时就有了名。名是由"夕"和"口"组成的。我国第一部字典东汉时的《说文解字》上说:"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晚上天黑了,互相看不清面孔,因此用口自己报名,让对方知道。《说文解字》是从字形上对"名"字进行分析,从而推测"名"字的产生。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以几十万、几百万年计算的,而文字的产生才不过是几千年的事,在此之前的事,是没有文字记载的。东汉时写出的《说文解字》,能对"名"的产生得出这样的结论是非常难得的,但要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必须由考古学家、社会学家提出更可靠的论据。


    现代考古学和社会人类学已经能够大致勾勒出史前人类的社会面貌,科学家的资料一是来自地下出土的文物,二是对原始民族的考察。事实证明,人类刚一出现,就是组成一定社会组织形式的,是群居的,单个的原始人是很难面对严酷的自然和凶猛的食肉动物而长期存活的。既然是有组织的社会,人们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没有语言作为交际工具是不行的。使用语言的目的是为了交际,首先遇到的是区别一群人中的各个个体问题。大家围攻一只鹿,有人看到鹿向甲某的位置跑去,就高喊让甲某注意,如果甲没有名,他就不可能知道在喊谁,整个围猎就可能失败。大家一起抬一根木头,因人手不够,需要来人帮助,只要喊某人的名,他就可以过来帮忙,如果谁也没有名,听到喊声大家都得过来,那可不方便。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具有人名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为了区别个体,以利于共同劳动、共同生存,几乎是在人类社会出现的同时就产生了人名。


    在人口很少、活动范围很小的蒙昧时代,人们之间的交接面是很窄的。这时候只要能把周围的人区别开也就足够了,但是随着人口的繁衍,生产工具的改善,这一群人经常要与别的人群发生接触,区别族群又成为必要的事了。单个人的名,完成不了这一任务,于是产生了整个氏族的族名。


    在人类征服自然能力极低,对自然界认识甚少的时候,原始的宗族意识普遍统治着人类的精神生活。这个时候,几乎每个氏族都把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作为崇拜物,并认为自己就是起源于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认为这种崇拜物是自己的保护者。这种被神化的物叫做图腾。氏族的名称,多来自图腾。


    由图腾演变而来的氏族名就是姓氏的雏形。现有的凤、柏、龙、乌等姓就是源自图腾。但是,由图腾转化来的氏族名,还不能算真正的姓,虽然它具有区别人群的作用。在人类婚姻关系达到一定的层次,人们对婚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高度的时候,真正的姓才产生了。


    最早的人类处于蒙昧之中,生产力极低,与之相适应,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婚制。这个时候,人们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接触的总是那么一些人,在同一氏族内,性关系是不区分父女、母子、兄妹、姐弟地没有限制地交媾。中国古代传说中,伏羲与女娲是兄妹,他们结合后繁衍出了人类。这个传说,就包含着对蒙昧时代实行的血婚制的解说。


    人类渐渐意识到,血缘相近的结合产生的后代体力、智力都很弱。在这时候,首先排除了父女、母子之间的性交,然后是兄妹、姐弟之间的性交,接着是整个氏族内部的交媾被禁止,代之以一个氏族的全体男性与另一氏族全体女子之间的性关系。这个时候,一个男人可以同另一氏族的任意女子发生性关系,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普那路卡家庭"。与"普那路卡家庭"同时的是母系氏族公社时代。家庭以年长的妇女为中心,女家长与诸多子女、外孙、外孙女共同居住在一起,组成一个大家庭。男子到女子家给女方一定的财物,并付出劳动,才能取得与子女过不固定的性生活的权利,如果表现不好,女子随时可以叫他回到自己的家族里去。由于婚姻不固定,孩子的父亲不是都能确定的,即使知道父亲是谁,因为母亲是社会的主宰,孩子只能姓外婆家的姓。我国云南有些少数民族还存在甥舅连名制,即舅舅的名后面加上本人的名,组合成新的人名,以表示血缘。这也证明了历史上曾有以母姓为姓的时代。


    母系氏族社会的中心是女性,一位女性能有几个丈夫。传说中的尧是母亲遇到一条赤龙而生下的,大禹的母亲吃了薏苡而生下他,后稷则是母亲踩了一个巨大的脚印后生下的。这些传说证明:我们的祖先确实经历过只知母而不知父的时代。那个时代,妇女是社会的主宰,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父亲是谁。直到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四川、云南交界处的纳西族摩梭人中还保留着这种婚姻制度,当地人称之为"阿注婚","阿注"就是朋友的意思。"阿注婚"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存,一个成年男子,可以与另一氏族的所有女子结成阿注,阿注可以随时结成,也可以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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