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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历史网 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是高等院校教师职务的名称;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是科研机关从事科研工作人员职务名称。以上总称为“学衔”。而博士、硕士、学士则是学位的名称。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130年,意大利的波伦那大学首次授予一位研究古罗马法的学者以博士学位,不久又出现了硕士的称号。约13世纪初,法国巴黎大学才首创学士制,作为学位的最低一级。法国最初的学士称号,是大学“录取学生”的同义词。但英国的学士学位是作为大学毕业成绩良好的一个凭证。后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英国授予学士学位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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