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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礼仪网 第三阶段是律偶阶段。律偶,格律诗中的对偶句。这种诗体又称近体诗,正式形成于唐代,但其溯源,则始于魏晋。曹魏时,李登作《声类》十卷,吕静作《韵集》五卷,分出清、浊音和宫、商、角、徵、羽诸声。另外,孙炎作《尔雅音义》,用反切注音,他是反切的创始人。但魏晋之际,只以宫、商之类分韵,还没有四声之名。南北朝时,由于受佛经“转读”的启发和影响,创立了四声之说,撰作声谱,借转读佛经声调,应用于中国诗文,遂成平、上、去、入四声。其间,周J作《四声切韵》,沈约作《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并根据诗歌要求有节奏感和音乐美的特点,经过创作实践的摸索,总结出诗歌必须“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的原则。于是,诗文的韵律日益严格。对偶句的格律由骈偶发展成为律偶。
在沈约、谢眺的“永明体”诗中已有比较工整的律偶。如:“云去苍梧野,水还江汉流。”(谢眺《新亭诸别范零陵云》) 如;“艾叶弥南浦,荷花绕北楼。”(沈约《休沐寄怀》)等。从齐梁“四声”、“八病”说盛行之后,再把四声二元化,分为平(平声)、仄(上、去、入声)两大类,既有了平仄的概念,又逐步总结出每句诗的平仄应有变化,每句诗与每句诗之间的平仄也应有变化的“调平仄术”和联结律诗的“粘法”;同时,又发现每句诗用五、七字比用四、六字更富有音乐美,节奏也更加有变化;在一首诗中,骈偶句与散体句并用,又能显示出语言的错综美。就这样,从齐梁时略带格律的“新体诗”,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了唐代,律诗达到了严格精密的阶段,成为唐诗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的五、七言律诗,都是八句成章,中间二联,习称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句式、平仄、意思都要求相对。这就是标准的律偶。举杜甫《登高》即可见一斑: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天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双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首诗的颌联和颈联,“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对仗极为工稳。远胜过骈体文中的骈偶句。
除五、七言律诗外,唐诗中还有三韵小律、六律和排律,中间各联也都对仗。
律偶也有三个特征:一是对仗作为文体的一种格律要求运用;二是字数由骈偶句喜用偶数向奇数转化,最后定格为五、七言;三是对仗精确而工稳,声律对仗已成熟。
综上所述,汉文学的对偶句式历经了至少两三千年,经由排偶、骈偶、律偶三个阶段,“对称原则由意义推广到声音方面”(《朱光潜美学文集》第十二章),到盛唐已发展至尽善尽美。唐代诗人的对仗技巧已炉火炖青。如果把楹联比喻成孕育在诗文母体中的胎儿,那么此时的胎儿已是完全发育成熟,即将呱呱坠地了。(作者: 傅小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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